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挥】
揮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音輝。《說文》奮也。《廣韻》振也,動也,灑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竭也。《註》揮振,去水也。《禮·曲禮》飲玉爵者弗揮。《註》振去餘酒曰揮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嬴奉匜沃盥,旣而揮之。《註》揮,湔也。
又散也,揮霍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六爻發揮,旁通情也。《疏》六爻發越揮散,旁通萬物之情也。
又指揮也。《宋三朝政錄》乘快指揮一事誤失,史官必書。
又《集韻》吁運切,音訓。亦奮也。
又胡昆切,音魂。揮掄,全而不破也。
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王桀詩》荆軻爲燕使,送者盈水濵。縞素易水上,涕泣不可揮。◎按《音學五書》引《詩》云:揮古本音熏。《集韻》或作㩣。《正字通》與麾撝通。《說文》分撝揮爲二。
【弦】
弦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又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
又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
又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正西曰雍州,藪曰弦蒲。《註》在汧縣,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。
又與絃通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弦。《樂記》舜作五弦之琴,以歌南風。
【送】
送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
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
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
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
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
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《玉篇》籀文作。
【孤】
孤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
又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
又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
又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
又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
又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
又《集韻》負也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陵雖孤恩,漢亦負德。《毛曰》凡孤負之孤,當作孤。俗作辜,非。
又獨孤,複姓。《徐鉉曰》于文子瓜爲孤,瓜聲也。子不見父,則泣呱呱也。會意。
【鸿】
鴻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䲨《唐韻》戸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公切,音洪。《說文》鴻,鵠也。《玉篇》鴻,鴈也。詩傳云:大曰鴻,小曰鴈。《陸璣疏》鴻羽毛光澤純白,似鶴而大,長頸,肉美如鷹。
又有小鴻如鳧,色白,今人直謂之鴻。《易·漸卦》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爲儀。
又旗名。《禮·曲禮》前有車騎,則載飛鴻。《鄭註》鴻取飛有行列也。
又通作洪,大也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禹抑鴻水。《楚辭·天問》不任汨鴻,何以尙之。《註》鴻,大水也。
又傭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梓人爲筍簴,小首而長,摶身而鴻,若是者謂之鱗屬,以爲筍。《註》鴻,傭也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矢人橈之,以眡其鴻殺之稱也。《疏》釋云:鴻卽上文强是也。殺,卽上文弱是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一年》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。《註》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。
又鴻溝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大王之地,南有鴻溝。《註》在滎陽。
又蟲名。蜚鴻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蜚鴻滿野。《註》蠛蠓也。
又姓。衞大夫鴻騮魋,見《左傳》。鴻安丘,見《後漢書》。
又人名。大鴻,堯臣名。梁鴻,漢人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胡孔切《集韻》戸孔切,音汞。與澒同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鴻絧緁獵。《師古註》鴻絧,直馳貌。
又鴻濛,元氣也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以鴻濛爲景柱。《註》東方之野日所出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虎孔切,音嗊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胡貢切,音。鴻洞,深遠。一曰相連次貌。
又《字彙》古送切,音貢。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澒濛鴻洞。《註》鴻,讀如子贛之贛。
又叶胡光切,音黃。《呂氏春秋》彭祖以壽,三代以昌。五帝以昭,神農以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