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儿各分别

出自:元代·卢琦《忧村氓》

拼音:[qī,qì][ér][gè,gě][fēn,fèn][bié,biè]

平仄:平平仄平平

世道日纷纭,人人自忧切。
路逢村老谈,吞声重悲噎。
我里百馀家,家家尽磨灭。
休论富与贫,官事何由彻。
县帖昨夜下,羁縻成行列。
邻里争遁逃,妻儿各分别
莫遣一遭逢,皮骨俱碎折。
朝对狐狸啼,暮为豺虎齧。
到官纵得归,囊底分文竭。
仰视天宇高,纲维孰提挈。
但恨身不死,抑郁肠中热。
南州无杜鹃,诉下空啼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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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妻儿】1.妻和儿女。 2.指妻。
【分别】分别1离别:暂时~,不久就能见面 ㄧ他们~了好多年啦。 分别2 [fēnbié]1.辨别:~是非 ㄧ~轻重缓急。 2.不同:~对待ㄧ~处理ㄧ看不出有什么~。 3.分头;各自:会议商定,几个人~去做动员工作ㄧ部队到达前沿,~进入阵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妻】

妻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凄。《說文》妻,與己齊者也。《詩·邶風》士如歸妻,迨冰未泮。

令妻,令善之妻。《詩·魯頌》令妻壽母。

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呼妻曰:我不忍令鄕里落他處。《姚寬曰》猶會稽人言家里。

《梵書·蓮經註》佛有妻,名耶須。

《集韻》千咨切,恣平聲。義同。

七計切,音砌。以女嫁人曰妻之。《論語》以其子妻之。一曰妻者,判合也。夫者,天也。故於字夫正而妻偏。

【儿】

儿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而鄰切,音仁。《說文》人也。《玉篇》仁人也。孔子曰:人在下,故詰屈。《戴侗·六書故》人儿非二字,特因所合而變其勢。合於左者,若伯若仲。合於下者,若兒若見。《鄭樵·六書略》人象立人,儿象行人。

《集韻》居拜切,音戒。仁人也。(兒)〔古文〕爾平聲。《說文》孺子也。象形。小兒頭囟未合。

《韻會》男曰兒,女曰嬰。

《韻會》兒,倪也。人之始,如木有端倪。

《倉頡篇》兒,嬬也。謂嬰兒嬬嬬然,幼弱之形也。

《韻會》姓也。漢有兒寬。

《唐韻》五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研奚切《正韻》五黎切,音霓。姓也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兒良一篇。《註》師古曰:六國時人也。《兒寬傳》兒寬,千乘人也。

《韻會》弱小也。通作倪。《孟子》反其旄倪。(兒)

【各】

各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古洛切《集韻》剛鶴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葛鶴切,音閣。《說文》異辭也。从口从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。《書·湯誥》各守爾典,以承天休。

屠各,北方種落名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瓚子續爲屠各所殺。

《字彙補》借作部落之落,見諸葛銅鐺。

《字彙補》引沈括筆談云:又借作洛。《石鼓文》大車出各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别】

別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

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䰟者,惟別而已矣。《宋·謝惠連·夜集歎乖詩》詩人詠踟躕,搔首歌離別。《梁荀濟贈隂梁州詩》已作金蘭契,何言雲雨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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