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得身煨烬

出自:宋代·戴表元《严提举挽诗》

拼音:[pàn][dé,děi,de][shēn][wēi][jìn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判得身煨烬,歌铭尚尔为。
可怜蝉脱蜕,还许豹留皮。
剡水归来棹,柯山看断棋。
平生触心处,临卷费相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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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煨烬】1.灰烬,燃烧后的残余物。 2.经焚烧而化为灰烬。 3.指烧尽。 4.指火灾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判】

判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

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
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
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
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

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
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

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身】
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
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
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
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
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
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
【煨】

煨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烏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回切《正韻》烏恢切,音隈。《說文》盆中火。《玉篇》盆中火爊也。《六書故》火中熱物。《廣韻》煻煨火。《集韻》煻火曰煨。《戰國策》犯白刃蹈煨炭。

人名。《後漢·獻帝紀》中郞將段煨。

《集韻》紆勿切,音鬱。畜火也。

【烬】

燼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徐刃切,音賮。《玉篇》同䀆。詳䀆字註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收二國之燼。《註》燼遺民。《吳語》安受其燼。《註》燼餘也。

叶咨辛切,音津。《詩·大雅》民靡有黎,具禍以燼。於乎有哀,國步斯頻。《傳》災餘曰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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