喧赫讵可恃

出自:明代·孙蕡《懊恼曲》

拼音:[xuān][hè][jù][kě,kè][shì]

平仄:平仄仄仄仄

妾家良人婿,执戟明光里。
四时迁显官,宠幸无与比。
似妾初嫁时,容光照邻里。
芳荣有衰歇,喧赫讵可恃
火热变灰寒,懊恼何时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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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喧赫】形容声势或权势盛大。
【讵可】岂可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喧】

喧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况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元切,音萱。《玉篇》大語也。《集韻》與吅同。或作讙。

與咺同。《漢武帝·悼李夫人賦》悲愁於邑,喧不可止兮。《註》師古曰:朝鮮之閒,謂小兒泣不止,名爲喧,音許遠反。

【赫】

赫【酉集中】【赤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呼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郝格切,音煂。《說文》火赤貌。《博雅》赤也。《詩·邶風》赫如渥赭。《傳》赫,赤貌。

《詩·大雅》王赫斯怒。《箋》赫,怒意。

《詩·大雅》赫赫炎炎。《傳》赫赫,旱氣也。

《詩·大雅》赫赫明明。《傳》赫赫然盛也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陟陞皇之赫戲兮。《註》赫戲,光明貌。

《小爾雅》赫,顯也。《前漢·忠傳》使者所過,威權翕赫。《張九齡詩》兹邦稱貴近,與世常重赫。

《李白詩》烜赫耀旌旗。

《廣韻》赫,發也。

姓。

赫連氏,複姓。

《集韻》虛訝切,音罅。與嚇同。《詩·大雅》反予來赫。《傳》赫,炙也。《箋》口距人謂之赫。《釋文》毛許白反,鄭許嫁反。莊子所云以梁國嚇我是也。

《韻會》施隻切,音釋。《爾雅·釋訓》赫赫,迅也。《釋文》赫音釋。

《前漢·孝成趙皇后傳》赫嗁書。《註》鄧展曰:赫音兄弟鬩牆之鬩。應劭曰。赫蹏,薄小紙。晉灼曰:今謂薄小物曰鬩蹏。《類篇》或作爀。亦作䓇、焃。

《韻補》叶鬩各切。《荀勗大會行禮歌》明明天子,臨下有赫。來格祈祈,邦家是若。《正字通》火炙、日暴皆曰赫。《說文》專訓火赤泥。

【讵】

詎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其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臼許切,音巨。《說文》詎,猶豈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天下詎可知而閉長者乎。《宋書·沈約自序》若馳一介,四方詎不響應。

《玉篇》止也,至也,格也。

通作巨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不先破關中兵,公巨能入乎。《師古註》巨,讀曰詎,猶豈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其據切,巨去聲。義同。

《字林》未知詞也。《正字通》《讀書通》詎通作渠、鉅、遽,非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恃】

恃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時止切《五音集韻》丞矢切,音市。《說文》賴也。从心寺聲。《廣韻》依也。《詩·小雅》無母何恃。

《集韻》丈里切,音峙。心不明也。

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時史切,音侍。《集韻》仗也。或作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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