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ī][wèi][dǐng][nài][zhǔ]
平仄:平仄仄仄仄
维南有崇山,盘亘自终古。
高当翼轸间,广与衡岳旅。
中有千岁梅,生长元得所。
英华彻寰区,贞素贯寒暑。
开花玉香丛,结子金色颗。
德馨椒桂俦,滋味鼎鼐主。
繁葩尽芬馥,再实愈清楚。
荣封异秦松,拔萃超庾土。
上与山同跻,下与地常处。
蟠桃与庄椿,千岁可能数。
焉知世奇树,亿祀老玄圃。
卓哉同春翁,怡怡并遐祜。
出自:明代·张宁《南山荣寿诗寿杨方伯父怡梅翁》
拼音:[zī][wèi][dǐng][nài][zhǔ]
平仄:平仄仄仄仄
维南有崇山,盘亘自终古。
高当翼轸间,广与衡岳旅。
中有千岁梅,生长元得所。
英华彻寰区,贞素贯寒暑。
开花玉香丛,结子金色颗。
德馨椒桂俦,滋味鼎鼐主。
繁葩尽芬馥,再实愈清楚。
荣封异秦松,拔萃超庾土。
上与山同跻,下与地常处。
蟠桃与庄椿,千岁可能数。
焉知世奇树,亿祀老玄圃。
卓哉同春翁,怡怡并遐祜。
【滋味】1.美味。 2.味道。 3.引申指苦乐感受。
【鼎鼐】1.鼎和鼐。古代两种烹饪器具。 2.喻指宰相等执政大臣。
【滋】
滋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音兹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牛飮山白陘谷。
又霸水之別名。《水經注》霸陵縣霸水,古曰滋水。
又蒔也,長也,益也。《書·泰誓》樹德務滋。
又液也。《禮·檀弓》必有草木之滋焉。
又多也,蕃也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物生而後有象,象而後有滋。
又滋味也。《禮·月令》薄滋味,無致和。
又濁也。《左傳·哀八年》武城人拘鄫人之漚菅者曰:何故使我水滋。
又與孳孜通。
又通作兹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賦斂兹重。
又《廣韻》疾之切,音慈。水名,出高麗山。《山海經》高是之山,滋水出焉。
【味】
味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未。《說文》滋味也。《玉篇》五味,金辛木酸水鹹火苦土甘。《禮·王制》五味異和。
又《老子·道德經》味無味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有味者,有味味者。《後漢·郞顗傳》含味經籍。
又五味,藥名。《抱朴子·僊藥篇》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,色如玉女。《本草綱目》作菋。
又《集韻》莫拜切,音。飮食之味。
又莫珮切,音妹。器光澤也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益州郡味縣。《註》孟康曰:味音昧。
又《釋文》亡曷反,音沫。《禮·檀弓》瓦不成味。《註》味當作沫。沫靧也。○按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引《禮·檀弓》瓦不成味,作莫佩切,而《釋文》則止亡曷反一音,今兩存之。
【鼎】
鼎【亥集下】【鼎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挺切,音頂。《說文》鼎三足兩耳,和五味之寶器也。昔禹收九牧之金,鑄鼎荆山之下。《玉篇》鼎,所以熟食器也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爲之備,使民知神姦,故民入川澤山林,不逢不若,螭魅罔兩莫能逢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王日一舉鼎,十有二物,皆有俎。《鄭註》鼎有十二,牢鼎九,陪鼎三。
又《周易卦名》巽下離上之卦。
又《正韻》鼎,當也。
又方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天子春秋鼎盛。
又鼎鼎,大舒也。《禮·檀弓》喪事鼎鼎爾,則小人。《疏》形體寬慢也。
又周鼎,星名。見《步天歌》。
又湖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黃帝鑄鼎於荆山,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。
又州名。宋朗州攺鼎州。
又城門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雒陽東城曰鼎門。《註》九鼎所後入。
又維舟曰鼎。《揚子·方言》維之謂之鼎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夏育爲鼎官。《註》鼎官,今殿前舉鼎者也。
又姓。未將鼎澧。
又人名。《西京雜記》鼎,匡衡小名也。
又《前漢·匡衡傳註》張晏曰:匡衡少時字鼎,長乃易字稚圭,世所傳衡與貢禹書,上言衡狀報,下言匡鼎白,知是字也。《又》無說詩匡鼎來。《註》服虔曰:鼎,猶言當也,若言匡且來也。○按服虔註誤。
又《前漢·賈捐之傳》捐之復短石顯。楊興曰:顯鼎貴。《註》如淳曰:言方且欲貴矣。鼎音釘。師古曰:讀如字。
又叶他經切,音汀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精若耀星,聲若雷霆。名藏於山經,形鏤於夏鼎。
【鼐】
鼐【亥集下】【鼎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奴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乃代切,音耐。《說文》鼎之絕大者。《廣雅》鼎絕大謂之鼐。《詩·周頌》鼐鼎及鼒。
又《廣韻》奴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曩亥切,音乃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寧鄧切,能去聲。大鼎也。
【主】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又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又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又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又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又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又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又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又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又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又主父,複姓。
又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