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何事苦分携

出自:元代·宋褧《临安刘子简以至元二年观光京师明年告归作诗送之》

拼音:[zhàng][fū,fú][hé,hē,hè][shì][kǔ][fēn,fèn][xié]

平仄:仄平平仄仄平平

文昌殿古黑云低,光范门深白日迷。
逢掖有时甘引去,丈夫何事苦分携
上林春去莺犹啭,南国晨征马不嘶。
多少忧端兼别恨,烟江何处觅缄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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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丈夫】1.男子。指成年男子。 2.男子。指男孩子。 3.妻称夫为丈夫。 4.犹言大丈夫。指有所作为的人。
【何事】1.什么事;哪件事。 2.为何,何故。
【分携】离别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丈】

丈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
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《疏》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
《哀元年》廣丈高倍。《註》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
《禮·曲禮》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《註》函,容也。

長老之稱。《易·師卦》師貞丈人吉。

朋友尊稱。《長編》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
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《杜甫詩》方丈渾連水。

《杜甫詩》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《註》百丈,牽船篾也。《說文》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《正譌》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
【夫】

夫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膚。男子通稱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夫也者,以知帥人者也。《詩註》夫有傳相之德,而可倚仗,謂之丈夫。

男女旣配曰夫婦。《易·家人》夫夫婦婦。

先生長者曰夫子,妻稱夫亦曰夫子。

《禮·曲禮》天子有后,有夫人。

妾曰如夫人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。

官名。《禮·王制·大夫註》大夫者,扶進人者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》十夫有溝,百夫有洫,千夫有澮,萬夫有川。

十六以上不成丁,曰餘夫。

販夫。《周禮·地官》夕時而市,販夫販婦爲主。《白樂天詩》樓暗攢倡婦,堤喧嗾販夫。

執御行役曰僕夫。《詩·小雅》召彼僕夫,謂之載矣。

以我稱人曰夫夫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指子游示人曰:夫夫也,爲習于禮者。

人名。黔夫,齊威王疆場四臣之一。

國名。丈夫國,在維鳥北,見《山海經》。

邑名。柴夫,屬燕地,見《齊語》。

山名。夫夫山,在風伯山之東,見《山海經》。○按《續通考》引此作大夫。

武夫,石之次玉者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五霸比于三王,猶武夫之于美玉。別作玞砆。

數名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六尺爲步,步百爲畮,畮百爲夫。

姓。

息夫,複姓。

《廣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《正韻》逢夫切,音扶。語端辭。《論語》夫仁者。

語已辭。《論語》如斯夫。

有所指之辭。《論語》夫二三子也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柱夫搖車。《註》蔓生,細葉紫花,可食,俗呼爲翹搖車。

叶縛謀切,音浮。《蔡,歸之命也夫。

【何】

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胡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賀平聲。曷也,奚也,孰也,詰詞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禹曰何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

誰何。猶言莫敢如何也。《賈誼·過秦論》利兵而誰何。

未多時曰無何,亦曰無幾何。《史記·曹參傳》居無何,使者果召參。

《前漢·袁盎傳》南方濕,君能日飮,無何,可免禍也。《註》無何,言更無餘事也。

《南史·西域傳》西域呼帽爲突何。

《古今樂錄》羊無夷伊那何,皆曲調之遺聲。

國名。《隋書》西域有何國。

姓。

娙何,漢女官名,秩比二千石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下可切,賀上聲。同荷。儋也,負也。《易·噬嗑》何校滅耳。《詩·曹風》何戈與祋。《小雅》何簑何笠。《商頌》百祿是何。

通訶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譴大何。《註》譴,責也。何,詰問也。

【事】

事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叓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

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

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

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

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

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

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

叶詩紙切,音始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叶沚。

叶疎語切,書上聲。《韓非子·揚權篇》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。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
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易林》雖慍不去,復職內事。

【苦】

苦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康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孔五切,音䇢。《說文》大苦,苓也。《詩·唐風》采苦采苦,首陽之下。《傳》苦,苦菜也。陸璣云:生田及山澤中,得霜甜脃而美。《謝靈運·山居賦》二箭殊葉,四苦齊味。《自註》四苦:靑苦、白苦、紫苦、黃苦。

味也。《書·洪範》炎上作苦。《詩·邶風》誰謂荼苦,其甘如薺。

《集韻》勤也。《孟子》必先苦其心志。

患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非徒病腫,又苦盭。

《類篇》急也。

《博雅》悵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快也。楚曰苦,秦曰了。《郭璞曰》苦而爲快,猶以臭爲香,治爲亂,反覆用之也。

去聲。《正韻》苦故切,音庫。困也。《西溪叢語》今人不善乗船謂之苦船,北人謂之苦車。

姓。大夫苦成,見《國語》。

《通志·氏族略》漢有會稽太守苦灼。

果五切,音古。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辨其苦良。《註》謂分別縑白之麤細。《齊語》辨其功苦。《註》功,牢也。苦,脃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河濵器皆不苦窳。《註》苦,麤也。

音怙。地名。《史記·老莊列傳》老子者,楚苦縣厲鄕曲仁里人也。◎按苦良,苦窳,功苦之苦,或作楛,或作沽,亦通盬,義同。《直音》作苦。苦字从艸作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携】

携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

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

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

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㩦。俗作携㩗擕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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