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下】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又賤也。
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又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【笔】
笔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與筆同。詳筆字註。
【可】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【夺】
奪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。彊取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《景帝紀》漁奪百姓。《文中子·王道篇》輕施者必好奪。
又鐫削祿階亦曰奪。《論語》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又狹路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莊公襲莒于奪。○按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載甲,夜入且于之隧。《杜註》:且于,莒邑。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云:隧奪聲相。近又云:或作兌,據此則奪非地名。敓,古奪字,兌卽敓之省文。非。
又丘月切,音闕。《白居易·桐花詩》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。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又叶僻吉切,音狄。《大度首》石赤不奪,節士之必。敚或敓原字从攴。
【形】
形【寅集下】【彡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戸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乎經切《正韻》奚經切,音邢。《說文》象形也。《釋名》形有形象之異也。《易·乾卦》品物流形。
又《繫辭》在地成形。
又《玉篇》形,容也。《書·說命》乃審厥象,俾以形旁求于天下。《傳》審所夢之人,刻其形象。《穀梁傳·桓十四年》望遠者,察其貌而不察其形。《註》貌,姿體。形,容色。
又《韻會》形,體也。《前漢·楊王孫傳》形骸者,地之有也。
又《正韻》現也。《大學》此謂誠於中,形於外。
又骨露也。《禮·曲禮》居喪之禮,毀瘠不形。《註》形謂骨見。
又地勢也。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秦形勝之國。《註》得形勢之勝便者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臣聞用兵臨戰合刅之急者。一曰得地形。
又器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飯土塯,啜土形。《註》如淳曰:土形,飯器之屬,瓦器也。◎按與鉶同。
【容】
容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》必有忍其乃有濟,有容德乃大。《註》謂包之也。
又《唐書·狄仁傑傳》婁公盛德,爲所包容久矣。
又儀容也。《禮·冠義》禮義之始,在於正容體。《射義》試之於射宮,其容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
又《玉藻》君子之容舒遲,見所尊者齊遫,足容重,手容恭,目容端,口容止,聲容靜,頭容直,氣容肅,立容德,色容莊。
又從容,安也。《書·君》從容以和。《中庸》從容中道,聖人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器》容謂之防。《郭璞註》形如今牀頭小曲屛風,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,所以容身防矢也。
又禮官曰容。《禮·樂記》使之行商容,而復其位。《註》容謂禮樂之官。使之檢視殷家禮樂之官,而復其位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徐生善爲容。是善禮樂者謂之容也。
又飛揚貌。《楚辭·九章》紛容容之無經兮。
又《禮·內則》佩容臭。《註》香物也。助爲形容之飾,猶後世香囊也。
又紗之輕者曰輕容。《唐苑類》輕容,無花薄紗也。
又州名。古象郡地,唐置容州。
又姓。八凱仲容之後。《禮記》有徐大夫容居。
又慕容,複姓。
又《集韻》尹竦切。與慫慂之慂同,勸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余壟切,音涌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神之行,旌容容。
又與頌通。《說文》貌也。从頁,公聲。《徐曰》此儀容字。歌頌者,美盛德之形容,故通作頌。後人因以爲歌頌字。《前漢·惠帝紀》有罪當盜械者,皆頌繫。《顏師古註》古頌與容同。《法志註》頌謂寬容之,不桎梏也。
又叶與章切,音陽。《韓愈·獨孤申叔哀辭》如聞其聲,如見其容。嗚呼遠矣,何日而忘。
又《參同契》天道甚浩廣,太無形容。虛寂不可覩,匡郭以消忘。
【真】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