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òu][jìng][sòng][tíng][fāng][cǎo][hé,gě]
平仄:仄仄仄平平仄平
百年琴鹤不须携,两袖清风拂钓矶。
昼静讼庭芳草合,春深山馆落花稀。
邻封佩犊人犹在,阖境飞刍卒未归。
安得家家千树漆,不愁无食与无衣。
【讼庭】即讼堂。
【芳草】香草:芳草鲜美,落英缤纷。常比喻忠贞的美德:何昔日之芳草兮,今直为此萧艾也。
【昼】
晝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救切,音呪。《說文》日之出入,與夜爲界。从畫省,从日。《易·晉卦》晝日三接。
又地名。《孟子》三宿,而後出晝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晝邑大夫之後,因氏焉。
又《韻補》叶株遇切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衞尉八屯,警夜巡晝。植鎩懸瞂,用戒不虞。虞去聲。
【静】
靜【戌集中】【青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㣏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郢切,音穽。《說文》審也。从靑,爭聲。《註》徐鍇曰:丹靑明審也。
又《增韻》動之對也。《易·坤卦》至靜而德方。
又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傳》靜,謀也。
又《詩·邶風》靜言思之。《傳》靜,安也。
又《鄭風》琴瑟在御,莫不靜好。
又《詩·邶風》靜女其姝。《傳》靜,貞靜也。
又《廣韻》息也。《禮·月令》百官靜事毋。
又《韻會》澄也。
又《廣韻》和也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靖。亦通作靚。亦通作竫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正切,音淨。義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京師爲之語曰:維寂寞自投閣,爰淸靜作符命。
又《詩·大雅》籩豆靜嘉。《箋》潔淸而美。《釋文》淸,如字,又才性反。淸靜皆可讀去聲。◎按玉篇、廣韻、集韻、類篇,靜字皆無去聲。韻會始收入敬韻,正韻因之。考大雅、釋文,及揚雄傳京師語,靜字本可讀去聲,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,云,顏註合韻,音才性切,則謬甚。解嘲云,爰淸爰靜,游神之庭。卽音才性切,如何與庭叶,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。正韻仍其失,今特辨之。
又叶千廷切,音淸。《六韜》秋道斂,萬物盈。冬道藏,萬物靜。
【讼】
訟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䛦似用切,音頌。《說文》爭也。《六書故》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又《易·訟卦疏》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《註》爭辯也。
又《雜卦》訟,不親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《註》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《疏》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
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《後漢·曹褒傳》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《註》言相爭不定也。
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
又責也。《論語》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《註》訟,猶責也。
又公也。《史記·呂后紀》未敢訟言誅之。《註》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《韻會小補》通作誦。《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》誦言,公言也。《正字通》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頌。《說文》謌訟也。《徐鉉曰》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《詩·召南》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
又《集韻》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《書·堯典》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
又容也。《史記·吳王濞傳》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《註》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
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《潘岳·關中詩》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
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《魏武帝·對酒曲》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
【庭】
庭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《說文》宮中也。《玉篇》庭,堂階前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无咎。《周禮·天官·閽人》掌埽門庭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庭氏。《註》主射夭鳥,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直也。《疏》庭條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播厥百穀,旣庭且碩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庭州,貞觀十四年置,長安二年,爲北庭都護府,有後庭縣。《廣韻》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,本烏孫國土,其前王庭,卽交河縣也。
又天庭,星名。《石氏星傳》龍星左角曰天田,右角曰天庭。
又洞庭,湖名。《楚辭·九歌》洞庭波兮木葉下。
又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太湖中有包山,山下有洞庭穴道,濳行水底去,無所不通,號爲地脉。
又山庭。《任昉王文憲集序》山庭異表。《註》論語摘輔像曰:子貢山庭斗繞口,謂面有山庭,言山在中,鼻高有異相也。
又《集韻》他定切,音聽。《增韻》逕庭,隔遠貌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大有逕庭。
又叶徒陽切,音近長。《韓愈·此日足可惜詩》馳辭對我策,章句何煒煌。禮終樂亦闋,相拜送於庭。
【芳】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【草】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又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又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又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又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又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又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又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又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【合】
合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音盒。《說文》合口也。
又《玉篇》同也。《易·乾卦》保合太和。《詩·小雅》妻子好合。
又配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作之合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蘗麴鹽豉千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蘗麴以斤石稱之,輕重齊則爲合。鹽豉以斗斛量之,多少等亦爲合。合者,相配耦之言耳。
又會也。《禮·王制》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。《註》合,會也。
又聚也。《論語》始有曰:苟合矣。《註》合,聚也。
又答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旣合而來奔。《註》合,答也。
又閉也。《前漢·兒寬傳》封禪告成,合祛于天地神明。《註》李奇曰:祛,開散。合,閉也。
又六合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六合之外,聖人存而不論。《梁元帝·纂要》天地四方曰六合。
又黍名。《禮·曲禮》黍曰薌合。
又《文中子·問易篇》黃帝有合宮之聽。
又合黎,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導弱水,至于合黎,餘波入于流沙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秦爲巴郡,宋爲宕渠郡,後魏置合州,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,因以名之。
又參合,代地。《史記·韓王信傳》入居參合。
又鉅合在平原,合騎在高城,漢侯國。見《史記·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》。
又重合縣屬勃海郡,合鄕縣屬東海郡。
又合浦,郡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《廣韻》器名。《正韻》合子,盛物器。
又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》宋大夫合左師。
又子合,西域國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西夜國王,號子合王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子合國,去疏勒千里。
又通作闔。《戰國策》意者,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。《註》闔合同。
又與郃通。《史記·魏世家》築雒隂合陽。《註》郃水之北。
又《高祖功臣侯表》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葛合切,音閤。《廣韻》合,集也。
又《集韻》兩龠爲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量者,龠合升斗斛也,所以量多少也。
又合龠爲合,十合爲升。《註》合龠一作十龠,又合者,合龠之量也。
又叶許及切,音翕。《張衡·思賦》何孤行之焭焭兮,孑不羣而介立。感鸞鷖之特棲兮,悲淑人之希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