朔雁江南征

出自:明代·张元凯《北游诗十八首 其十一 潞河客舍》

拼音:[shuò][yàn][jiāng][nán,nā][zhēng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岁晏众芳尽,朔雁江南征
游子何不归,流离蓟北城。
阴阴土墙下,风吹枯桑鸣。
黄金与白发,此尽彼则生。
进退叹维谷,且问严君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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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朔雁】指北地南飞之雁。
【江南】1.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,就是江苏、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。 2.泛指长江以南。
【南征】1.南行。 2.征伐南方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朔】

朔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槊。《說文》月一日始蘇也。《白虎通》朔之言蘇也。明消更生,故言朔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傳》上日,朔日也。《疏》月之始日謂之朔日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頒告朔于邦國。《註》天子頒朔於諸侯,諸侯藏之祖廟。·至朔朝於廟,告而受行之也。《禮·玉藻》聽朔於南門之外。

《儀禮·大射禮》朔鼙。《註》朔,始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皆從其朔。《註》朔,亦初也。

《玉篇》北方也。《書·堯典》宅朔方曰幽都。《傳》北稱朔。《疏》朔,北方也。舍人曰:朔,盡也。北方萬物盡,故言朔也。

【雁】

雁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五宴切《集韻》魚㵎切,音贗。《說文》鳥也。从隹从人厂聲。讀若鴈。《註》徐鉉曰:雁,知時鳥。大夫以爲摯,昏禮用之,故从人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鳧雁醜。《詩·邶風》雝雝鳴雁。餘詳鳥部鴈字註。

【江】

江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

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松江爲三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三江,謂北江、中江、南江。

九江,在荆州。《書·禹貢》九江孔殷。《正義》江以南,水無大小,俗人皆呼爲江。

州名。春秋時爲吳楚地,秦爲九江郡,晉爲潯陽郡,卽古江州。《地理通釋》漢九江郡,本在江北,而今所謂江州者,實武昌郡之柴桑縣。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,又自江北徙治江南,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。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,實非古江州地也。

姓。本伯益之後,爵封于江,後以國爲氏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潢旁江星。江星動,人涉水。

帝江,神鳥。出天山,識歌舞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
《韻補》叶古紅切,音公。《楚辭·九章》將運舟而下浮兮,上洞庭而下江。去終古之所居兮,今逍遙而來東。今滇語呼江爲公。

名江魚爲公魚。

【南】
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
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
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
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
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
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
【征】

征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徰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盈切《正韻》諸成切,証平聲。《爾雅·釋言》行也。《易·泰卦》拔茅茹,以其彙征吉。《詩·小雅》之子于征。

《韻會》征,伐也。《易·離卦》王用出征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惟時有苗弗率,汝徂征。《孟子》征者,上伐下也。

《正韻》征,取也。《禮·王制》關譏而不征。

姓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厮征伯僑,而役羨門兮。《註》仙人,姓征,名伯僑。

《韻會》通政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施其職,而平其政。《註》音征,稅也。當作征。

通正。《周禮·夏官》惟加田無國正。《註》音征,稅也。獨加賞之田無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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