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尘】
尘【寅集上】【小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字彙補》古文塵字。註詳土部十一畫。(塵)〔古文〕。埃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久也。謂塵垢稽久也。《詩·小雅》無將大車,祗自塵兮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風伯淸塵。《拾遺記》石虎起樓四十丈,異香爲屑,風起則揚之,名芳塵。《嶺南表異錄》犀角爲簪梳,塵不著髮,名辟塵犀。
又淫視爲遊塵,見《穀梁序疏》。
又明窻塵,丹砂,藥名。《李白·草創大還詩》髣髴明窻塵。
又《梵書·圓覺經》根塵虛妄。《註》根塵,六根之塵,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心、意。
又《列仙傳》麻姑謂王方平曰:見東海三變爲桑田,今將行復揚塵乎。
又姓,見《統譜》。
又叶直連切,音廛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忽進路以息節兮,飮予馬兮洹泉。朝露漸予冠蓋兮,衣晻藹而蒙塵。
【缘】
緣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以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絹切,音願。《說文》衣純也。《禮·深衣》純袂緣,純邊,廣各寸半。《註》緣,緆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緣飾以儒術。《註》譬之於衣加純緣者。
又《廣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玉篇》因也。
又循也。《孟子》猶緣木而求魚也。
又順也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緣督以爲經。
又夤緣,連絡也。《韓愈·古意》靑壁無路難夤緣。
又《廣韻》吐亂切。與褖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內司服》緣衣。《註》此緣衣者,實作褖衣也。褖衣御于王之服,亦以燕居。
又《韻補》叶余倫切,陸機思歸賦,以緣字叶雲。
【总】
總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音摠。《說文》聚束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摠,非。《廣韻》合也,皆也。俗作惣。《書•伊訓》百官總巳。《左傳•僖七年》若總其罪人以臨之。《註》總,將領也。《前漢•揚雄傳》解扶桑之總轡。《註》總,結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紛總總其離合兮。《註》總總,猶繜繜,聚也。
又《釋名》總,束髮也,總而束之也。《詩•齊風》總角丱兮。《疏》總聚其髮,以爲兩角。《儀禮•喪服》總六升。《註》總六升者,首飾象冠。
又禾稾曰總。《書•禹貢》百里賦納總。《疏》總者,總下銍秸禾穗與稾,總皆送之。
又總布。《周禮•地官•廛人》總布。《註》總,讀如租布,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。○按總緫音義各別,今俗以緫爲總,非。詳緫字註。
【弃】
弃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
【捐】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又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又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又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