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众非我俦

出自:明代·孙蕡《南园》

拼音:[hán][zhòng][fēi][wǒ][chóu]

平仄:平仄平仄平

诗社良宴集,南园清夜游。
条风振络组,华月照鸣驺。
高轩敞茂树,飞甍落远洲。
移筵对白水,列烛散林鸠。
雅兴殊未央,旨酒咏思柔。
玉华星光灿,锦彩云气浮。
丽景不可虚,众宾起相酬。
长吟闲剧饮,楚舞杂齐讴。
陵阳杳仙驾,韩众非我俦
聊为徇时序,娱乐忘百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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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韩众】古代传说中的仙人。
【众非】许多坏人坏事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韩】

韓【戌集中】【韋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胡安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河干切,音寒。《說文》井垣也。从韋,取其帀也。幹聲。

國名。《詩·大雅·韓奕箋》韓,姬姓之國也,後爲晉所滅,故大夫韓氏以爲邑名。《左傳·桓三年》韓萬御戎。《韻會》曲沃桓公之子萬,食邑于韓,後分晉爲國。

三韓,國名,辰韓,弁韓,馬韓也。見《後漢·東夷傳》。

《廣韻》姓也。《韻會》秦滅韓,以國爲氏。

叶胡千切,音焉。《孫楚·白起贊》神機電斷,氣齊卒然,南折勁楚,走魏禽韓。《說文》本作。《集韻》亦作榦幹。

【众】

众【補遺·子集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

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

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終。義同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疏》眾,一名秫。稷之黏者也。

濼,一名貫眾,藥草也。

姓。《左傳》有眾仲,眾父,以字爲氏。

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道藏歌》攜袂明眞館,仰期無上皇。北鈞唱羽人,玉女粲賢眾。

叶諸仍切,音蒸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於艾無以涖眾也,減黃貞臣道丁也。

叶才淫切,音琴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其儀欲自禁也,減於艾無以涖眾也。《正字通》从橫目,从㐺,人數多也。目,數也。字彙作衆,列血部,非。

【非】
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
《玉篇》下也。

《玉篇》隱也。

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
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
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
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俦】

儔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〔古文〕音酬。衆也,等類也。《梁元帝·懷舊序》臨水登山,命儔嘯侶。《楚辭·王逸註》二人爲匹,四人爲儔。

通作疇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其疇十三人。

誰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儔克爾。與疇同。

《集韻》大到切。與翿同。《說文》翳也。《玉篇》隱蔽也。

叶如切,音除。《韓愈·盧夫人墓誌銘》伊昔淑哲,或圖或書。嗟咨夫人,孰與爲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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