杳邈江与湘

出自:明代·孙蕡《杂诗六首 其三》

拼音:[yǎo][miǎo][jiāng][yǔ,yù,yú][xiāng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

大堤有游女,盛服佩鸣珰。
冶容丽皎日,锦绮华若英。
含情采秋绿,薄暮不盈筐。
问女何所思,叠叠哀怨长。
夫君久离索,杳邈江与湘
寒凉人短褐,波浪泛舟航。
芙蓉谢初夕,岩桂亦已芳。
渺渺燕北归,飞飞雁南翔。
风飘流尘起,木落天雨霜。
俯视惭游鱼,仰观愧七襄。
此情君讵察,怀玉空自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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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杳邈】渺茫遥远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杳】

杳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烏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鳥切,賦》日杳杳而西匿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晡則反景上照於桑楡,故杳字日在木下。

《玉篇》深廣貌。《管子·內業篇》杳乎如入於淵。

叶委羽切,迂上聲。《王逸·九思》意逍遙兮欲歸,衆穢盛兮杳杳。思哽饐兮詰詘,涕流瀾兮如雨。

【邈】

邈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莫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墨角切,音㦝。《說文》遠也。《正韻》渺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神高馳之邈邈。

《九章》邈而不可慕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邈邈,悶也。

《正韻》輕視貌。與藐同。《陸機·謝平原內史表》振景拔迹,顧邈同列。《註》邈,凌也。

叶莫卜切,音木。《陸雲·被命詩》聖敬遠躋,神道元邈。思媚三靈,誕膺天篤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江】

江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

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松江爲三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三江,謂北江、中江、南江。

九江,在荆州。《書·禹貢》九江孔殷。《正義》江以南,水無大小,俗人皆呼爲江。

州名。春秋時爲吳楚地,秦爲九江郡,晉爲潯陽郡,卽古江州。《地理通釋》漢九江郡,本在江北,而今所謂江州者,實武昌郡之柴桑縣。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,又自江北徙治江南,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。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,實非古江州地也。

姓。本伯益之後,爵封于江,後以國爲氏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潢旁江星。江星動,人涉水。

帝江,神鳥。出天山,識歌舞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
《韻補》叶古紅切,音公。《楚辭·九章》將運舟而下浮兮,上洞庭而下江。去終古之所居兮,今逍遙而來東。今滇語呼江爲公。

名江魚爲公魚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湘】

湘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零陵陽海山,北入江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黃帝本紀》黃帝南至于江,登熊湘。

地名。《廣輿記》長沙府吳晉曰湘州。

湖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紹興府蕭山縣。

烹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湘之,維錡及釜。

《集韻》思莊切,音霜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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