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再】
再【子集下】【冂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
又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
【睹】
睹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覩《唐韻》當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董五切,音賭。《說文》見也。《禮·禮運》以隂陽爲端,故情可睹也。《周漢武帝詔》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。
【斯】
斯【卯集下】【斤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風》墓門有棘,斧以斯之。《箋》維斧可以開析之。《呂覽·報更篇》趙宣孟見桑下餓人,與之脯一朐,曰斯食之。《註》斯,析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斯,此也。《易·解卦》朋至斯孚。《詩·召南》何斯違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鹿斯之奔。《疏》此鹿斯與斯柳斯,斯皆辭也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二爵而言言斯。《註》斯,猶耳也。《疏》耳是助句之辭。
又卽也。《書·金縢》大木斯拔。
又賤也。《後漢·左雄傳》郞官部吏,職斯祿薄。《註》斯,賤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雞斯,馬名。商王拘西伯於羑里。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,以獻。
又波斯,國名。
又姓。《吳志·賀齊傳》剡縣史斯從。
又與鮮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兔斯首。《箋》斯,白也。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。齊魯之閒聲近斯。
又與纚同。《禮·問喪》雞斯。《註》當爲筓,纚聲之誤也。
又《集韻》山宜切,音釃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斯義切,音賜。《詩·大雅》王赫斯怒。《箋》斯,盡也。《釋文》鄭音賜。
又《韻補》叶新於切。《蔡邕·短人賦》熱地蝗兮蘆卽且,蒲中蛹兮蠶蠕須,視短人兮形若斯。《集韻》或作撕,亦作廝。
【民】
民【辰集下】【氏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
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
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,皆書於版。
又民曹,漢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。《註》《蔡質·漢舊儀》曰:典膳治功作,監池、苑囿、盜賊事。
又民部,今戸部也。《文獻通考》漢置尚書郞四人,其一人主財帛委輸。至魏文帝,置度支尚書寺,專掌軍國支計。吳有戸部,晉有度支,皆主筭也。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,如《周禮》之制,隋初有度支尚書,則幷後周民部之職。開皇二年,改度支爲民部。永徽初,改民部爲戸部。
又北方有比肩民,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南方有裸民,見《呂氏春秋》。
又白民國,白身,背有角,乗之壽二千歲。羽民國,其民皆生羽毛。卵民國,其民皆生卵。毛民國,其民皆生毛。
又有勞民、搖民、壎民、盈民、臷民、蜮民諸國,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鶴民國,人長三寸,日行千里,見《窮神祕苑》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又叶鄰知切,音離。《夏禹襄陵操》洪水滔天,下民愁悲。上帝愈咨,三過吾門不入。父子道衰,嗟嗟不欲煩下民。
又叶彌延切,音眠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齊彼蛩蛩獸,舉動不相捐。生有同穴好,死成倂棺民。《六書略》民,象俯首力作之形。○按民字之義非一。有總言人者,《詩》天生蒸民,厥初生民。是也。有對君而言者,《書》民惟邦本。是也。有別於在位而言者,《詩》宜民宜人。註:人謂臣,民謂衆庶。是也。有對幽而言者,《論語》務民之義,《左傳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。是也。有對已而言者,《詩》民莫不穀,我獨于罹。是也。有對農而言者,《漢·食貨志》粟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是也。况四民兼士農工商,豈力田始稱民乎。《六書略》之說穿鑿,不可從。
【昌】
昌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尺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蚩良切《正韻》齒良切,音倡。《說文》美言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昌,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禹拜昌言曰。《傳》昌,當也。
又《博雅》盛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邦乃其昌。《傳》國乃昌盛。
又《詩·鄭風》子之昌兮。《傳》昌,盛壯貌。
又《詩·齊風》猗嗟昌兮。《箋》昌,狡好貌。
又《說文》一曰日光也。詩曰:東方昌矣。○按《詩·齊風·雞鳴》作東方明矣,朝旣昌矣。與《說文》所引不同。
又物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今夫百昌,皆生於土而反於土。《註》司馬云:百昌猶百物也。
又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昌本。《註》昌,蒲。本,菹也。
又《史記·天官書》斗魁戴匡六星,曰文昌宮。《註》文者,精所聚。昌者,揚天紀,輔拂居,以成天象。
又《集韻》尺亮切,音唱。倡,或作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