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国】
國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囗囶圀觥入聲。《說文》邦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量人》掌建國之法,以分國爲九州。
又《冬官·考工記》匠人營國,旁三門,國中九經九緯,經涂九軌,左祖右社,面朝後市。《禮·王制》五國以爲屬,十國以爲連,二十國以爲卒,二百一十國以爲州。《孟子》大國,地方百里,次國,地方七十里,小國,地方五十里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掌節》山國用虎節,土國用人節,澤國用龍節。《註》山國多山者,土國平地也,澤國多水者。
又滅人之國曰勝國。《左傳註》勝國者,絕其社稷,有其土地也。
又九州之外曰外國。亦曰絕國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。《又》遠處絕國。
又兩國相距曰敵國。《孟子》敵國不相征也。
又外國來附者曰屬國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聞子之歸位,不過典屬國。《註》典,掌也。卽掌屬國之事者。
又城郭國,行國。《宋程大昌備北邊對》漢西域諸國,有城郭國,有行國。城郭國,築城爲守者,行國不立城,以馬上爲國也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太公之後。齊有國氏,世爲上卿,宋有國卿。
【工】
工【寅集中】【工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公。《說文》巧飾也,象人有䂓榘也。《廣韻》巧也。《玉篇》善其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傳》善其事曰工。《疏》工者巧於所能。
又《玉篇》官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允釐百工。
又共工,官名。《書·堯典》共工方鳩僝功。
又《韻會》匠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工,木工,獸工,草工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審曲面埶,以飭五材,以辨民器,謂之百工。
又《正韻》事任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無曠庶官,天工人其代之。《集傳》庶官所治,無非天事。
又射工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射工蟲口中有弩形,氣射人影,隨所著處發瘡。
又通作功。《魏志·管輅傳註》輅弟辰曰:與輅辨人物,析臧否,說近義,彈曲直,拙而不功也。
【吴】
吴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俗吳字。《吳志·薛綜傳》無口爲天,有口爲吴。《正字通》此借字形爲諧語,非吴字本義。《正韻》吳字註亦作吴,非。(吳)〔古文〕音吾。國名。《史記·吳太伯世家》太伯之奔荆蠻,自號句吳。《註》宋衷曰:句吳,太伯始所居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秦置,高帝六年爲荆國,十二年,更名吳。亦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會稽郡吳縣。
又《說文》郡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吳郡,順帝分會稽置。《韻會》吳郡、吳興、丹陽爲三吳。《正字通》水經以吳興、吳郡、會稽爲三吳。指掌圖以蘇、常、湖爲三吳,其說不同。
又《齊語》西服㳅沙西吳。《註》雍州之地。
又天吳,水神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贊》八頭十尾,人面虎身。龍據兩川,威無不震。
又《說文》姓也。《廣韻》太伯之後,因以命氏。
又《方言》大也。《說文》大言也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傳》吳,譁也。
又《魯頌》不吳不揚。《說文註》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。今寫詩者,攺吳作㕦,又音乎化切,其謬甚矣。《釋文》吳,舊如字。何承天云:从口下大,故魚之大口者名㕦,胡化反,此音恐驚俗也。按《說文》《釋文》俱云吳作㕦讀,非。而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諸書,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,惟正韻收吳入禡韻,詩朱註亦作去聲讀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又《集韻》元俱切,音愚。虞古作吳。註詳虍部七畫。《釋名》吳,虞也。太伯讓位而不就,歸封于此,虞其志也。
又與娛通。《詩·周頌》不吳不敖。《疏》正義曰:人自娛樂,必讙譁爲聲。故以娛爲譁也。定本娛作吳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郑】
鄭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正切,音㽀。國名。《釋名》鄭,町也,地多平町町然也。《正字通》鄭本西都畿內地,周宣王封其弟友,是爲鄭。桓公寄孥與賄于虢鄶,其子武公,定平王于東都,因徙其封,施舊號于新邑,是爲新鄭。今河南開封府鄭州是也。
又南鄭,縣名。今屬陝西漢中府,桓公封邑在畿內,爲西鄭,漢中在京兆之南,故稱南鄭以別之。《一統志》南鄭,古褒國附庸之邑。桓公歿,其民南奔居此,因曰南鄭。
又《廣韻》鄭重,殷勤之意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非皇天所以鄭重降符命之意。
又姓。《集韻》鄭滅于韓,子孫因以國爲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