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】
申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身。十二支之一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申,曰涒灘。《釋名》申,身也。物皆成,其身體各申束之,使備成也。《史記·律書》七月也。律中夷則,其於十二子爲申。申者,言隂用事,申賊萬物。
又重也。《易·以申命。《書·堯典》申命義叔。《傳》申,重也。《後漢·朱暉傳》願將軍少察愚言,申納諸儒。
又致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大夫執圭,而使所以申信也。
又舒也。《武王弓銘》屈申之義,廢興之行,無忘自過。《班彪·北征賦》行止屈申,與時息兮。
又欠伸也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熊經鳥申。
又《博雅》申申,容也。《論語》子之燕居,申申如也。《朱註》申申,其容舒也。
又姓。《史記·三皇本紀》神農五百三十年,而軒轅氏興焉,其後有州甫申呂,皆姜姓之後,爲諸侯。
又申屠,複姓。
又國名。《詩·王風》彼其之子,不與我戍申。《傳》申,姜姓之國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鄭武公娶於申。《註》申國,今南陽宛縣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春秋時屬楚,秦南陽郡,後魏爲郢州,周爲申州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申山,其上多穀柞,其下多杻橿。
又北二十里曰上申之山。
又池名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夏五月公遊于申池。《註》齊南城西門名申門,左右有池。
又矢名。《晉語》乾時之役,申孫之矢集於桓鉤。《註》申孫,矢名。
又草名。《淮南子·人閒訓》申,杜茞,皆香草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晉切,音信,伸也。
又《集韻》試刃切,音眒。引也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伯】
伯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博陌切,音百。《說文》長也。《釋名》父之兄曰伯父。伯,把也,把持家政也。
又兄曰伯。《詩·小雅》伯氏吹塤。
又第三等爵曰伯。
又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之職,以九儀之命,正邦國之位,九命作伯。《註》上公有功德者,加命爲二伯,得征五侯九伯者。《疏》公羊傳,自陝以東,周公主之。陝以西,召公主之。是東西二伯也。言九伯者,九州有十八伯,各得九伯,故云九伯也。
又婦人目其夫曰伯。《詩·衞風》伯也執殳。
又馬祖,天駟,房星之神曰伯。《詩·小雅》旣伯旣禱。《註》以吉日祭馬祖而禱之。
又鳥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伯趙氏,司至者也。《註》伯趙,伯勞也。
又姓。益之後。春秋時有伯宗,伯州犂。
又同陌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置伯格長。《註》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。
又《正韻》必駕切。同霸。五伯,齊桓,晉文,秦繆,宋襄,楚莊也。伯叔伯長之義,後人恐與侯伯字溷,故借霸字別之。
又叶蒲各切,音博。《詩·大雅》王錫申伯。叶下蹻濯。
又叶壁益切,音必。《史記·敘傳》維弃作稷,德盛西伯。
又叶博故切,音布。《揚雄·解嘲》子胥死而吳亡,種蠡存而越伯。五羖入而秦喜,樂毅出而燕懼。
【冠】
冠【子集下】【冖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丸切《正韻》沽歡切,胡,遂制冠冕纓緌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古者鶡冠子之後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玩切,官去聲。《禮·曲禮》二十曰弱冠。《冠儀》冠者,禮之始也。故聖王重冠。《白虎通》男子幼,娶必冠。《韻會》男子二十加冠曰冠。
又爲衆之首曰冠。《前漢·魏相丙吉傳贊》高祖開基,蕭曹爲冠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夫名冠三軍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列仙傳有仙人冠先。
又叶俱倫切,音麇。《張紘枕箴》瓌材允麗,惟淑惟珍。安安文枕,式彼弁冠。
又《韻補》叶居員切,眷平聲。《劉歆·孟母贊》子學不進,斷機示焉。子遂成德,爲當世冠。
又叶扃縣切,音睊。《蘇轍·燕山詩》丹子號無策,亦數游俠冠。玉帛非足云:女子罹蹈踐。
【之】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又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又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又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又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又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又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