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īn,jìn][dé,děi,de][xià][fāng][léi][yǔ,yù,yú][diàn]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仄
竹扛金铸百寻馀,顶版高镌万国书。
禁得下方雷与电,声光不敢近皇居。
出自:元代·张昱《辇下曲一百二首,有序 其十九》
拼音:[jīn,jìn][dé,děi,de][xià][fāng][léi][yǔ,yù,yú][diàn]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仄
竹扛金铸百寻馀,顶版高镌万国书。
禁得下方雷与电,声光不敢近皇居。
【禁得】1.亦作"禁的"。 2.犹言禁得住,禁得起。谓承受得住。
【下方】1.下边;下面。 2.犹下界,人间。 3.汉代五行家称南方或西方为"下方"。
【禁】
禁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䕃切,今去聲。制也,勝也,戒也,謹也,止也。《易·繫辭》禁民爲非曰義。
又天子所居曰禁。《蔡邕曰》漢制,天子所居門閤有禁,非侍御之臣不得妄入,稱禁中。避元后父名,攺省中。
又承酒尊之器。《禮·禮器》大夫士棜禁。《疏》承尊者皆用禁,名之禁者,因爲酒戒也。
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註》東方曰韎,南方曰任,西方曰侏離,北方曰禁。亦作僸。
又《說文》吉凶之忌。
又《小爾雅》禁,錄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吟切,音金。力所勝也,當也,刧持也。《前漢·咸宣傳》猶弗能禁。
又同紟。紟,帶也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其纓禁緩。
【得】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【下】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又賤也。
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又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雷】
雷【戌集中】【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罍。《說文》本作靁。隂陽薄動靁雨生物者也。从雨畾聲。象回轉形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雷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,雷乃發聲。
又《禮·曲禮》毋雷同。《註》雷之發聲,物無不同時應者。人之言當各由已,不當然也。
又《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左冥而右黔雷。《註》黔雷,黔嬴也。天上造化神名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雷鼓鼓神祀。《註》雷鼓,八面鼓也。
又《韻會》雷門,會稽城門,有大鼓,聲聞百里。《前漢·王尊傳》毋持布鼓過雷門。
又《南部新書》胡琴,大曰大忽雷,小曰小忽雷。
又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壷口雷首。《疏》雷首,在河東蒲坂縣南。
又澤名。《書·禹貢》雷夏旣澤。《傳》雷夏,澤名。
又漢侯國名。在東海。見《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》。
又外國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無雷國王冶盧城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在廣西,其山爲雷所震,水流爲江。唐置雷州。
又姓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安傳》郞中雷被。
又音纍。《楚辭·九歌》駕龍輈兮乗雷,載雲旗兮委蛇。《晉語》靑陽。方雷氏之甥也。《註》方雷,西陵氏之姓。黃帝娶於西陵氏之子,曰纍祖,實生靑陽。雷纍同。○按晉語註,雷有纍音,非止叶音也。
又《集韻》魯水切,音壘。推石下也。
又《集韻》盧對切,音類。本作礧。或作壘礌檑。《埤蒼》推石自高而下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職金註》槍雷,椎椁之屬。《釋文》劉音誄。沈云:當爲礌,郞對反。《前漢·鼂錯傳·具藺石註》如淳曰:藺石,城上雷石。師古曰:雷,來內反。
又《正字通》擊鼓曰雷。《古樂府》官家出遊雷大鼓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电】
電【戌集中】【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殿。《說文》隂陽激燿。从雨从申。《埤雅》電與雷同氣。雷从回,電从申,隂陽以回薄而成雷,以申洩而爲電。或曰雷出天氣,電出地氣,故電从坤省。說卦:離爲電。電,火屬也。蓋隂陽暴格,分爭激射,有火生焉,其光爲電,其聲爲雷。今鐵石相擊則生火,燒石投井則起雷。
又况天地大爐之所薄動,眞火之所激射乎。董子曰:太平之世,雷不驚人,號令啓發而已。電不炫目,宣示光耀而已。《釋名》電,殄也。乍見則殄滅也。《易·噬嗑》雷電合而章。《註》雷電合,不亂乃章。
又《豐卦》雷電皆至。《疏》雷者,天之威動。電者,天之光耀。雷電俱至,則威明備足以爲豐也。《詩·小雅》㷸㷸震電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,雷乃發聲,始電。《疏》電是陽光,陽微則光不見,此月陽氣漸盛,以擊於隂,其光乃見,故云始電。《春秋·隱九年》大雨震電。《疏》河圖云:隂激陽爲電,電是雷光。《穀梁傳》震,雷也。電,霆也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電以爲鞭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