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马】
馬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麻上聲。《說文》怒也,武也。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。《玉篇》黃帝臣相乗馬。馬,武獸也,怒也。《正韻》乗畜。生於午,稟火氣。火不能生木,故馬有肝無膽。膽,木之精氣也。木臓不足,故食其肝者死。《易·說卦傳》乾爲馬。《疏》乾象天,天行健,故爲馬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地精爲馬。《春秋·考异記》地生月精爲馬。月數十二,故馬十二月而生。《周禮·夏官·馬質》掌質馬,馬量三物,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,皆有物賈。
又《校人》掌王馬,辨六馬之屬。凡大祭祀,朝觐,會同,毛馬而頒之。凡軍事,物馬而頒之。註:毛馬齊其色。物馬齊其力。
又《趣馬》掌贊正良馬。
又《巫馬》掌養疾馬而乗治之,相醫而藥攻馬疾。
又《廋人》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。《圉人》掌芻牧以役圉師。
又司馬,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註》謂總武事也。
又《淸夜錄》漢制,卿駟馬右騑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太守,駟馬駕車,一馬行春。《衞宏·輿服志》諸侯四馬,駙以一馬。《南史·柳元策傳》兄弟五人,爲太守。時人語曰:柳氏門庭,五馬逶迤。《正字通》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。
又田野浮氣曰野馬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日光也。一曰遊絲水氣。
又陽馬。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承以陽馬,接以圓方。《註》陽馬,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,連接或圓或方也。
又投壺勝算曰馬。《禮·投壺》爲勝者立馬,一馬從二馬,三馬旣立,請慶多馬。《註》立馬者,取算以爲馬,表其勝之數也。謂算爲馬者,馬爲威武之用,投壺及射,皆以習武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打馬,彈碁類也。朱李易安有打馬圖。
又地名。馬陘,齊邑。馬陵,鄭地。見《左傳》。
又天馬,獸名。有翼能飛。
又竈馬,蟲名。《酉陽雜俎》狀似促織,好穴竈旁。今俗呼竈雞。
又馬勃,草名。《正字通》生濕地腐木上,一名馬疕。韓愈所云牛溲馬勃,兼收蓄是也。
又海馬,魚名。牙骨堅瑩,文理細如絲,可制爲器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本伯益之後,趙奢封馬服君,遂氏焉。
又司馬、巫馬、乗馬,皆複姓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諫大夫乗馬延年。《孟康曰》乗馬,姓也。
又《風俗通》有白馬氏。
又馬流。《兪益期曰》馬援立銅柱,岸北有遺兵,居壽冷岸,南對銅柱,悉姓馬,號曰馬流。《方隅勝略》謂馬人散處南海,謂之馬流。《韓愈詩》衙時龍戸集,上日馬人來。《註》卽馬流也。一作馬留。
又門名。《前漢·項籍傳註》宮垣內兵衞所在,四面皆有司馬,以主事,故總稱司馬門。
又《公孫弘傳註》武帝時,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,立於魯般門外,更名金馬門。
又亭名。謝靈運爲永嘉太守,以五馬自隨,立五馬亭。
又《集韻》滿補切,音姥。義同。《前漢·石慶傳》馬字與尾當五。《師古曰》馬字,下曲者尾,幷四點爲足,凡五。
【周】
周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州。《廣韻》徧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周乎萬物。
又至也。《書·泰誓》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《傳》周,至也。
又忠信也。《書·太甲》自周有終。《傳》用忠信有終也。《詩·小雅》行歸于周。《論語》君子周而不比。《註》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
又終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以周事子。《註》周,猶終竟也。
又《說文》密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先王貴當貴周,周者不出于口,不見于色,一龍一蛇,一日五化,之謂周。《註》深密不測,故周也。
又曲也。《詩·唐風》生于道周。《傳》周,曲也。
又《詩·周南疏》周,代名,其地在岐山之陽,漢屬扶風美陽縣。
又《廣韻》備也。《前漢·路溫舒傳》鍛錬而周內之。《註》晉灼曰:精熟周悉,致之法中也。
又《廣韻》周帀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周回五里有餘。《韻會》俗作週,非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巂周。《疏》今謂之子規。
又《韓非子·說林篇》鳥有周周者,重首而屈尾,將欲飮于河則必顚,乃銜其羽而飮之。一作翢。
又不周,山名,在崑崙。《屈原·離騷》路不周以左轉兮。
又風名。《白虎通》西北曰不周風。不周者,不交也,言隂氣未合化也。
又陽周,平周,定周,皆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上郡陽周縣,西河郡平周縣,鬰林郡定周縣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本自周平王子,別封汝川,人謂之周家,因氏焉。
又魏獻帝次兄普氏,後攺爲周氏。
又複姓,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。
又與賙通。《論語》君子周急不繼富。《孟子》君之於氓也,固周之。
又叶市朱切,音殊。《季歷哀慕歌》梧桐萋萋,生于道周。宮榭徘徊,臺閣旣除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谏】
諫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於君。《白虎通》閒也,因也,更也。是非相閒,革更其行也。《詩·衞風·淇奧序疏》干也。干君之意而告之。《廣雅》正也。《廣韻》諫諍,直言以悟人也。《書·說命》后從諫則聖。《禮·曲禮》爲人臣之禮,不顯諫,三諫而不聽,則逃之。子之事親也,三諫而不聽,則號泣隨之。《前漢·賈山傳》工誦箴諫,瞽誦詩諫,公卿比諫,士傳言諫過。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凡諫有五:一曰諷諫,二曰順諫,三曰規諫,四曰致諫,五曰直諫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有司諫。《註》諫猶正也,以道正人行。《後漢·百官志註》胡廣曰:武帝元狩五年,置諫大夫爲光祿大夫。世祖中興,以爲諫議大夫。
又鳥名。《說苑·辨物篇》東方有鳥,名諫珂,文身而朱足,憎鳥而愛狐。
又果名。《本草綱目》橄欖,一名諫果,出《農書》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有治書侍史諫忠。
又《集韻》居顏切,㵎平聲。《類篇》諍也。
又《集韻》郞旰切,音爛。與讕同。
又叶古限切,音。《詩·大雅》王欲玉女,是用大諫。叶上反。
又叶經切,音見。《卻正·釋譏》譬逌人之有采於市閭,游童之吟詠乎疆畔,庶以增廣福祥,輸力規諫。《註》畔音弁。《俗書證誤》从東,非。諌dǒng,多言也。。
【切】
切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結切,音竊。《說文》刌也。从刀,七聲。《廣韻》割也,刻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骨謂之切。《註》治骨器。《禮·內則》聶而切之爲膾。
又迫也,急也。《禮·禮器疏》祭祀之事,必以積漸敬愼,不敢偪切也。
又愨實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明君不惡切愨之言。
又《揚雄·長楊賦》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要也。
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不待切脈。《註》切,按也。
又《韻會》譏切也,剴切也。
又《韻會》反切。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,亦作翻,以子呼母,以母呼子也。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。
又《前漢·外戚傳》切皆銅沓,冒黃金塗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門限也。音千結反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計切,音砌。衆也。
又一切,大凡也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一切滿秩如眞。《註》師古曰:一切者,權時之事,如以刀切物,苟取整齊,不顧長短縱橫,故言一切。
又《韻補》砌或作切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設切厓隒。李善註:古字通。
又叶音刺,與刺通。《儀禮註》采時世之詩爲樂歌,所以通情相風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