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ēng][pá][yùn][zá][kūn][jī][xián]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平
白羊赤鲤陈画筵,争琶韵杂鹍鸡弦。
再吹鸾笙击鼍鼓,腥血酒入髑髅舞。
女巫草檄焚纸钱,神灵欲降风凄然。
鉴汝诚兮锡汝福,无害无灾年复年。
【鹍鸡】1.亦作"鹍鸡"。 2.鸟名。似鹤。 3.古曲名。
【争】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【琶】
琶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巴切,音爬。琵琶。註詳上。
又《韻補》叶蒲波切,音婆。《白居易·小庭有月詩》菱角執笙簧,谷兒挾琵琶。紅綃信手舞,紫綃隨意歌。
【韵】
韵【戌集中】【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與韻同。(韻)〔古文〕均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問切《正韻》禹慍切,彭年等重修《廣韻》,丁度有《集韻》,金韓道昭有《五音集韻》,元黃公紹有《韻會舉要》,明洪武中宋濂等修《正韻》,此韻書大略也。
又《正韻》風度也。《說文》裴光遠云:古與均同。《唐書·楊收傳》夫旋宮以七聲爲均。均言韻也。古無韻字,猶言一韻聲也。《集韻》或作韵。
【杂】
雜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徂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昨合切,黃者,天地之雜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雜五色。
又《禮·玉藻·雜帶註》雜,猶飾也,卽上之韠也。
又《玉篇》同也。《廣韻》集也。《易·繫辭》雜物撰德。《疏》言雜聚天下之物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碎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稱名也,雜而不越。《疏》辭理雜碎,各有倫序,而不相乖越。
又《玉篇》厠也。
又最也。
又《廣韻》帀也。
又穿也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爰居,雜縣。《疏》爰居,海鳥也,一名雜縣。
又《集韻》七盍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合切,音囃。《公羊傳·成十五年》諸大夫皆雜然曰:仲氏也,其然乎。《釋文》雜,七合反,又如字。
【鹍】
鵾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古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公渾切,音昆。《玉篇》似雞而大也。《廣韻》鵾雞。《楚辭·九辯》鵾雞啁哳而悲鳴。
又作鶤。《韻會》陽溝巨鶤,古之雞名。亦作昆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亂昆雞。《註》昆同鵾。
又叶俱倫切,音君。《傅毅·洛都賦》屬蒲且以矰繳,命詹何使沈綸。維高冥之獨鵠,連軒翥之雙鵾。
【鸡】
雞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《爾雅翼》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
又雞人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
又《禮·明堂位》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襄三年》同盟于雞澤。《註》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
又《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、沈蔡、許之師于雞父。《註》雞父,楚地。《戰國策》負雞次之典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鬱林郡,雍雞縣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《說文》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
【弦】
弦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又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
又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
又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正西曰雍州,藪曰弦蒲。《註》在汧縣,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。
又與絃通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弦。《樂記》舜作五弦之琴,以歌南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