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pán][gēn][xià][qīn][tài][hú][shuǐ]
平仄:平平仄平仄平仄
龙冈高插青冥起,蟠根下侵太湖水。
叶氏仙巢何氏留,全家真在桃源里。
山间种稻湖边鱼,山人读尽山中书。
青松落影琐窗户,白云拂地藏幽居。
可叹南阳卧龙客,起来叱咤收英杰。
风雨年年撼草庐,竟从巴蜀开王国。
我亦燕郊谒帝乡,常山走老鬓如霜。
何时为访仙人去,龙卧湖边万仞冈。
【蟠根】1.谓根脚盘曲深固。 2.指盘曲的根。
【根下】物体的根基附近。
【太湖】中国第三大淡水湖。在苏、浙两省间。面积2338平方千米。湖水主要经浏河、吴淞江、黄浦江等注入长江。重要淡水鱼产地。航运发达。多湖岛,以西洞庭山为最大。沿湖素称“鱼米之乡”。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。
【蟠】
蟠【申集中】【虫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附袁切《集韻》符袁切,音煩。《爾雅·釋蟲》蟠,䑕婦。《註》甕器底蟲。
又《韻會》蒲官切,音盤。伏也,曲也,屈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龍蟠于泥。
又委也。《禮·樂記》及夫禮樂之極乎天,蟠于地。
又蟠木。《大戴禮》乗龍而至四海,東至于蟠木。通作盤。《袁公·諸葛亮贊》初九龍盤。
又《集韻》蒲波切,音婆。《陸雲·贈鄭曼季詩》所謂伊人,在澗之阿。虎質山嘯,龍輝淵蟠。
【根】
根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痕切,音跟。《說文》木株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農夫之去草,絕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
又《廣韻》根,柢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重爲輕根。《管子·地形篇》地者,萬物之本原,諸生之根菀。
又《博雅》始也。
又天根星也。《周語》天根見而水涸。註亢氐之間。
又金根,車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天子車金根。
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木門倉琅根。
又竹根,杯名。《晉庾信報惠酒詩》山杯捧竹根。
又雲根,山名。《宋孝武登作樂山詩》積水溺雲根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周人根牟子,善著書。
又叶經天切,音堅。《三略軍讖》侵侮下民,國內譁諠。臣蔽不言,是謂亂根。
【下】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又賤也。
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又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【侵】
侵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七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千尋切,音駸。《說文》漸進也。
又朘削也。《春秋·胡傳》聲罪緻討曰伐,潛師掠境曰侵。
又《周禮·大司馬》負固不服則侵之。
又侵尋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天子始巡郡縣,侵尋於泰山。《封禪書》作浸尋。《郊祀志》作寢尋。義同。
又歲凶。《穀梁傳·襄二十四年》五穀不登,謂之大侵。《韓詩外傳》一穀不升曰歉,二穀不升曰饑,三穀不升曰饉,四穀不升曰荒,五穀不升曰大侵。
又姓。《三輔決錄》有侵恭。
又《正韻》七稔切,音寢。貌不揚也。《前漢·田蚡傳》貌侵。《註》師古曰:短小曰侵。亦作寢。
【太】
太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集韻》他蓋切,音汰。與大泰、大廟、大學及官名大師、大宰之類。
又作泰,如泰卦、泰壇、泰誓、泰春、泰夏、泰秋、泰冬之類。范氏撰《後漢書》父名泰,避家諱,攺从太。毛氏韻增,經史古太字無點,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,非。《字彙》引之,失考。
又姓。文王四友太顚之後。見《統譜》。
又叶力至切,音利。《歐陽修·祭龍文》宜安爾居,靜以養智。冬雪春雨,其多已太。
又《集韻》他達切,音獺。太末,漢縣名。在會稽西南。亦作太。
【湖】
湖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胡。《說文》大陂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楊州,其浸五湖。《水經注》五湖,謂長塘湖,太湖,射貴湖,上湖,滆湖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湖水,出桃林塞之夸父山。
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浙江,吳曰吳興,隋唐曰湖州,今爲湖州府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