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ú,yǔ][cán][zhí][gē][sòng]
平仄:平平平平仄
朱夏尚书省,池莲表异祥。
绛葩开并蒂,青乳结连房。
晻薆红云丽,披翻翠盖长。
文鸳纷比翼,振鹭俨分行。
引类何猜妒,淩波故颉颃。
灵妃泛湘浦,赵女入昭阳。
照月平分影,迎风倍有香。
瑞呈鲛室外,盛过鲤湖傍。
旱暵忧方剧,芬敷理讵常。
气和占圣世,地重切公堂。
嘉木歆连理,灵芝颂九光。
予惭职歌颂,留赏滥华觞。
出自:明代·严嵩《南京户部后池双莲同干大司徒王公邀赋》
拼音:[yú,yǔ][cán][zhí][gē][sòng]
平仄:平平平平仄
朱夏尚书省,池莲表异祥。
绛葩开并蒂,青乳结连房。
晻薆红云丽,披翻翠盖长。
文鸳纷比翼,振鹭俨分行。
引类何猜妒,淩波故颉颃。
灵妃泛湘浦,赵女入昭阳。
照月平分影,迎风倍有香。
瑞呈鲛室外,盛过鲤湖傍。
旱暵忧方剧,芬敷理讵常。
气和占圣世,地重切公堂。
嘉木歆连理,灵芝颂九光。
予惭职歌颂,留赏滥华觞。
【歌颂】用诗歌颂扬,泛指用言语文字等赞美:~祖国的大好河山。
【予】
予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
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
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,詞之舒也。各有意義,本非古今字別也。歷觀詩賦,予無余音。
又《吳棫·韻補》予當讀與。詩或敢侮予,將伯助予。楚辭:目眇眇兮愁予,何壽夭兮在予。皆無余音。
【惭】
慚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集韻》慙,或書作慚。
【职】
職【未集中】【耳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廣韻》之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織。《說文》記微也。《徐曰》國有六職,皆主記事之微也。《增韻》執掌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職,主也。《博雅》職,事也。《書·周官》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曰閒民,無常職。《註》謂無事業者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《註》職,主也。志,旗幟也。謂掌旗幟之官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職,常也。
又貢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共其職貢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海外賓伏,四夷納職。《註》職,貢也。
又專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罔極,職涼善背。《註》專由小人,名爲直諒。而實善背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憐職,憐者,吳越之閒謂之憐職。
又職職,多也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萬物職職。
又姓。《姓譜》周禮有職方氏,後因官爲氏。《風俗通》漢山陽令職洪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敵德切,音特。杙也。周官有職人。戚兗讀。或作樴樲。
又《集韻》逸織切,音弋。義同。
又與幟同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於是皇帝輦出房,百官執職傳警。《註》職,音幟。
【歌】
歌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
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。
又《韓詩·章句》有章曲曰歌,無曰謠。
又《古樂府註》齊歌曰謳,吳歌曰歈,楚歌曰豔。奏樂曰登歌,曰升歌。
又鐘名。《左傳·襄十一年》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,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。
又山名。《廣輿記》歌山,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。
又朝歌,地名,紂所都也。漢爲縣,屬河內郡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叶古賀切,音過。《左貴·晉元后誄》內敷隂敎,外毗陽化。綢繆庶政,密勿夙夜。恩從風翔,澤隨雨播。中外禔福,遐邇詠歌。說見《顏氏·刊謬正俗》。
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屈原·遠遊》張樂咸池奏承雲兮,二女御九韶,歌,使湘靈鼓瑟兮,令海若舞馮夷。
又叶斤於切,音居。《柳宗元·饒娥。
【颂】
頌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餘封切,音容。《說文》貌也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魯徐生善爲頌。
又唐生、褚生應博士弟子選詣博士,摳衣登堂,頌禮甚嚴。《註》與容同。
又從頌,與從容同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世以鮑焦爲無從頌而死者,皆非也。《註》音從容。
又《前漢·法志》年八十以上,八歲以下,當鞠繫者頌繫之。《註》謂寬容之,不桎梏也。
又公也。《前漢·吳王濞傳》它郡國吏欲來捕亡人,頌共禁不與。《註》頌,猶公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似用切,音誦。《正韻》稱述也。《釋名》稱頌成功謂之頌。
又頌,容也。敘說其成功之形容也。《韻會》徐曰:此容儀字。歌誦者,美盛德之形容,故通作頌。後人因而亂之,以此爲歌頌字。《禮·少儀》頌而無讇。《註》頌謂將順其美。
又磬名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西階之西頌磬。《註》言成功曰頌。西爲隂中,萬物之所成,是以西方鐘磬謂之頌。
又琴名。《左傳·襄二年》使擇美檟,以自爲櫬與頌琴。
又占兆之詞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其頌,皆千有二百。《註》頌謂繇也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牆容切,音從。《揚雄·河東賦》麗鉤芒與驂蓐收兮,殷兮,奮六經以攄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