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kān][pò][dǐ,de][xū][fēn,fèn][zé]
平仄:平仄仄平平平
悟幻寻真,参求几载,自誓顿超生灭。
风抄雪纂,夜读朝吟,探究古今贤哲。
道妙禅宗,万殊一本,勘破底须分则。
这堂堂无碍,真空非与,太阴圆缺。
堪笑处、竹椅蒲团,松窗桂牖,返步便同高洁。
尘世相违,水云为伴,高卧故园风雪。
骏马貂裘,翠袖红螺,过目浮华閒说。
速回头是岸,帘帏光透,性天心月。
【勘破】犹看破。
【底须】何须;何必。
【分则】细则。对总则而言。
【勘】
勘【子集下】【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紺切,堪去聲。《說文》校也。《玉篇》覆定也。《增韻》鞠囚也。
又《集韻》枯含切,音堪。能也。
【破】
破【午集下】【石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普過切,頗去聲。壞也,剖也,裂也,劈也,坼也。《正字通》凡物壞,及行師敗其軍,奪其地,皆曰破。說文專訓石碎,泥。
又《韻會》曲破,樂名。樂書云:唐明皇天寶,樂章多以邊地名曲。如伊州,甘州之類。曲終繁聲,名爲入破。
又《字彙補》披義切,音媲壞也。
又叶博屑切,音鷩。《呂覽》膏以明自煎,鐸以聲自穴。翠以羽殃身,蚌以珠致破。
【底】
底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都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典禮切,音邸。《說文》山居也。
又《說文》下也。
又《玉篇》止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底,待也。《註》止也。《疏》底者,在物之下,是亦止也。
又《玉篇》滯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勿使有所壅閉湫底。《註》底,滯也。《晉語》戾久將底,底箸滯淫。
又《增韻》器臀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橐于囊。《箋》無底曰橐。有底曰囊。
又文書槀曰底。《春明退朝錄》公家文書稿,中書謂之草,樞密院謂之底,三司謂之檢。祕府有梁朝宣底二卷,卽貞明中崇政院書也。
又凡供役使者曰小底。《晉公談錄》皇城使劉承規,在太祖朝爲黃門小底。
又設疑之辭。《匡謬正俗》俗謂何物爲底。此本言何等物,後省何,直云等物耳。應璩詩云:用等謂才學,言用何等才學也。去何言等,其言已舊,今人不詳根本,乃作底字,非也。唐人詩多用底字。《杜甫·寄王陶二少尹詩》文章差底病。《韓愈·曲江寄白舍人詩》有底忙時不肯來。
又與厎通。《韻會》厎,通作底。《詩·小雅》靡所底止。《傳》底,至也。
又與砥通。《前漢·枚乗傳》磨礱底厲。《註》底,柔石也。
又叶都木切,音啄。《郭璞·東海外大壑讚》寫溢洞穴,暵昏龍燭。爰有天壑,號爲無底。
【须】
須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錫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詢趨切,音需。《說文》面毛也。《易·賁卦》賁其須。《註》須之爲物上附者也。《疏》須上附于面。《釋名》頤下曰須。須,秀也。別作䰅。俗作鬚。
又待也。《易·歸妹》歸妹以須。《詩·邶風》人涉卬否,卬須我友。
又與,待也。
又資也,用也。與需通。《爾雅·釋獸須屬》獸曰釁,人曰撟,魚曰須,鳥曰狊。《疏》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,故題云須屬也。
又斯須,猶須臾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不可斯須去身。
又遲緩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子不少須,衆懼盡。《後漢·淸河孝王傳》且復須留。《註》《東觀記》須留,作宿留。
又須女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·婺女註》正義曰:須女,四星。亦婺女,天少府也。須女,賤妾之稱,婦職之者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二十二年》公伐邾,取須句。《公羊傳》作須朐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郡須昌縣,故須句國。
又《左傳·定四年》分唐叔以密須之鼓。《史記·周紀》文王伐密須。《註》密須氏,姞姓之國。今安定隂密縣是也。
又邑名。《詩·邶風》思須與漕。《傳》須、漕,衞邑。
又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陽郡順陽有須聚。
又菜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須薞無。《疏》詩谷風,采葑采菲。傳,葑須也。先儒以須葑蓯當之。孫炎云:須,一名葑蓯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臺,夫須。《疏》臺,一名夫須。莎草也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鷉,須鸁。《疏》鷉,一名須鸁。
又兵器。《䆁名》須盾,本出於蜀。須,所持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須,捷敗也。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。
又姓。《左傳·莊十七年》有須遂氏。《戰國策》魏大夫須賈。
又人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
又《左思·吳都賦》旗魚須。《註》以魚須爲旗之竿也。
又《集韻》逋還切,音斑。班也。《禮·玉藻》笏,大夫以魚須文竹。《釋文》崔云:用文竹及魚班也。隱義云:以魚須飾文竹之邊。須音班。
又叶心秋切,音修。《息夫躬辭》嗟若是兮欲何留,撫神龍兮攬其須。《陸雲·九愍》生遺年而有盡,居靜言其何須。將輕舉以遠覽,眇天路而高遊。《註》須,求也。《說文徐註》此本須鬢之須。頁,首也。彡,毛飾也。借爲所須之須。俗書从水,非。毛氏曰:須與湏別。湏,火外切。爛也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则】
則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側。《說文》則等畫物也。从刀貝。貝,古之物貨也。《徐曰》則,節也。取用有節,刀所以裁制之也。
又《玉篇》法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則,常也。《疏》謂常禮法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以八則治都鄙。《鄭註》則,法也。
又《增韻》凡制度品式皆曰則。《書·說命》明哲實作則。
又天理不差曰則。《易·乾卦》乃見天則。《詩·大雅》順帝之則。
又法其可法者曰則。《書·無逸》繼自今嗣王,則其無淫于觀,于逸,于遊,于田。《註》戒成王效法文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是則是傚。
又《周禮》五命賜則註:地未成國之名。
又夷則,七月律名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則,法也。言陽氣法度,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。
又《韻會》助辭,又然後之辭。《論語》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