昕夕弦与颂

出自:明代·何乔新《谒考亭朱夫子祠》

拼音:[xīn][xī][xián][yǔ,yù,yú][sòng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

嘉树何莞莞,方塘亦溶溶。
溪山幽胜处,中有夫子宫。
慨自孔孟殁,秦坑焰复红。
吾道殆欲熄,斯人如盲聋。
天未丧斯文,乃启洛水翁。
茫茫寻坠绪,恳恳开群蒙。
夫子振其后,超然盖世雄。
六籍重研究,心与往圣通。
长风扫阴翳,皦日行晴空。
明王旷不作,天下孰予宗。
䲭枭噪威凤,蜿蜒嘲神龙。
携持二三子,讲道空山中。
昕夕弦与颂,衿佩何雍容。
至今建溪上,断断驺鲁风。
乘鹥溘遐逝,声光赫无穷。
嗟予生已晚,慕道恒忡忡。
少壮不自力,倏觉头欲童。
兹晨款门墙,再拜涕沾胸。
九原如可作,执鞭以相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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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昕夕】朝暮。谓终日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昕】

昕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擊鼓以召衆也。《疏》昕,猶明也。

《集韻》虛其切,音僖。義同。

《爾雅·釋天疏》四曰昕天。昕讀曰軒,言天北高南下,若車之軒,是吳時姚信所說。

【夕】

夕【丑集下】【夕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祥易切,音席。晨之對,暮也。《尚書·大傳》歲之夕,月之夕,日之夕,謂臘爲歲夕,晦爲月夕,日入爲日夕也。《詩·小雅》以永今夕。

朝見曰朝,夕見曰夕。《晉語》平公射鷃不死,使豎襄搏之,失。公怒,將殺之,叔向聞之夕。《註》夕見于朝以諫也。

七夕。《齊諧記》桂陽武丁有仙道,謂弟曰:七月七夕,織女當渡河暫詣牽牛。《荆楚歲時記》七夕,婦女結綵樓,瓜果庭中,穿七孔針以乞巧。柳宗元有乞巧文。

官名。夕郞,漢制,給事黃門之職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九年》楚子卒,鬻拳葬諸夕室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渾夕之山。

曹夕之山。

姓。望出巴郡。見《統譜》。

斜也。《呂覽》正坐于夕室,謂室斜而正其坐也。

與昔通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通昔不寐。

叶在爵切,音皭。猶宿也。《詩·齊風》齊子發夕。《陸德明疏》發朝也。叶上鞹薄。《說文》从月半見。《徐曰》月字之半,月初生則暮見西方,故半月爲夕。

【弦】

弦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
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

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

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

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正西曰雍州,藪曰弦蒲。《註》在汧縣,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。

與絃通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弦。《樂記》舜作五弦之琴,以歌南風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颂】

頌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餘封切,音容。《說文》貌也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魯徐生善爲頌。

唐生、褚生應博士弟子選詣博士,摳衣登堂,頌禮甚嚴。《註》與容同。

從頌,與從容同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世以鮑焦爲無從頌而死者,皆非也。《註》音從容。

《前漢·法志》年八十以上,八歲以下,當鞠繫者頌繫之。《註》謂寬容之,不桎梏也。

公也。《前漢·吳王濞傳》它郡國吏欲來捕亡人,頌共禁不與。《註》頌,猶公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誦。《正韻》稱述也。《釋名》稱頌成功謂之頌。

頌,容也。敘說其成功之形容也。《韻會》徐曰:此容儀字。歌誦者,美盛德之形容,故通作頌。後人因而亂之,以此爲歌頌字。《禮·少儀》頌而無讇。《註》頌謂將順其美。

磬名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西階之西頌磬。《註》言成功曰頌。西爲隂中,萬物之所成,是以西方鐘磬謂之頌。

琴名。《左傳·襄二年》使擇美檟,以自爲櫬與頌琴。

占兆之詞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其頌,皆千有二百。《註》頌謂繇也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牆容切,音從。《揚雄·河東賦》麗鉤芒與驂蓐收兮,殷兮,奮六經以攄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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