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仙定拟过笙凤

出自:明代·严嵩《钤阁登咏》

拼音:[zhēn][xiān][dìng][nǐ][guò,guō][shēng][fèng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平仄

石堂岩径薜萝封,钟磬遥闻最上峰。
云净芙蓉列远岫,天晴风雨起长松。
真仙定拟过笙凤,樵客何因识洞龙。
高阁我来忘几度,每来拄笏坐从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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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真仙】仙人。
【定拟】定案拟罪,作出判决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真】
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

【仙】

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相然切《正韻》蘇前切,音先。《釋名》老而不死曰仙。仙,遷也。遷入山也。《揚雄曰》聖人不師仙。

胎仙,鶴也。《黃庭經》琴心三疊舞胎仙。

輕舉貌。《杜甫詩》行遲更覺仙。

仙居,仙遊,俱縣名。

仙霞,嶺名。

姓。宋仙源明,明仙時忠,仙克謹。亦作僲。

【定】

定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㱏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徑切,庭去聲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增韻》靜也,正也,凝也,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。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禹貢》震澤底定。

《禮·王制》論進士之賢者,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《註》謂各署其所長也。

止也。《書·洛誥》公定,予往已。《註》成王欲周公止洛,自歸往宗周也。

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羹定。《註》定猶熟也。《疏》熟卽止,故以定言之。

《諡法》純行不差,安民法古,曰定。

州名。漢中山郡,唐改定州,以安定天下爲名。

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左澤曰定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定切,音訂。營室星也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《註》定星昏而正中,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,故謂之營室。孫炎曰:定,正也。一曰定謂之耨。

《詩·周南》麟之定。《註》定,額也。

《禮·禮器》羹定詔於堂。《註》羹,肉湆。定,熟肉。

《爾雅·釋器》斪斸謂之定。《郭註》鋤屬也。

叶唐丁切,音庭。《詩·小雅》亂靡有定。叶下寧成。

《韻會》古通正。亦作奠。引周禮瞽矇世奠繫,奠讀爲定,謂帝繫,諸侯世本之屬。

【拟】

擬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魚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偶起切,疑上聲。《說文》度也。《增韻》準擬揣度以待也。《易·繫辭》擬之而後言。《疏》擬度之而後言也。

像也,比擬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管仲相齊有三歸,侈擬於君。《註》擬,疑也,言相似也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吾觀太,方知子雲妙極道數,乃與五經相擬。《集韻》或作譺。

作懝。《禮記》通作儗。《漢書》借作儀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笙】

笙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所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師庚切,音生。《廣韻》樂器也。《世本》隨作笙。一曰女媧作。《說文》笙,十三簧,象鳳之身也。正月之音,物生,故謂之笙。《釋名》笙,生也。象物貫地而生也。《博雅·釋樂》以瓠爲之,十三管,宮管在左方。《白虎通》笙者大蔟之氣,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。《爾雅·釋樂》大笙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《註》大者十九簧,和,十三簧者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匏曰笙。《註》匏,瓠也。列管瓠中,施簧管端。《書·益稷篇》笙鏞以閒。《詩·小雅》笙磬同音。《周禮·春官》笙師掌敎歙竽、笙。

細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笙,細也。自關而西,秦、晉之閒,凡細貌謂之笙。《廣雅》笙,小也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八年》歸父還自晉至笙。《註》笙,魯境。

簟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簟謂之笙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桃笙象簟,韜于筒中。

叶師莊切。《詩·小雅》鼓瑟吹笙。叶下將、行,行音杭。

《字彙補》疏臻切,音莘。《史記·齊世家》遂殺子糾于笙瀆。《索隱曰》鄒誕生本作莘讀,莘、笙聲相近。

【凤】

鳳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馮貢切,音奉。《說文》神鳥也。《爾雅·釋鳥》鶠鳳,其雌凰。《郭註》瑞應鳥,高六尺許。《山海經》丹穴山,鳥狀如鶴,五采而文,名曰鳳。《孔演圖》鳳爲火精,生丹穴,非梧桐不棲,非竹實不食,非醴泉不飮,身備五色,鳴中五音,有道則見,飛則羣鳥從之。《廣雅》鳳凰,雞頭燕頷,蛇頸鴻身,魚尾骿翼。五色:首文曰德,翼文曰順,背文義,腹文信,膺文仁。雄鳴曰卽卽,雌鳴曰足足,昬鳴曰固常,晨鳴曰發明,晝鳴曰保長,舉鳴曰上翔,集鳴曰歸昌。《書·益稷》鳳凰來儀。《禮·禮運》鳳以爲畜,故鳥不獝。《大戴禮》羽蟲三百六十,鳳凰爲之長。

幺鳳,小鳥名。出蜀中。《蘇軾·梅花詞》倒掛綠毛幺鳳。

鳥鳳。《范成大·虞衡志》鳥鳳出桂海,其形略似鳳,音聲淸越如笙蕭,能度小曲合宮商,又能爲百鳥音。

郡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扶風郡至德年更曰鳳翔。

神名。《山海經》北極天樻有神,名曰九鳳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鳳鳥氏,歷正也。

姓。《神仙傳》鳳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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