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卫略与同

出自:元代·张宪《上元夫人词》

拼音:[yí][wèi][lüè][yǔ,yù,yú][tóng,tòng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

七月七日夜,王母降汉宫。
上元何夫人,仪卫略与同
头作三角髻,年可二十馀。
身著青霜袍,坐拥紫霞车。
九云夜光冠,六山火玉佩。
敛袂登殿阶,进向王母拜。
王母坐止之,呼与共良会。
翩翩三青鸟,飞来绿窗歇。
口衔七蟠桃,甘脆胜冰雪。
刘郎非仙器,内欲未断绝。
怀核欲种之,开花待桃结。
一桃九千年,徒尔縻岁月。
上仙哑然笑,忽逐綵云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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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仪卫】仪仗与卫士的统称。
【与同】1.与之相同。 2.犹同。谓与人一齐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仪】

儀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宜。兩儀,天地也。

三儀,天地人也。

容也。《詩·曹風》其儀不忒。

威儀。《詩·邶風》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·保氏》敎國子以六儀,一祭祀,二賔客,三朝廷,四喪紀,五軍旅,六車馬之容。

《春官·典命》掌諸侯之五儀。《註》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

《秋官·司儀》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,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。

唐禮部之長曰大儀。

《釋名》宜也。得事宜也。

由儀,笙詩。《序》由儀,萬物之生,各得其宜也。

象也,法也。《詩·大雅》儀文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疏》詩鄘風,實維我儀。

《周語》丹朱馮身以儀之。《通雅》偶也。謂牉合也。

度也。《詩·大雅》我儀圖之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來也。淮穎之閒曰儀。

儀栗,周邑名。見《左傳·定七年》。

姓。秦大夫儀楚,漢儀長孺。

通作擬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皆心儀霍將軍女。《註》心儀卽心擬。

《韻補》叶牛何切,音俄。《揚子·太玄經》陽氣氾施,不偏不頗。物無爭訟,各遵其儀。本作。

【卫】

衛【申集下】【行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正字通》俗衞字。

【略】

略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離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灼切,音掠。《說文》經略土地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天子經略。《註》經營天下,略有四海。故曰經略。《博雅》略,治也。

《廣韻》謀略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百聞不如一見,臣願馳至金城,圖上方略。《李康運命論》張良受三略之說。《註》上中下三計。

《廣韻》用功少者皆曰略。《書·禹貢》嵎夷旣略。《傳》用功少曰略。《木華·海賦》羣山旣略。

《博雅》要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將爲汝言其崖略。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其言略而循理。《註》略,約要也。

不詳也。《禮·孔子閒居》子夏曰:三無旣得,略而聞之矣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傳者久則論略,近則論詳。

《公羊傳·哀五年》喪曷爲以閏數,喪數略也。《註》略,猶殺也。以月數恩殺,故幷閏數。

道也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,將如之何。《註》略,道也。

《博雅》取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晉侯治兵于稷,以略狄土。《註》略,取也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攻城略地,莫不降下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求也。

灋也。

《博雅》行也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公曰:吾將略地焉。《註》略,總攝巡行之名。

《宣十一年》略基趾。《註》趾,城足。略,行也。

界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一年》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,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《註》略,界也。

《僖十二年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東盡虢略。

路也。《書·武成》敢祇承上帝,以遏亂略。《傳》略,路也。

犯也。《晉語》及桓子驕泰奢侈,貪欲無蓺,略則行志。《註》略,犯也。則法也。

利也。《詩·周頌》有略其耜。《傳》略,利也。

《正字通》書篇名。漢劉歆總羣書爲七略,有輯略,六蓺略,諸子略,詩賦略,兵書略,術數略,方伎略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蠖略蕤綏,灕虖襂纚。《註》蠖略蕤綏,龍行貌。

姓。《姓譜》三國略統,吳人。

奪也。與掠同。《齊語》犧牲不略則牛羊遂。《註》略,奪也。《史記·外戚世家》少君年四五歲,爲人所略賣。

《龔遂傳》渤海多劫略相隨者,遂下敎令,卽時解散。

渠略,蟲名。《詩·曹風·蜉蝣之羽傳》蜉蝣,渠略也。《釋文》略,本或作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同】
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
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
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
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
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
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
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
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
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
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
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
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
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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