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非如可辩

出自:明代·岳正《临别》

拼音:[shì][fēi][rú][kě,kè][biàn]

平仄:仄平平仄仄

钦州命下,太夫人宜有万里之忧。
正以不孝跽谢。
太夫人慨然自慰且有义命之诫。
拜违之旦,又戒家人以勿泣为送,直沽舟中韵以记之。
临别慈亲意,分明义割恩。
是非如可辩,得丧岂须论。
在汝须安命,诸孙足应门。
古来轲母训,何必胜斯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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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是非】1.对的和错的;正确与错误。 2.指辨别是非。 3.褒贬;评论。 4.指是非的标准。 5.纠纷;口舌。 6.指错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是】
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
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
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
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
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
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
【非】
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
《玉篇》下也。

《玉篇》隱也。

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
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
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
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
【如】

如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人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人余切,音鴽。《說文》从隨也。一曰若也,同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,如岱禮,如初,又然也。《易·離卦》突如其來如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雄家產不過十金,晏如也。

往也,至也。公如棠,如齊。見《左傳》。《劉伶·酒德頌》幕天席地,縱意所如。

月名。《爾雅·釋歲》二月爲如。

語助辭。《論語》恂恂如也。《孟子》驩虞如也,皥皥如也。

凉如。縣名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上遂北巡朔方,還釋兵凉如。

肥如,古國名,在遼西郡。《應劭曰》肥子奔燕,燕封于此。

姓。如羅氏,攺爲如氏,見《統譜》。

本覺爲如,今覺爲來,見《道院集》。

眞如,有變易性相,如如常住不遷,見《禪燈錄》。

見《山海經》。

通作而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引左傳,星隕如雨。《註》如,而也,星隕而且雨。

《廣韻》人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倨切,音茹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忽容容其安之兮,超荒忽其焉如。苦衆人之難信兮,願離情而遠舉。《註》舉去聲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乃箇切,音那。亦若也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辩】

辯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4画

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
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
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

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
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
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

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

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
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

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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