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ì][dé,děi,de][kǔn][yí][sān][bó,bǎi,bà][zì]
平仄:仄平仄平平平仄
小楼黄叶雨声寒,泣母孤儿泪不乾。
记得阃仪三伯字,细磨贞石共誊刊。
【记得】想得起来;没有忘掉:他说的话我还~ㄧ这件事不~是在哪一年了。
【阃仪】妇女的容止。
【记】
記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《唐書·于志寧傳》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《關尹子·五鑑篇》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又《博雅》書也。《前漢·蕭望之傳》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《註》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《文心雕龍》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文符也。《後漢·鍾離意傳》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又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又與其通。《字彙補》助語辭。《詩·王風》彼其之子。《箋》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《崔琰·述初賦》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【得】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【阃】
閫【戌集上】【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苦本切,音悃。《廣韻》門限也。《集韻》門橛也。《史記·馮唐傳》閫以內者,寡人制之。《註》此郭門之閫也,門中橛曰閫。《儀禮·士冠禮·布席於門中闑西閾外註》閾,閫也。《易·師卦註》閫外之事,將軍所裁,臨事制宜,不必皆依君命。
又天閫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天閫決兮地垠開。《註》天閫,天門之閫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悶切,音困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本作梱。
【仪】
儀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宜。兩儀,天地也。
又三儀,天地人也。
又容也。《詩·曹風》其儀不忒。
又威儀。《詩·邶風》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》敎國子以六儀,一祭祀,二賔客,三朝廷,四喪紀,五軍旅,六車馬之容。
又《春官·典命》掌諸侯之五儀。《註》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
又《秋官·司儀》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,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。
又唐禮部之長曰大儀。
又《釋名》宜也。得事宜也。
又由儀,笙詩。《序》由儀,萬物之生,各得其宜也。
又象也,法也。《詩·大雅》儀文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疏》詩鄘風,實維我儀。
又《周語》丹朱馮身以儀之。《通雅》偶也。謂牉合也。
又度也。《詩·大雅》我儀圖之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來也。淮穎之閒曰儀。
又儀栗,周邑名。見《左傳·定七年》。
又姓。秦大夫儀楚,漢儀長孺。
又通作擬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皆心儀霍將軍女。《註》心儀卽心擬。
又《韻補》叶牛何切,音俄。《揚子·太玄經》陽氣氾施,不偏不頗。物無爭訟,各遵其儀。本作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伯】
伯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百。《說文》長也。《釋名》父之兄曰伯父。伯,把也,把持家政也。
又兄曰伯。《詩·小雅》伯氏吹塤。
又第三等爵曰伯。
又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之職,以九儀之命,正邦國之位,九命作伯。《註》上公有功德者,加命爲二伯,得征五侯九伯者。《疏》公羊傳,自陝以東,周公主之。陝以西,召公主之。是東西二伯也。言九伯者,九州有十八伯,各得九伯,故云九伯也。
又婦人目其夫曰伯。《詩·衞風》伯也執殳。
又馬祖,天駟,房星之神曰伯。《詩·小雅》旣伯旣禱。《註》以吉日祭馬祖而禱之。
又鳥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伯趙氏,司至者也。《註》伯趙,伯勞也。
又姓。益之後。春秋時有伯宗,伯州犂。
又同陌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置伯格長。《註》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。
又《正韻》必駕切。同霸。五伯,齊桓,晉文,秦繆,宋襄,楚莊也。伯叔伯長之義,後人恐與侯伯字溷,故借霸字別之。
又叶蒲各切,音博。《詩·大雅》王錫申伯。叶下蹻濯。
又叶壁益切,音必。《史記·敘傳》維弃作稷,德盛西伯。
又叶博故切,音布。《揚雄·解嘲》子胥死而吳亡,種蠡存而越伯。五羖入而秦喜,樂毅出而燕懼。
【字】
字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自。《說文》乳也。
又愛也。《書·康誥》父不能字厥子。乃疾厥子。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小國貢輕,字之也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。
又文字。字者,孳也,六義相生無窮也。黃帝臣沮誦倉頡,體卦畫,摹鳥跡,引伸觸類,文字之形始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外史》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。註古曰名,今曰字。疏滋益而多,故更稱曰字。
又名字。《禮·曲禮》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。《又》女子許嫁筓而字。《註》亦成人之道也。
又女許嫁曰字。《易·屯卦》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
又畜之牝者能孕字,故謂牝曰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乗字牝者,儐而不得聚會。亦作牸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廉州判官字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