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得傍林沼

出自:唐代·李峤《早发古竹馆》

拼音:[jiān][dé,děi,de][bàng][lín][zhǎo]

平仄:平平仄平仄

合沓岩嶂深,朦胧烟雾晓。荒阡下樵客,野猿惊山鸟。
开门听潺湲,入径寻窈窕。栖鼯抱寒木,流萤飞暗筱。
早霞稍霏霏,残月犹皎皎。行看远星稀,渐觉游氛少。
我行抚轺传,兼得傍林沼。贪玩水石奇,不知川路渺。
徒怜野心旷,讵恻浮年小。方解宠辱情,永托累尘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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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林沼】林木与池沼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兼】

兼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縑。《說文》幷也。从手禾。兼持二禾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秉持一禾,兼持二禾。可兼持者,莫若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縣宰缺者,數年守兼。《註》師古曰:不拜正官,令人守兼也。

姓。《韻會》衞公子兼之後。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傍】

傍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步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光切。通旁。《說文》近也。《廣韻》側也。

姓。唐北地羌豪傍企本。

《集韻》補朗切,音縍。左右也。《賈子保傅篇》成王之生,仁者養之,孝者强之,四聖傍之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正韻》倚也。《集韻》亦近也。或作並䧛。

《正韻》補耕切,音綳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彭彭,王事傍傍。《朱傳》傍傍然不得已也。

【林】

林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

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

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

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

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

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

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林軍,號羽林孤兒。

綠林,荆州山名。《後漢·劉元傳》諸亡命集于綠林。

姓。《姓譜》殷比干後,避難長林山,因氏。

平王世子林開之後,望出南安。○按《說文》林自爲部,棼、楚等字从之,今倂入。

【沼】

沼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之少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止少切《韻會》止小切,昭。上聲。《說文》池也。一說圓曰池,曲曰沼。《詩·召南》于沼于沚。

《集韻》之笑切,音照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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