【育】
育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六切,音昱。《說文》養子使作善也。《廣韻》養也。《易·蒙卦》君子以果行育德。《註》育德者,養正之功也。《疏》育養其德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育,長也。《詩·衞風》旣生旣育。《箋》育謂長老也。《書·盤庚》我乃劓殄滅之,無遺育。《傳》育,長也。《晉語》正名育類。《註》育,長也。
又生也。《禮·中庸》發育萬物。《註》育,生也。
又覆育也。《詩·小雅》長我育我。《箋》育,覆育也。
又幼稚也。《詩·衞風》昔育恐育鞠。《箋》昔育,昔幼稚之時也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育陽。《註》屬南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亦姓。
又《集韻》直祐切,音胄。胤也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鬻。《詩·幽風》鬻子之閔斯。《禮·樂記》毛者孕鬻。《註》鬻,生也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毓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孕毓根荄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亦。《詩·大雅》載生載育。叶上夙下稷。夙音夕。
又叶音乙。《黃伯仁龍馬頌》稟神祇之化靈,乃大宛而再育。資螭之表象,似靈虯之注則。
【德】
德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而廉,剛而塞,彊而義。
又《洪範》三德,一曰正直,二曰剛克,三曰柔克。《周禮·地官》六德:知、仁、聖、義、中、和。
又《玉篇》德,惠也。《書·盤庚》施實德于民。《詩·小雅》旣飽以德。
又善敎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之月,命相布德,和令,行慶,施惠。《註》德謂善敎。
又感恩曰德。《左傳·成三年》王曰:然則德我乎。《疏》德加於彼,彼荷其恩,故謂荷恩爲德。《後漢·樊曄傳》光武微時,曄餽餌一笥,帝德之不忘。
又《韻會》四時旺氣也。《禮·月令》某日立春,盛德在木。
又《諡法》綏柔士民,諫爭不威,執義揚善,曰德。
又《說文》升也。
又《玉篇》福也。
又星名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望氣王朔言,後獨見塡星出如瓜。有司皆曰:陛下建漢家封禪,天其報德星云。《註》德星,旣填星也。
又《韻會》亦作悳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悳至渥也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秦爲齊郡地,漢爲平原郡。武德初爲德州,因德安縣以名之。
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謝惠連·雪賦》曹風以麻衣比色,楚謠以幽蘭儷曲。盈尺則呈瑞於豐年,袤丈則表沴於隂德。
又叶得各切,當入聲。《易林》酒爲歡伯,除憂來樂,福善入門,與君相索,使我有德。
【穷】
窮【午集下】【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韻會小補》說文本作竆。从穴躳聲。隷作窮。
又《集韻》居雄切,音弓。恭貌。本作匔。或从穴作窮。
【书】
書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傷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商居切,,著也。从聿从者。隷省作書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註》書契,所以決斷萬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六藝: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。《註》書,六書之品。
又《地官·保氏》乃敎之六藝,五曰六書。《註》六書:象形、會意、轉注、處事、假借、諧聲。《許愼·說文序》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,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,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著於竹帛謂之書。書者,如也。
又書有六體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六體者,古文、奇字、篆書、隷書、繆篆、蟲書。
又《說文》書有八體:一曰大篆,二曰小篆,三曰刻符,四曰蟲書,五曰摹印,六曰署書,七曰殳書,八曰隷書。
又《尙書序疏》諸經史因物立名,物有本形,形從事著,聖賢闡敎,事顯於言,言愜羣心,書而示法,旣書有法,因號曰書。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。《史記·禮書註》書者,五經六籍總名也。《釋名》書,庶也。紀庶物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畏此書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司書註》主計會之簿書。
又《左傳·昭六年》鄭人鑄書於鼎。
又《左傳·昭六年》叔向使詒子產書。○按卽書牘也。
又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對亡應書者。《註》書,謂詔書也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初置尙書,員五人。
又《百官公卿表》中書謁者。
【诗】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