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uì,kuài][yǒu,yòu][rén][zhān,zhàn][zhàng][rén][wū]
平仄:仄仄平平仄平平
城头霜落月离离,匝树群乌欲定时。
会有人占丈人屋,微风莫自袅空枝。
【有人】1.谓有杰出的人物。 2.谓有靠山。 3.泛指有某人。
【丈人】1.古时对老人的尊称。 2.家长;主人。 3.岳父。 4.对亲戚长辈的通称。 5.指丈夫。 6.星名。属井宿。
【会】
會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黃外切,音繪。合也。《易·乾卦》亨者,嘉之會也。《疏》使物嘉美之會聚。《書·禹貢》灉沮會同。《疏》謂二水會合而同。
又《洪範》會其有極。《疏》會,謂集會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大朝覲會同。
又《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周人作會,而民始疑。《註》會,謂盟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有事而會,不協而盟。
又《左傳·宣七年》凡師出與謀曰及,不與謀曰會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外切,音儈。與繪通。《書·益稷》日月星辰,山龍華蟲作會。《傳》會,五采也。《釋文》馬、鄭作繪。
又《詩·衞風》會弁如星。《箋》會,謂弁中之縫也。《釋文》會,《說文》作䯤。《周禮·夏官·弁師》王之皮弁會五采。《註》會,作䯤。鄭司農云:謂以五采束髮也。士喪禮曰:檜用組,乃笄。檜,讀與䯤同,書之異耳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聽出入以要會。《註》謂計最之簿書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
又《天官·司會註》會,大計也。
又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東南曰揚州,其山鎭曰會稽。《註》會稽,在山隂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漢武陽令會栩。
又《集韻》古活切,音括。會撮項椎也。
又《集韻》戸栝切,音活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會撮指天。向秀讀。
又《韻補》今聲濁,叶泰。古聲淸,叶祭。《卻正·釋譏》三方鼎峙,九有未乂。聖賢拯救之秋,列士樹功之會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占】
占【子集下】【卜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職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廉切,音詹。《說文》視兆問也。从卜口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易·繫辭》以卜筮者,尚其占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隱占也。《疏》占者,視兆以知吉凶也。必先隱度,故曰隱占也。
又《玉篇》謂之占。占亦瞻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廣韻》固也。《韻會》固有也。《增韻》擅據也,著位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流民自占八萬餘口。《王安石詩》坐占白鷗沙。
又《韻會》隱度其辭,口以援人曰口占。《後漢·遵傳》遵常召善書吏於前,治私書謝親故,馮几口占書數百封,親疎各有意。
又有也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占小善者,率以錄。
又《顏延之·陶潛誄》敬述靖節,式遵遺占。《註》遺占,卽遺令也。
【丈】
丈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又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《疏》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又《哀元年》廣丈高倍。《註》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又《禮·曲禮》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《註》函,容也。
又長老之稱。《易·師卦》師貞丈人吉。
又朋友尊稱。《長編》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又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《杜甫詩》方丈渾連水。
又《杜甫詩》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《註》百丈,牽船篾也。《說文》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《正譌》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【屋】
屋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
又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
又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
又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
又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周地。
又王屋,山名,在河東垣縣。
又《越南志》神屋,龜甲也。
又屋廬,複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