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í][dǐ][bā][guì][lí][shuǐ][páng,bàng]
平仄:平仄平仄平仄平
我行几许踰沅湘,直抵八桂漓水旁。
千山倒影摇溪光,秀色不借草木苍。
兹亭构胜俯回塘,野花风递罗绮香。
岩前伏波航羽觞,一洗尘思生清凉。
疑有仙人白玉床,壶中景迥日月长。
步此仙籁音琅琅,世间名利真毫芒。
此景不独冠南方,恨不筑室轻侯王。
回首尘迹空渺茫,瞥去未必计非良。
其如樽酒情难忘,恍然一梦五云乡。
【直抵】一直到达;直接到达。
【八桂】1.八株桂树。 2.广西的代称。
【直】
直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値。《說文》正見也。《博雅》正也。《玉篇》不曲也。《易·坤卦》直其正也。《書·洪範》王道正直。
又準當也。《禮·投壺》馬各直其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以白鹿皮爲皮幣,直四十萬。
又《增韻》當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立于阼階下,直東序西面。《疏》謂當堂上東序牆也。
又伸也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。
又《玉篇》侍也。《晉書·羊祜傳》悉統宿衞,入直殿中。
又順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直且侯。
又猶宜也。《詩·魏風》爰得我直。
又猶但也。《孟子》直不百步耳。
又猶故也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張良嘗遊下邳,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,直墮其履圯下。
又埋枉曰直。《韓愈·王仲舒墓誌》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,獨爲直其冤。
又直來,無事而來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七年》直來曰來。
又《禮·月令》田事旣畢,先定準直,農乃不惑。《疏》準謂輕重平均,直謂繩墨得中也。
又骨直,謂强毅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工人》骨直以立。
又語發聲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神龜知吉凶,而骨直空枯。《正義曰》直,語發聲也。
又柄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玉豆雕篹。《註》篹,籩屬,雕刻飾其直者也。《疏》雕鏤其柄。
又殖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直,東方也,春也。質而未有文也。《註》直之言殖也。萬物甲始出殖立,未有枝葉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袒飾謂之直袊。《註》婦人初嫁所著上衣,直袊也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器直,曲尺也。梓人用之。
又官名。《鄧析子轉辭篇》湯有司直之人。
又《通典》漢時繡衣直指,卽秦時御史大夫。
又直人,邑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劉子取直人。
又泉名。《公羊傳·昭五年》直泉者何,涌泉也。
又門名。《三輔黃圖》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。
又姓。漢有直不疑。
又《諡法》肇敏行成曰直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吏切《正韻》直意切,音治。與値通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直夜潰圍。《註》直,讀曰値。當也。《索隱曰》古字例以直爲値。《前漢·酷吏傳》無直甯成之怒。《史記》作値。
又物價曰直。《北史·齊景思王傳》食雞羹,何不還他價直也。
又傭作得錢亦曰直。《柳宗元·送薛存義序》向使傭一夫於家,受若直,怠若事,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。
又叶直略切,音著。《樂府·焦仲卿妻詩》命如南山石,四體康且直。阿母得聞之,零淚應聲落。
又叶直六切,音逐。《楚辭·九章》令五帝以折中兮,戒六神與嚮服。俾山川以備御兮,命咎繇使聽直。《六書正譌》从,古隱字。十目所視,雖隱亦直。會意。俗作直,非。
【抵】
抵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邸。《說文》擠也。
又觸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習俗薄惡,民人抵冒。《註》抵,忤也,冒犯也。
又當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傷人及盜抵罪。《註》謂使各當其罪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元封三年,作角抵戲。《註》兩兩相當,角力角技藝射御,故名角抵。
又與觝通。《張騫傳》又作角氐。
又至也。《前漢·杜延年傳》或抵其罪法。《註》特致之於罪法。
又《禮·樂志》草木零落,抵冬降霜。
又歸也。《前漢·項籍傳》抵櫟陽史司馬欣。《註》相歸抵也。亦通作邸。
又拒也。《前漢·梁平王傳》抵讕置辭。
又《田延年傳》延年抵曰:無有是事。《註》抵,拒諱也。
又擲也。《後漢·禰衡傳》劉表嘗與諸文人共草章奏,衡見之,毀以抵地。
又大抵,猶言大凡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大抵盡詆以不道。《漢書》作大氐。《註》大歸也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掋。
又直皆切,音㜨。亦擠也。
又《韻會》掌氏切《正韻》諸氏切,音紙。同扺。擊也。《戰國策》蘇秦見說趙王於華屋之下,抵掌而談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奮髥抵几。詳扺字註。
【八】
八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
又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䇷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
又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㧙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
又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
【桂】
桂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古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涓惠切《正韻》居胃切,音昋。《說文》江南木,百藥之長。《禮·檀弓》草木之滋,薑桂之謂也。《本草圖經》桂有三種:菌桂生交趾山谷,牡桂生南海山谷,桂生桂陽。《爾雅·釋木》梫,木桂。《蘇恭云》牡桂卽木桂也。《離騷經》雜申椒與菌桂。
又《陶弘景·別錄》單名桂者,恐或是牡桂,人多呼丹桂,正謂皮赤爾。《淮南·招隱士》桂樹叢生兮山之幽。
又桂林,郡名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南取百越之地,以爲桂林、象郡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漢末,陽城炅橫四子避難,一居幽州,姓桂。
【漓】
漓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呂支切《集韻》鄰知切,音離。水滲入地。
又淋漓,雨聲。本作灕。或作離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旁】
旁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音螃。㫄隷作旁。《博雅》旁,大也。廣也。《釋名》在邊曰旁。《玉篇》猶側也。非一方也。《易•乾卦》旁通情也。《書•太甲》旁求俊彥。《爾雅•釋宮》二達謂之岐旁。《註》岐旁,岐道旁出。
又《集韻》晡橫切,音。騯騯,馬盛貌。或省作旁。《詩•鄭風》駟介旁旁。《疏》北山傳云:旁旁然不得已,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。《朱傳》旁旁,馳驅不息之貌。音崩。叶補岡反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浪切,音傍。《前漢•霍光傳》使者旁午。《註》如淳曰:旁午,分布也。師古曰:一縱一模爲旁午。猶言交橫也。
又《莊子•齊物論》旁日月。《註》依也。
又《集韻》鋪郞切,音滂。旁礴,混同也。
又《集韻》蒲庚切,音彭。旁勃,白蒿也。兔食之,壽八百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