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汝】
汝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人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忍與切,音茹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弘農盧氏,還歸山東入淮。《水經》汝水出河南梁縣勉鄕西天息山。《酈道元注》今汝水出魯陽縣之大盂山黃柏谷,至原鹿縣,南入於淮,謂之汝口。側有汝口戍,淮汝之交會也。《春秋釋例》汝水至汝隂褒信縣入淮。《詩·周南》遵彼汝墳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春秋時爲王畿及鄭楚之地。左傳,楚襲梁,及霍,漢爲梁縣,後魏屬汝北郡,隋移于陸渾縣北,遂攺爲汝州。《廣輿記》今屬河南州,西有臨汝城古蹟。
又汝寧,郡名。《廣輿記》秦屬潁川,漢曰汝南,元曰汝寧郡,有汝陽縣。
又姓。《書·亡篇》有汝鳩,汝方,湯之賢臣。《左傳》有汝寬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女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女陽,女隂,與汝同。
又爾女亦作爾汝。《書·益稷》子欲左右,有民汝翼。子欲宣力,四方汝爲。
【颍】
潁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余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庾頃切,音穎。水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荆州,其浸潁湛。《水經》潁水,出潁川陽城縣西北少室山。
又《前漢·地理志》潁陽、潁隂、臨潁、三縣皆屬潁川郡。○按《正字通》入頁部,今依《說文》,凡熲穎㯋潁俱改入火禾木水等部。
【徵】
徵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爲徵,行於微而文達者,卽徵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掌百官府之徵令。《註》別異諸官,以備王之徵召。《周語》唯官是徵。
又《廣韻》證也,明也。《書·洪範》念用庶徵。《左傳·昭三十年》且徵過也。《註》徵,明也。
又《廣韻》成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納徵。《註》徵,成也。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。
又問也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
又斂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閭師以時徵其賦。《疏》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。
又求也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物賤之徵貴。《註》徵,求也,謂此處物賤,求彼貴賣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徵,虛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。
又《集韻》持陵切,音懲。縣名。《左傳·文十年》泰伯伐晉,取北徵。《音義》今徵縣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穿渠,自徵引洛水,至商顏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左馮翊有徵縣。《註》卽今之澄城是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里切,知上聲。《玉篇》宮徵也。《爾雅·釋樂》徵謂之迭。《樂書》聲出於心,而齒合吻開,爲之徵。徵,火也,其性烈而善燭。五音配夏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之月,其音徵。
又《樂記》徵爲事。《疏》徵屬夏,夏時生長萬物,皆成形體。事亦有體,故以徵配事也。《風俗通》徵者,祉也。物盛大而繁祉也。五行爲火,五常爲禮,五事爲視。凡歸爲事。
又與懲通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凡人之本,禁暴惡惡,且徵其來也。
又與征通。《史記·三王世家》非敎士不得從徵。
又叶陟隆切,音中。《班固·靈臺詩》乃經靈臺,靈臺旣崇。帝勤時登,爰考休徵。
【兵】
兵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丙平聲。《說文》械也。《增韻》戎器也。《世本》蚩尤以金作兵。兵有五,一弓,二殳,三矛,四戈,五戟。
又執兵器從戎者曰兵。《禮·月令》命將帥選士厲兵。《周禮·夏官》中秋敎治兵。《廣韻》戎也。
又擊敵曰兵之。《左傳·定十年》公會齊景公于夾谷,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。孔子以公退,曰:士兵之。《註》命士官擊萊人也。
又《禮·曲禮》死所殺者,謂爲兵也。
又必良切,音浜。《詩·衞風》擊鼓其鏜,踴躍用兵。土國城漕,我獨南行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五星同色,天下偃兵,百姓寧昌。《白虎通》武王望羊,是謂攝揚。盱目,春秋足耀兵。與齡、纓爲韻。
又《韻補》叶犇謨切,音逋。《道藏歌》解帶天皇寢,停駕高上兵。玉眞啓角節,翊衞自相扶。
【急】
急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居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訖立切,音伋。《釋名》急,及也,言操切之使相逮及也。
又《說文》褊也。《後漢·范丹傳》以狷急不能從俗,常佩韋于朝。
又《廣韻》疾也。《增韻》迫也。
又窘也。《禮·王制》國無六年之畜曰急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囊王告急于晉。
又請急,古休假名。晉令急假者,一月五急。本作㤂。《說文》从心及聲。隸作急,刍卽及字。《歐陽氏曰》俗作,非。
【救】
救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居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又切,音廏。《說文》止也。《博雅》助也。《廣韻》護也。《書·太甲》尚賴匡救之德。《詩·大雅》式救爾後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司救註》救,猶禁也,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器》絇謂之救。《註》救絲以爲絇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諫議大夫救仁。
又《集韻》恭于切,音拘。《周禮·司救》劉昌宗讀。
又《韻補》叶居尤切。《詩·邶風》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凡民有喪,匍匐救之。《武王盤銘》溺於淵,尚可遊也。溺於人,不可救也。
【捕】
捕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薄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故切,音步。《說文》取也。《增韻》擒捉也。
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。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。《前漢·灌夫傳》遣吏分曹逐捕。
又《韓延壽傳》吏無追捕之苦。
又姓。漢捕巡。
又《集韻》方遇切,音付。擊取也。與搏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