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ǔ,yù,yú][gōng][qíng][yì][zuì][xiāng,xiàng][qīn,qìng]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忆昔先公秉国钧,与公情谊最相亲。
子明举相惟平仲,君实论交重景仁。
辽鹤不归淮浦月,蜀鹃又怨楚山春。
不才为勒碑阴记,哀些歌残泪满巾。
出自:明代·何乔新《挽太保金公 其二》
拼音:[yǔ,yù,yú][gōng][qíng][yì][zuì][xiāng,xiàng][qīn,qìng]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忆昔先公秉国钧,与公情谊最相亲。
子明举相惟平仲,君实论交重景仁。
辽鹤不归淮浦月,蜀鹃又怨楚山春。
不才为勒碑阴记,哀些歌残泪满巾。
【公情】公众的情感。
【情谊】相互关切﹑敬爱的感情;恩情。
【相亲】互相亲爱;相亲近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公】
公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
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
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
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
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
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
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席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天子爲天下父,故曰鉅公。
又婦謂舅曰公。《前漢·賈誼策》與公倂倨。
又尊稱曰公。《賈誼策》此六七公皆亡恙。
又相呼曰公。《史記·毛遂傳》公等碌碌。
又事也。《詩·召南》夙夜在公。《註》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。
又星名。《隋書·天文志》七公七星,在招搖東,天之相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漢有公儉。
又諡法,立志及衆曰公。
又與功通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《大雅》王公伊濯。
又《集韻》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
又《韻補》叶姑黃切,音光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邪說飾而多曲兮,正法弧而不公。直士隱而避匿兮,讒諛登乎明堂。
【情】
情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晴。性之動也。从心靑聲。《董仲舒曰》人欲之謂情。《詩序》六情靜于中,百物盪于外。《白虎通》喜,怒,哀,樂,愛,惡,謂六情。《禮·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,怒,哀,懼,愛,惡,欲。七者弗學而能。
又情,實也。《論語》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
又叶慈良切,音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戸凉。日念子來游,子豈知我情。《朱子曰》古人制字,先制得心字,性與情皆从心。性卽心之理,情卽心之用。
【谊】
誼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玉篇》同。
【最】
最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祖外切,音醉。《說文》犯而取也。
又《玉篇》聚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》會,猶最也。《註》最,聚也。最之爲言聚,今聚民曰投最。
又《廣韻》極也。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攻槐里好畤最。《註》於將率之中功爲最。《後漢·崔寔傳》常爲邊最。《註》最爲第一。
又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定上谷十一縣,右北平十六縣,遼西、遼東二十九縣,漁陽二十二縣,最。《註》索隱曰:最,都凡也,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。
又《前漢·敘傳》猶無益於殿最。《註》殿,負也。最,善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卽奏其殿最,而行賞罰。《註》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,其有治能者爲最。
又《小爾雅》最,叢也。
又要也。《玉篇》齊也。
又《集韻》徂外切,音蕞。
又取外切,音襊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粗括切。撮,或作最。《說文》本从冃,俗从曰。
【相】
相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
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
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
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
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
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相者,一人敎導,卽贊勉也。
又《增韻》。
又《廣韻》扶也。《禮·禮器》樂有相步。《註》扶工也。
又《小爾雅》治也。《左傳·昭九年》水屬也,火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《註》楚之先祝融,主治火事。
又選擇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簭人》上春相簭。《註》謂更選擇其蓍也。
又送杵聲。《禮·曲禮》鄰有喪,舂不相。《註》相者,聲以相助,歌以助舂,猶引重者呼邪許也。
又相術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內史叔服能相人。
又月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七月爲相。
又官名。《呂覽》相者,百官之長也。《古三墳》伏犧氏上相共工,下相皇桓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相國,丞相,皆秦官。
又計相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張蒼遷爲計相。《註》專主計籍。
又內相。《唐書·陸贄傳》贄爲翰林時,號內相。
又家相。《禮·曲禮》士不名家相。《註》主知家務者。
又《周禮·春官》有馮相氏。《夏官》有方相氏。
又樂器。《禮·樂記》治亂以相。《註》相卽拊也。亦以節樂,以韋爲表,裝之以穅。穅,一名相,因以名焉。
又星名。《石申星經》相星在北極斗南。
又江神,名奇相。見《博雅》。
又太史祥風,以占吉凶。《古今注》作伺風鳥,夏禹所作也。
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相,麻黃別名。相鳥,馬蘭別名。
又地名。《商書序》河稟甲居相。《註》在河北。令魏郡有相縣。
又州名。後魏置相州,唐曰鄴都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武落鐘離山出四姓,一曰相氏。《後秦》相雲。《北齊》相願。
又相里,務相,空相,熊相,倚相,京相,沂相,俱複姓。
又《字彙補》音禳。《禮·祭法》相近於坎壇,祭寒暑也。《註》相近當爲禳祈,王肅又作祖迎。
又叶思必切,音悉。《杜甫·漫興絕句》恰似春風相欺得,夜來吹折數枝花。《陸游詩話》白樂天用相字,多作思必切,如爲問長安月,如何不相離是也。此詩相欺,亦當讀入聲。《說文》易緯文曰:地可觀者,莫可觀於木,故从目从木。《正字通》相,俗作爲二,非。
【亲】
親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七平聲。《廣韻》愛也。《孝經序》親譽日著。《註》慈愛之心曰親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交親而不比。《註》親謂仁恩。《周語》慈惠保民,親也。
又近也。《易·乾卦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又《增韻》躬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弗躬弗親。《箋》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世子親齊而養。《註》親,猶自也。
又《釋名》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《增韻》姻也。《禮·大傳》親者,屬也。《疏》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祿勳合親。《杜註》親,九族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又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註》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又姓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《註》親弗,人姓名。《戰國策》作祝弗。
又通作新。《大學》在親民。《程註》親,當作新。
又《唐韻》七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刃切《正韻》寸遴切,七去聲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《註》以親疏爲分別。《釋文》有平去兩音。
又《廣韻》親家也。《集韻》婚姻相謂爲親。
又叶蒼先切,音千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《字彙》古从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