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ì][qì,qiè,xiè][sù][zhì]
平仄:仄仄仄仄
诗圣惟甫,崇雅镇浮。
力敌元化,手遏颓流。
宗社隐忧,稷契素志。
一时旅人,令名百世。
出自:明代·孙承恩《古像赞二百零五首 其一二二 杜工部》
【稷契】稷和契的并称。唐虞时代的贤臣。
【素志】平素的志愿。
【稷】
稷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,其米爲黃米。《通志》稷苗穗似蘆,而米可食。《月令章句》稷,秋種夏熟,歷四時,備隂陽,穀之貴者。《詩·王風》彼稷之苗。《禮·曲禮》稷曰明粢。
又神名。《風俗通義》稷,五穀之長。五穀衆多,不可徧祭,故立稷而祭之。
又農官名曰后稷。《書·舜典》汝后稷播時百穀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蔡墨曰: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爲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爲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
又疾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齊旣稷。《註》齊整稷疾。言祭祀禮容莊敬也。○按《毛傳》訓稷爲疾。鄭箋仍訓黍稷之稷。朱註本《毛傳》,宜从毛訓爲是。
又姓。漢上津令稷嗣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晉侯治兵于稷。《註》稷,晉地。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西河郡美稷縣。
又與昃通。《穀梁傳·定十五年》戊午日下稷,乃克葬。《註》稷,昃也。下稷謂脯時。○按《隷釋·郙閣。
【契】
契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苦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詰計切《正韻》去計切,音栔。約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禮·曲禮》獻粟者執右契。《註》兩書一契,同而別之。
又合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宰夫掌官契以治藏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帝與功臣,剖符作誓,丹書鐵契。《唐書·宗紀》木契銅魚起兵。
又神合也。《神仙傳》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。
又憂苦也。《詩·小雅》契契寤歎。
又灼龜具。《詩·大雅》爰契我龜。《註》契,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。
又怯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輈人》馬不契需。《註》契,怯。需,懦也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私列切《正韻》先結切。。
又《廣韻》苦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詰結切。同挈,勤苦也。《詩·邶風》死生契闊。
又疎闊也。《前漢·范丹傳》行路急卒,非契闊之所。
又刻也。《呂覽》契舟求劒。與鍥通。
又絕也,缺也。《司馬相如·封禪文》陛下謙讓而弗發,契三神之歡。《註》三神,上帝,泰山,梁父。《前漢·毋將隆傳》契國威器。
又《集韻》欺訖切,音乞。契丹,國號。宋爲南朝,契丹北朝,後攺號遼。
又訖黠切,音拮。戲也。
又叶似入切,音習。《禰衡顏子》知微知章,聞一覺十用舍行藏,與聖合契。从丯从刀从大。俗作契,非。
【素】
素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桑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故切,,取其澤也。《九經字㨾》隷省作素。《小爾雅》縞之麤者曰素。《釋名》素,朴素也。已織則供用,不復加巧飾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素謂緝之精白者。《禮·雜記》純以素。《註》素,生帛也。
又《易·履卦》素履往旡咎。《疏》處履之始而用質素。
又《詩·齊風》充耳以素乎而。《傳》素,象瑱。
又《詩·魏風》不素餐兮。《傳》素,空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有哀素之心也。《註》凡物無飾曰素。
又《禮器》或素或靑。《註》素,尙白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其衆素飽。《疏》素訓爲直。
又《楚語》夫謀必素。《註》素,猶豫也。
又《博雅》素,本也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後魏有幷州刺史素延。
又《禮·中庸》素隱行怪。《註》素讀爲傃,猶鄕也。○按《朱子·中庸章句》,素,按《漢書》當作索,蓋字之誤也。
又與傃通。《戰國策》竭智能,示情素。《註》素、傃通,誠也。
又與嗉通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張素爲㕑,主觴客。《註》索隱曰:素,嗉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孫租切。《古詩》新人工織縑,故人工織素。織縑日一匹,織素五丈餘。○按《說文》,同。
又。
【志】
志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鋕。《說文》从心之聲。志者,心之所之也。《論語》志於道。《詩序》在心爲志。
又《廣韻》意慕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不以樂志。《註》志者,意所擬度也。《禮·少儀》問卜筮曰:義歟,志歟。義則可問,志則否。《註》義,正事也。志,私意也。
又準志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射之有志。《疏》如射之有所準志,志之所主,欲得中也。
又章志也。《禮·檀弓》孔子之喪,公西赤爲志焉。子張之喪,公明儀爲志焉。《疏》故爲盛禮,以章明志識也。
又本志也。《左傳·襄元年》謂之宋志。《註》言宋本志,在攻取彭城也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以制六志。《註》爲禮,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。
又記也。與誌同。或作識。《周禮·春官》小史掌邦國之志。《前漢書》有十志。《師古曰》志,記也。積記其事也。《後漢·劉駿傳》博見彊志。
又《集韻》昌志切。與幟通。旗也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
又箭鏃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金鏃翦羽謂之鍭,骨鏃不翦羽謂之志。《註》鏃,今之錍箭。志,今之骨骲。
又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楚辭·九章》昔君與我成言兮,曰黃昏以爲期。羌中道而回畔兮,反旣有此他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