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林应述职

出自:元代·周伯琦《上京杂诗十首 其四》

拼音:[lín][lín][yīng,yìng][shù][zhí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百日开名宴,崇班列上公。
马鸣金騕袅,冠耀玉玲珑。
合乐咸韶奏,群羞水陆丰。
林林应述职,能继古人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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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林林】1.众多貌。 2.指芸芸众生。 3.形容了无生气。
【述职】1.诸侯向天子陈述职守。 2.指外任官员向朝廷陈述职守。 3.今泛指向主管部门陈述汇报工作情况。 4.供职;就职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林】

林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

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

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

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

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

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

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林軍,號羽林孤兒。

綠林,荆州山名。《後漢·劉元傳》諸亡命集于綠林。

姓。《姓譜》殷比干後,避難長林山,因氏。

平王世子林開之後,望出南安。○按《說文》林自爲部,棼、楚等字从之,今倂入。

【应】
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
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
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
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
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
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
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
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
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
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
【述】

述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食律切,音術。《說文》循也。《論語》述而不作。《中庸》父作之,子述之。

《廣韻》著述也。《正韻》修也,纘也,譔也。凡終人之事,纂人之言,皆曰述。《禮·樂記》識禮樂之文者能述。《又》述者之謂明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筮人許諾述命。《註》旣受命而申言之曰述。

也。《孟子》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。

冠名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通天冠前有山展筩,爲述。記曰:知天者冠述。

通作術。《禮·祭義》結諸心,形諸色,而術省之。《註》術,當爲述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魯大夫仲述之後。

叶樹僞切,音瑞。《曹植·酒賦》安沈湎而爲娛,非往聖之所述。闢酒誥之明戒,同元凶之三季。

【职】

職【未集中】【耳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廣韻》之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織。《說文》記微也。《徐曰》國有六職,皆主記事之微也。《增韻》執掌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職,主也。《博雅》職,事也。《書·周官》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曰閒民,無常職。《註》謂無事業者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《註》職,主也。志,旗幟也。謂掌旗幟之官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職,常也。

貢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共其職貢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海外賓伏,四夷納職。《註》職,貢也。

專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罔極,職涼善背。《註》專由小人,名爲直諒。而實善背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憐職,憐者,吳越之閒謂之憐職。

職職,多也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萬物職職。

姓。《姓譜》周禮有職方氏,後因官爲氏。《風俗通》漢山陽令職洪之後。

《集韻》敵德切,音特。杙也。周官有職人。戚兗讀。或作樴樲。

《集韻》逸織切,音弋。義同。

與幟同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於是皇帝輦出房,百官執職傳警。《註》職,音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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