恨幽明、我与公分

出自:宋代·刘辰翁《行香子》

拼音:[hèn][yōu][míng][wǒ][yǔ,yù,yú][gōng][fēn,fèn]

平仄:仄平平仄平平平

海水成尘。河水无银。恨幽明、我与公分。青山独往,回首伤神。叹魏阙心,磻石魄,汨罗身。除却相思,四海无亲。识风流、还贺季真。而今天上,笑谪仙人。但病伤春,愁厌雨,泪看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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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幽明】1.指无形和有形的物像:仰以观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是故知幽明之故。 2.昼夜;阴阳:祭日于坛,祭月于坎,以别幽明,以制上下。 3.指生与死,阴间与阳间:师生恩义,邈若河山,遂成幽明永隔矣|人神幽明绝,朋好云雨乖。 4.善恶与贤愚: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。
【公分】1.也称"厘米"。公制长度单位。一百公分等于一公尺。 2.也称"克"。公制重量或质量单位。一千公分等于一公斤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恨】

恨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胡艮切《韻會》含艮切《正韻》下艮切,音拫。《說文》怨也。从心艮聲。一曰怨之極也。《蜀志·劉巴傳》巴不得反使,遂遠適交阯。先主深以爲恨。

悔恨也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王朔謂李廣曰: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。廣曰:羌降者八百餘人,吾詐而盡殺之,至今大恨。

叶胡甸切,音現。《歐陽修·祭范仲淹文》自公云亡,謗不待辨。始屈終伸,公其無恨。《正字通》恨與憾聲義微別。憾意淺,恨意深,憾音輕,恨音重。

【幽】

幽【寅集下】【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於虯切《韻會》幺虯切《正韻》於尤切,音呦。《說文》幽隱也。《易·履卦》幽人貞吉。《疏》幽隱之人,守道貞吉。《禮·儒行》幽居而不淫。《疏》君子雖復隱處,常自修整不傾邪也。《後漢·章帝章和元年詔》光照六幽。《註》謂六合幽隱之處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幽,微也。《疏》幽者,深微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極幽而不隱。

《玉篇》幽,深遠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有遠近幽深。《疏》言易之告人,无問遠之與近,及幽邃深遠之處,皆告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《註》幽幽,深遠也。

《玉篇》幽,不明。《正韻》幽,闇也。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註》黜退其幽者,升進其明者。《禮·檀弓》望反諸幽,求諸鬼神之道也。《註》鬼神處幽闇。

《正韻》幽,囚也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幽於縲紲。《楊惲報孫會宗書》身幽北闕。

州名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疏》燕其氣深要,厥性剽疾,故曰幽。幽,要也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同盟于幽。《註》幽,宋地。

國名。《山海經》大荒之中,有思幽之國,思士不妻,思女不夫。《註》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,無配合而生子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《姓苑》。

與黝通。《集韻》黝或作幽。《禮·玉藻》一命縕紱幽衡,再命赤紱幽衡。《註》幽,讀爲黝黑之黝。

叶於交切,音窔。《道藏歌》迴舞太空嶺,六氣運重幽。我際豈能窮,使爾終不彫。

《詩·小雅》隰桑有阿,其葉有幽。旣見君子,德音孔膠。《傳》幽,黑色。

【明】

明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朙《廣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鳴。《說文》照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《又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《疏》日月中時,徧照天下,無幽不燭,故云明。《史記·歷書》日月成,故明也。明者,孟也。

《易·乾卦》大明終始。《疏》大明,曉乎萬物終始。

《易·乾卦》天下文明。《疏》有文章而光明。

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照臨四方謂之明。

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傳》升進其明者。

《書·太甲》視遠惟明。《疏》謂監察是非也。

《洪範》視曰明。《傳》必淸審。

《詩·小雅》祀事孔明。《箋》明,猶備也。

《詩·大雅》明明在下。《傳》明明,察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明明,言甚明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故君者所明也。《疏》明,猶尊也。

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,述者之謂明。《疏》明者,辨說是非也。

《韓非子·難三篇》知微之謂明。

《廣韻》昭也,通也。

星名。《詩·小雅》東有啓明。《傳》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。

《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疏》言天將明,光發動也。

《正字通》凡厥明、質明,皆與昧爽義同。

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《明氏·山公集》有平原明普,晉荀晞從事明預。

與盟同。《詩·小雅》不可與明。《箋》明,當爲盟。

與孟同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註》望諸明都也。《釋文》明都,《禹貢》作孟豬。今依《書》讀。

《前漢·地理志》廣漢郡葭明。《註》師古曰:明音萌。

《韻補》叶謨郞切。《書·益稷》元首明哉。股肱良哉。庶事康哉。《楚辭·九歌》暾將出兮東方,照吾檻兮扶桑。撫余馬兮安驅,夜皎皎兮旣明。

叶彌延切。《道藏歌》觀見學仙客,蹊路放炎烟。陽光不復朗,隂精不復明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公】

公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

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

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

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

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

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席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天子爲天下父,故曰鉅公。

婦謂舅曰公。《前漢·賈誼策》與公倂倨。

尊稱曰公。《賈誼策》此六七公皆亡恙。

相呼曰公。《史記·毛遂傳》公等碌碌。

事也。《詩·召南》夙夜在公。《註》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。

星名。《隋書·天文志》七公七星,在招搖東,天之相也。

姓。《韻會》漢有公儉。

諡法,立志及衆曰公。

與功通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《大雅》王公伊濯。

《集韻》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

《韻補》叶姑黃切,音光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邪說飾而多曲兮,正法弧而不公。直士隱而避匿兮,讒諛登乎明堂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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