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蔡】
蔡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音䌨。《說文》草也。《玉篇》草芥也。草際也。
又《論語》臧文仲居蔡。《何晏註》蔡,國君之守龜,出蔡地,因以爲名焉。
又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蔡蒙旅平。《疏》蔡,山名。
又《禹貢》二百里蔡。《傳》蔡,法也。法三百里而差。
又國名。《書·蔡仲之命疏》成王命蔡叔之子踐諸侯之位,作蔡仲之命。
又姓。《史記》蔡澤,古作祭,《左傳》祭仲,《國語》祭公謀父,《後漢書》祭遵俱作蔡。
又《集韻》七曷切,音攃。《前漢·李廣利傳》昧蔡爲宛王。
又桑割切,音薩。放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《韻會》本作,言放之若散米。今作蔡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例切,音祭。《王褒·九懷》水躍兮余旌,繼以兮微蔡。雲旗兮電騖,倏忽兮容裔。
【邕】
邕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容切,音雍。《說文》邑四方有水,自邕城池者是也。
又《集韻》竭塞也。與壅同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邕河水不流。
又《正韻》和也。與雍同。《晉書·桑虞傳》閨門邕穆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秦桂林郡,唐置邕州。《正字通》邕雍雝壅,古俱通用。
【梦】
梦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俗夢字。(夢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鳳切《正韻》蒙弄切,蒙去聲。覺之對,寐中所見事形也。《書·說命》夢帝賚子良弼。《詩·小雅》乃占我夢。《周禮·春官·占夢》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,一正夢、二噩夢、三思夢、四寤夢、五喜夢、六懼夢。《又》大卜掌三夢之法,一致夢、二觭夢,《註》奇怪之夢、三咸陟。《註》升也,進也,無思慮而有其夢。一作咸夢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昔者莊周夢爲蝴蝶,栩栩然胡蝶也。俄然覺,則蘧蘧然周也。《張子正蒙》夢形閉而氣專于內,夢所以緣舊于習心,飢夢取,飽夢與。
又澤名。《書·禹貢》雲土夢作。
又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有七澤,一曰雲夢。雲夢者,方九百里。○按《左傳》《漢書》雲夢平去二音。
又水名。夢水,在袁州宜春縣東。《寰宇記》昔鍾儀欲相此立縣,夜乞夢,果符所祝,因名縣曰思縣,水曰夢水。
又姓。見《統譜》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莫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謨中切,音蒙。《潘岳·哀永逝文》旣遇目兮無兆,曾寤寐兮弗夢。爰顧瞻兮家道,長寄心兮爾躬。
又《集韻》彌登切。音萌。《詩·齊風》甘與子同夢。
又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琳·大荒賦》懼蓍兆之有惑兮,退齊思乎蘭房。魂營營與神遇兮,又診余以嘉夢。
又叶暮傍切,茫去聲。《道藏歌》絳衣表羣會,生始似久夢。德隱冲內迹,至寂不覺當。當去聲。《說文》夢,不明也。从夕,瞢省聲。
【神】
神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晨。《說文》天神,引出萬物者也。《徐曰》申卽引也,天主降氣,以感萬物,故言引出萬物。
又《皇極經世》天之神棲乎日,人之神棲乎目。
又神明。《書·大禹謨》乃聖乃神。《孔傳》聖無所不通,神妙無方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不測之謂神。《王弼云》神也者,變化之極,妙萬物而爲言,不可以形詰。《孟子》聖而不可知之謂神。
又鬼神。陽魂爲神,隂魄爲鬼。氣之伸者爲神,屈者爲鬼。
又諡法。《史記》民無能名曰神。
又姓。漢騎都尉神矅。
又升人切,音伸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神荼副焉。《註》海中神名。神,音伸。荼,音舒。
又叶時連切,音禪。《焦仲卿詩》念與世閒辭,千萬不復全。故作不良計,勿復怨鬼神。《班固·答賓戲》言通帝王,謀合聖神,殷說夢發於傅巖,周望兆動於渭濱。《註》神,叶時連切。濱,叶,下从旦。《禮·郊特牲》所以交於旦明之義。鄭康成云:旦當爲神,篆字之譌。《莊子》有旦宅而無情死,亦讀爲神。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,因譌爲旦耳。此說甚是,非旦可作神也。
【授】
授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受上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廣韻》付也。
又《集韻》承呪切,音壽。義同。《詩·鄭風》還,予授子之粲兮。《禮·曲禮》男女不親授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沛公殆天授。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當大都授時。《註》總集諸生,大講授也。
又姓。漢有授異眾。《集韻》或作譌。
【八】
八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博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布拔切,音捌。《說文》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《徐曰》數之八,兩兩相背,是別也。少隂數,木數也。《玉篇》數也。
又《集韻》補內切,音背。《趙古則六書本義》八,音背,分異也,象分開相八形,轉爲布拔切,少隂數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筆別切,音䇷。《張衡·舞賦》聲變諧集,應激成節。度終復位,以授二八。
又《韻補》叶必益切,音璧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叉簇之所攙捔,徒搏之所撞㧙。白日未及移,巳獮其什七八。
又八八。《通雅》八八,外國語稱巴巴。《唐書·李懷光傳》德宗,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