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ì][wéi][zhǐ][zú][fēn,fèn]
平仄:仄平仄平平
蚤登西掖垣,累陟仪曹署。
祗命事四朝,年华未衰暮。
任贤属方隆,引疾遄南去。
自惟止足分,非惮淹留故。
于时八月末,翩翩戒行路。
丹林乱曙霞,黄华浥秋露。
踰淮绝大江,前望东吴树。
慰情接亲交,致恭展丘墓。
具区涵洲溆,修梁亘津渡。
散策恣逍遥,扬舲从逸豫。
却思京华日,岂复简书虑。
相好三十载,履行悉平素。
云胡当乖分,欲挽不可住。
矫首云飞鸿,聊写予所慕。
【止足】谓凡事知止知足,不要贪得无厌。语出《老子》:"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"。
【自】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又《玉篇》率也。
又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又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又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【惟】
惟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維。《說文》凡思也。从心隹聲。《玉篇》有也,爲也,謀也,伊也。
又語辭也。《毛晃曰》有是惟之惟,書濟河惟兗州之類。有思惟之惟,書視遠惟明,詩載謀載惟之類。有惟獨之惟。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。
又姓。
又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義同。◎按《說文》从心隹聲,則梁韻弋隹切,唐韻以追切,宋韻夷隹切,切喩母也。獨正韻竟作無非切,則切微母矣。
【止】
止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市切,音芷。《說文》下基也。象艸木出有址,故以止爲足。《徐曰》初生根幹也。
又《廣韻》停也,足也。《易·艮卦》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
又靜也。《禮·玉藻》口容止。《註》不妄動也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人莫鑒於流水,而鑒於止水,唯止能止衆止。
又已也,息也。《論語》止吾止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寇盜不爲衰止。
又居也。《詩·大雅》乃慰乃止。
又《商頌》邦畿千里,惟民所止。
又心之所安爲止。《書·益稷》安汝止。《孔傳》言當先安好惡所止。《正義》曰:止謂心之所止。《大學》云:爲人君止於仁,爲人臣止於敬,好惡所止,謂此類也。
又朱子曰:止者,必至於是而不遷之謂。
又留也。《論語》止子路宿。《孟子》可以止而止。
又行師營曰止,暫待曰次。
又凡戰而被獲曰止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公與鄭人戰於狐壤,止焉。《杜註》內諱獲,故言止。
又《僖十五年》輅秦伯將止之。
又容止。《詩·鄘風》人而無止。《箋》止,容止。無止則無禮節也。《孝經·聖治章》容止可觀。
又舉止。《齊書·張欣泰傳》欣泰著鹿皮冠衲衣。世祖曰:將家兒何敢作此舉止。
又俗謂德行曰行止。《外史檮杌》鄭奕敎子《文選》。其兄曰:莫學沈、謝嘲風弄月,汙人行止。
又樂器。《爾雅·釋樂》所以鼓柷謂之止。《註》止者,其椎名也。《書·益稷》合止柷敔。《鄭註》柷,狀如漆桶,中有椎,合之者,投椎於其中而撞之。
又鳥集亦曰止。《詩·小雅》載飛載止。
又三止,三禮也。《班固·幽通賦》嬴取威於百儀兮,姜本支乎三止。《註》謂齊之先伯夷典三禮也。
又語辭。《詩·周頌》百室盈止,婦子寧止。
又首止,衞地名。在陳留襄邑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齊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
又與趾同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皆有枕北止。《鄭註》止,足也。古文止作趾。《山海經》韓流麟身,渠股豚止。《郭註》止,足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獲白麟,爰五止。《師古註》止,足也。時白麟足有五蹄。
【足】
足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疋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
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
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
又《廣韻》子句切《集韻》遵遇切《韻會》子遇切《正韻》將豫切,音沮。《論語》巧言令色足恭。《疏》足,成也。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,取媚于人也。《朱傳》過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足言足容,德之藻矣。
又《管子·五行篇》春辟勿時,苗足本。《註》足,猶擁也。
又《廣韻》添物也。《類篇》益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不待臣音,復讇而足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悉切。《易林》欲飛無翼,鼎重折足。失其福利,包羞爲賊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