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处】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又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又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
【垂】
垂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是爲切,音甀。自上縋下。《易·大傳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《詩·小雅》垂帶而厲。
又布也。《後漢·鄧禹傳》垂功名於竹帛。
又同陲。堂之盡處近階者。《書·顧命》一人冕執戣,立于東垂。一人冕執瞿,立于西垂。《史記·袁盎傳》臣閒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。
又邊垂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虔劉我邊垂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方今四垂宴然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衞侯遇于垂。《註》垂,衞地,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。《宣八年》仲遂卒于垂。《註》齊地。
又《集韻》馳僞切,音縋。鄉名。在縣。
又《集韻》樹僞切《正韻》殊僞切,音瑞。《書·舜典》垂共工。陸德明讀。
又將及也。杜甫有垂老別詩。
【杨】
楊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章切《正韻》移章切,音陽。《說文》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楊,蒲柳。詳柳字註。
又《詩·秦風》隰有楊。《崔豹·古今註》白楊葉圓,靑楊葉長,栘楊圓葉弱蔕,微風大搖。
又有赤楊,霜降則葉赤,材理亦赤。
又黃楊。《埤雅》黃楊性堅緻難長,歲長一寸,閏年倒長一寸。
又《博雅》白楊刀也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楊縣屬河東郡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出弘農、天水二望。
又叶以征切,音盈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珍林嘉樹,建木叢生。椿梧栝柏,柜柳楓楊。
【荫】
蔭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禁切,音廕。《說文》草隂地。《徐曰》草所庇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樹成蔭而衆鳥息焉。《呂氏春秋》松柏成而塗之人已蔭矣。
又日景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趙孟視蔭。
又通廕。《左傳·文九年》本根無所庇廕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隂。《詩·大雅》旣之隂女。
又《左傳·文十七年》鹿死不擇音。《註》音同蔭。《杜云》所茠蔭之處。古字借用。
又《集韻》於金切,音隂。草木蔭翳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茂樹蔭蔚。或作。
【华】
華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䔢《唐韻》戸花切《集韻》胡瓜切,音划。《書·舜典》重華協于帝。《傳》華謂文德。
又《禮·檀弓》華而睆。《疏》凡繪畫,五色必有光華,故曰華畫也。
又《廣韻》草盛也。
又粉也。《曹植·洛神賦》鉛華弗御。
又髮白也。《後漢·陳蕃傳》蹇諤之操,華首彌固。
又華林,園名。《魏志》芳林園卽今華林園。
又地名。《戰國策》說趙王于華屋之下。《史記·秦本紀註》華陽,地名。《吳志·孫皓傳》皓舉大衆出華里。
又《水經注》河水東南徑華池。
又華表。《古今註》堯設誹謗木,今之華表。
又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大帝九星曰華蓋。
又《韻會》胡化切,音話。《書·禹貢》至于太華。《爾雅·釋山》華山,爲西嶽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華氏子,姓也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戴公子者,食采于華,因氏焉。
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華楓枰櫨。《註》華皮可以爲索。
又《集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禮·曲禮》爲國君者華之。《註》華,中裂之,不四拆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瓜曰華之。
又與花同。《爾雅·釋草》華,荂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齊楚之閒或謂之華,或謂之荂。《佩觿集》華有戸瓜,呼瓜二翻,俗別爲花。
又《韻補》呼戈切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體迅輕鴻,榮曜春華。進如浮雲,退如激波。
又胡戈切。《徐鍇·說文繫傳》華,本音和,故今人謂華表爲和表。《棗據詩》矯足登雲閣,相伴步九華。徙倚憑高山,仰攀桂樹柯。
又《詩·本音》灼灼其華。《註》音敷。《考》《詩》如常棣之華,顏如舜華,維常之華,叶車韻。隰有荷華,叶下都韻。黍稷方華,叶下途韻,凡七見,皆讀敷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亦音敷。郭璞曰:江東謂華爲敷。陸德明曰:古讀華如敷,不獨江東也。漢光武曰:仕宦當作執金吾,娶妻必得隂麗華。
又《韻會》苦蛙切《正韻》枯瓜切,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