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遥】
遙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餘招切,音謠。《說文》遠也。《禮·王制》千里而遙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遠哉遙遙。
又逍遙,徜徉也。互詳逍字註。
【望】
望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出亡在外,望其還也。从亡,朢省聲。《釋名》望,惘也,視遠惘惘也。《詩·邶風》瞻望弗及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令聞令望。《疏》爲人所觀望。
又《孟子》望望然去之。《趙岐註》慚愧之貌也。《朱傳》去而不顧之貌。
又《博雅》覗也。《韻會》爲人所仰曰望。
又責望。
又怨望。
又祭名。《書·舜典》望于山川。《傳》皆一時望祭之。《公羊傳·僖三十一年》望者何,望祭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義同。《詩·小雅》萬夫所望。《釋文》協韻音亡。
又《釋名》月滿之名也。月大十六日,小十五日。日在東,月在西,遙在望也。《易·小畜》月幾望。《左傳·桓三年疏》月體無光,待日照而光生,半照卽爲弦,全照乃成望。《韻會》从壬,譌从王。《說文》日月之望作朢,瞻望之望作望。今通作望,而古文制字之義遂亡。
【沙】
沙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所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加切,音紗。《說文》水散石也。从水从少,水少沙見。楚東有沙水。《水經注》逢澤陂東北流爲新溝,又東北注梁爲沙水。
又《山海經》盧其之山,無草木,多沙石,沙水出焉,南流注于涔水。
又潁水之別名。《爾雅·釋水》潁爲沙。《註》謂大水溢出別爲小水之名。
又疏土也。《易·需卦》需于沙。《正義》沙,水旁之地。《詩·大雅》鳧鷖在沙。
又州名,在西徼外,取沙角山爲名,卽三秦記鳴沙山也。《廣輿記》沙州鳴沙山,峰勢危峻,沙如乾糖。天氣淸朗則沙鳴,聞數里外。
又流沙,西境極遠之地。《書·禹貢》西被于流沙。
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邐迤曰沙丘。《疏》謂丘形斜行,連接而長者。
又長沙,郡名,屬楚。《廣輿記》今湖廣長沙府有長沙縣。
又長沙,星名。在軫旁,主壽命。見《史記·天官書》。
又水中有沙者曰沙衍。《天子傳》天子乃遂東征,南絕沙衍。
又沙汰,詳汰字註。
又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塵爲沙,十沙爲纖。
又木名。《范成大·桂海草木記》沙木與杉同類,尤高大,葉尖成叢,穗少與杉異。
又豆名。《崔豹·古今注》貍豆,一名貍沙,一名獵沙。虎豆,一名虎沙。馬豆,一名馬沙。
又吹沙,魚名。《爾雅·釋魚》鯊鮀。《郭璞註》今吹沙也。《陸璣註》魚狹而小,常張口吹沙,故曰吹沙。
又小而甘美之稱。《韓彥直·橘錄》沙橘取其細而甘美,或曰種之沙州之上,故其味特珍。然邦人稱物之小而甘美者必曰沙,如沙瓜,沙蜜,沙糖之類,特方言耳。
又沙門,謂勤行也。《佛說四十二章經》辭親出家,識心達本,解無爲法,名曰沙門。
又姓。宋勇將有沙世堅。
又借爲紗縠字。《周禮·天官》內司服素沙。《註》素沙,今之白縳也。以白縳爲裏,使之章顯。今世有紗縠者,名出于此。
又《集韻》蘇和切《正韻》桑何切,音蓑。亭名,在元城。《春秋·定七年》齊侯衞侯盟于沙。《註》今陽平元城縣東南有沙亭。
又與犧通。《詩·魯頌》犧尊將將。《鄭註》素何反。《毛傳》有沙飾也。
又酒名。《儀禮·大射儀兩壷獻酒註》獻讀爲沙。沙酒濁,特泲之,必摩沙者也。
又《集韻》山宜切,音釃。亦水傍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所稼切,音嗄。聲嘶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內饔鳥皫色而沙鳴貍。《註》沙音所嫁反,或蘇他反。《疏》沙,嘶也。○按沙本有蘇何、山宜二切,不必又入歌支叶韻。今刪去。
【场】
場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直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仲良切,音長。《說文》祭神道也。《師古曰》築土爲壇,除地爲場。
又收禾圃曰場。《詩·豳風》九月築場圃。《周禮·地官》場人掌國之場圃,而樹之果蓏。
又校士曰文場。《班固·答賔戲》婆娑乎術藝之場。《沈佺期詩》累年同畫省,四海接文場。
又戰爭之地曰戰場。李華有弔古戰場文。
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。《傳燈錄》丹霞將應舉,道遇一禪客,曰:選官何如選佛。霞曰:選佛當往何所。客曰:江西馬大師出世,此選佛場也。
又《集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《揚子·方言》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,一曰浮壤。場與埸別。或作㙊畼。俗作塲。
【愿】
愿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魚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虞怨切,音願。《說文》謹也。
又愨也,善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愿而恭。
又與原通。《論語》鄕原,德之賊也。《朱傳》原,與愿同。
又《集韻》愚袁切,音元。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上愿糾暴。劉昌宗讀。
【裹】
裹【申集下】【衣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火切,音果。《玉篇》包也。《詩·大雅》乃裹糇糧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裹飯而往食之。
又《宋玉·高唐賦》綠葉紫裹。《註》裹,猶房也。
又《郭璞·江賦》濯穎散裹。《註》裹,謂草實也。
又《說文》纏也。
又《集韻》古臥切,音過。義同。
又《韻會》指所包之物也。
【尸】
尸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式之切《集韻》升脂切《正韵》申之切,也。象臥之形。《釋名》尸,舒也。骨節解舒。不能復自勝斂也。《論語》寢不尸。《禮·喪大記》凡馮尸。興必踊。
又神象也。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《詩·小雅》皇尸載起。《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寧。《朱子曰》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此敎之至也。
又主也。《詩·召南》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《箋》主設羹之事。
又師於荆也。
又《禮·表記》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以拱默尸祿爲智。《註》言不憂其職,但知食祿而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秦尸佼爲商君師,著書。
又三尸,神名。《正字通》本作,俗作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