溪回燕尾分

出自:元代·卢琦《过峡口浦》

拼音:[xī][huí][yàn,yān][wěi,yǐ][fēn,fèn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峡仄蜂腰断,溪回燕尾分
行人思涧壑,身世若浮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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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燕尾】1.燕子的尾羽。 2.燕尾分叉像剪刀,因用以摹状末端分叉的东西。 3.本指颜真卿书体中捺脚处的一种独特风格,是捺笔结束时,先用力顿挫,再轻挑出锋所致。后人临颜体,捺划收笔出锋时,提笔空收笔锋,如张开的剪刀,乃为病笔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溪】

溪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廣韻》苦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奚切。與谿同。《說文》山瀆無所通者。

水註川曰谿。《廣韻》或作磎。

【回】

回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戸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隈切,音洄。《說文》从囗,中象回轉之形。《徐鍇曰》渾天之氣,天地相承。天周地外,隂陽五行,回轉其中也。

《說文》邪也,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回。《禮·禮器》禮飾回,增美質,措則正,施則行。

《正韻》返也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回途要至,俯仰取容。

《廣韻》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求福不回。《又》徐方不回。《註》回猶違也,言不違命也。

《詩·大雅》昭回于天。《註》昭,明。回,旋也。

屈也。《後漢·盧植傳》可加赦恕申宥回枉。《又》抗議不回。

徘回。《說文》徘徊本作裵回。寬衣也,取其裵回之狀。《張衡·思賦》馬倚輈而徘回。《註》言踟躊不進也。

低回,紆衍貌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贊》適魯,觀仲尼車服禮器,余低回留之,不能去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大道低回。

姓。《韻會》古賢者方回之後。《正字通》明宣德中御史回續。

地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右扶風有回城,名曰回中。

通作迴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圖迴天下於掌上。

通作廻。《史記·鄒陽傳》墨子廻車。

《正字通》回回,國名。西域大食國種也。明丘濬曰:國在玉門關外萬里,隋閒入中國。金元以後,蔓延滋甚,所至輒相親守,其所謂敎門者尤篤,今在在有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賄切,音悔。繞也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右回梅山。徐邈讀上聲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對切,音繢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回遠千里。《註》回謂路迂回也,音胡悔反。

畏避也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卽有避回。《註》謂不盡意,捕擊盜賊。

《蓋寬饒傳》刺舉無所回避。《註》回讀若諱。俗作囬。

【燕】

燕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於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甸切,。古人重言之。《詩·邶風》燕燕于飛。《玉篇》俗作鷰。《集韻》亦作䴏。

《禮·學記》燕朋逆其師,燕辟廢其學。《註》燕,猶褻也。

與醼通。《廣韻》醼飮,古無酉,今通用。《詩·小雅》我有旨酒,嘉賔式燕以敖。《儀禮》燕禮第六。

《集韻》與宴通。安也,息也。《易·中孚》初九虞吉,有他不燕。《疏》燕,安也。《詩·小雅》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《傳》以安待天子。《又》或燕燕居息。《傳》燕燕,安息貌。《齊語》昔聖王之處士也,使就閒燕。《註》閒燕,猶淸淨也。

《廣韻》烏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因蓮切《正韻》因肩切,音煙。《玉篇》國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詩·大雅》溥彼韓城,燕師所完。《朱傳》燕召公之國。◎按鄭箋云:燕,安也。讀去聲。今从朱傳。

《左傳·隱五年》衞人以燕師伐鄭。《註》南燕國今東郡燕縣。《疏》燕有二國,一稱北燕,故此註言南燕,以別之。世本燕國姞姓。地理志:東郡燕縣南燕國姞姓,黃帝之後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邵公奭封燕,爲秦所滅,子孫以國爲氏。漢有燕倉。〇按史記仲尼弟子傳:燕伋字思。是春秋時,卽有燕姓也。

《集韻》於殄切,音蝘。本作宴。引爾雅宴宴,居息也。〇按爾雅疏引小雅北山,或燕燕居息。考爾雅釋文及北山釋文,俱無作上聲讀者,惟大雅韓奕:韓姞燕譽。釋文云:燕,于遍反。

於顯反。可証燕之有上聲也。

【尾】

尾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委。《說文》微也。从倒毛在尸後。《玉篇》鳥獸魚蟲皆有之。

末後稍也。《易•未濟》狐濡其尾。《書•君牙》若蹈虎尾。

《詩•邶風》瑣兮尾兮,流離之子。《註》瑣,細。尾,末也。

《戰國策》王若能爲此尾。《註》終也。

東方星名,十八度尾爲大辰。

次名。《禮•月令》日月會於鶉尾,斗建申之辰也。

底也。《爾雅•釋水》瀵大出尾下。《註》尾猶底也。言其源深出於底下者名瀵。瀵猶灑散也。

《書•堯典》仲春鳥獸孶尾。《註》乳化曰孳,交接曰尾,因物之生育,驗其氣之和也。

陪尾,山名,在江夏安陸縣。一名橫尾。一曰負尾。

姓。《左傳》殷民六族有尾勺氏。

漢劉虞吏尾敦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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