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花向砌分

出自:明代·宋登春《秋兴二首 其一》

拼音:[yōu][huā][xiàng][qì,qiè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蕉叶临窗卷,幽花向砌分
楚童秋洗竹,江鹤夜鸣云。
地僻应增懒,身潜不用文。
近来饶酒券,秋思更纷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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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幽】

幽【寅集下】【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於虯切《韻會》幺虯切《正韻》於尤切,音呦。《說文》幽隱也。《易·履卦》幽人貞吉。《疏》幽隱之人,守道貞吉。《禮·儒行》幽居而不淫。《疏》君子雖復隱處,常自修整不傾邪也。《後漢·章帝章和元年詔》光照六幽。《註》謂六合幽隱之處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幽,微也。《疏》幽者,深微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極幽而不隱。

《玉篇》幽,深遠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有遠近幽深。《疏》言易之告人,无問遠之與近,及幽邃深遠之處,皆告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《註》幽幽,深遠也。

《玉篇》幽,不明。《正韻》幽,闇也。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註》黜退其幽者,升進其明者。《禮·檀弓》望反諸幽,求諸鬼神之道也。《註》鬼神處幽闇。

《正韻》幽,囚也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幽於縲紲。《楊惲報孫會宗書》身幽北闕。

州名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疏》燕其氣深要,厥性剽疾,故曰幽。幽,要也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同盟于幽。《註》幽,宋地。

國名。《山海經》大荒之中,有思幽之國,思士不妻,思女不夫。《註》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,無配合而生子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《姓苑》。

與黝通。《集韻》黝或作幽。《禮·玉藻》一命縕紱幽衡,再命赤紱幽衡。《註》幽,讀爲黝黑之黝。

叶於交切,音窔。《道藏歌》迴舞太空嶺,六氣運重幽。我際豈能窮,使爾終不彫。

《詩·小雅》隰桑有阿,其葉有幽。旣見君子,德音孔膠。《傳》幽,黑色。

【花】
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
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
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
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
【向】

向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正韻》亦作鄕。《禮·明堂位》刮楹達鄕。◎按明堂位註,鄕謂夾戸窻也。每室八窻,爲四達,則凡牖皆名鄕,不獨北出牖矣。

《廣韻》對也。《戰國策》西向事秦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望洋向若而嘆。

或作嚮。《易·說卦》嚮明而治。亦作鄕。《禮·明堂位》南鄕而立。

《集韻》趣也。

《韻會》救也。

昔也。《莊子·寓言篇》若向也俯,而今也仰。亦通作鄕。《論語》鄕也,吾見於夫子而問知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亮切,音餉。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·成五年》諸侯謀復會宋公,使向爲人辭以子靈之難。《釋文》向,舒亮反。

《玉篇》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皇父孔聖,作都于向。《註》向在東都畿內,今孟州河陽縣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王與鄭人向。《註》軹縣西有地,名向上。《襄十一年》諸侯會于北林師于向。《註》在川郡有向鄕。

《集韻》國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莒人入向。《註》向,小國也,譙國龍亢縣東南有向城。《史記·褚少孫補三皇紀》怡向申莒,皆姜姓之後,漢爲縣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向縣。《註》向,故國,姜姓,炎帝後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法志》作叔嚮,顏師古:音許兩反。

《正韻》古文嚮字。註詳十六畫。

【砌】

砌【午集下】【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墀釦砌,玉階彤庭。《註》謂以玉飾砌也。

作切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刋層平堂,設切厓隒。《李註》切,古通砌。亦作墄。《三輔黃圖》未央前殿,左墄右平。《註》墄,音砌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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