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濯】
濯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可以濯罍。《傳》濯,滌也。《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》反告濯具。《註》濯,漑也。
又洗心亦曰洒濯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一年》洒濯其心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濯,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王公伊濯。
又光明也。《詩·大雅》鉤膺濯濯。
又《博雅》濯濯,肥也。一曰娛遊也。《詩·大雅》麀鹿濯濯。
又山無草木之貌。《孟子》是以若彼濯濯也。
又飮也。《禮·少儀疏》將飮之,而跪之,曰賜濯。濯,猶飮也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濯湖,在江西瑞州府新昌縣。
又《集韻》式灼切,音爍。水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敎切,音棹。《博雅》潲濯,滫也。一曰浣衣。
又同櫂。《前漢·元后傳》輯濯越歌。《註》濯,與櫂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㕑玉切,音逐。《陶潛詩》洋洋平津,乃漱乃濯。邈邈遐景,載欣載矚。
【锦】
錦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說文》襄色織文也。从帛金聲。《徐曰》襄,雜色也。漢魏郡有縣,能織錦綺,因名襄邑。《釋名》錦,金也。作之用功重,其價如金,故字从金帛。《詩·衞風》衣錦褧衣。《傳》錦,文衣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子有美錦,不使人學製焉。《拾遺記》員嶠山有冰蠶,霜覆之,然後成繭。其色五采,後代效之,染五色絲,織以爲錦。
又《五代史·吳越世家》臨安有大樹,錢鏐幼時戲於此,及貴歸,衣以錦,號其樹曰衣錦將軍。
又《南窗紀談》中散大夫,舊說謂之十樣錦。受命之初,不俟恩赦,便許封贈父母,一也。妻封郡君,二也。不隔郊奏薦,三也。奏子爲職官,四也。乗馬許行馳道,五也。馬鞍上施紫絲座,六也。馬前執破木板,七也。宴殿用金器具朶殿上,八也。許上遺表,九也。國史立傳,十也。
又姓。漢郞中令錦被。
又貝錦,蟲名。《詩·小雅》萋兮菲兮,成是貝錦。《註》水中介蟲,文似錦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漢宮有水錦,水有鴛。
又《廣輿記》成都府城南有錦江,一名汶江,織錦濯此則鮮麗,其地曰錦里,其城曰錦官城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花】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又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【匀】
勻【子集下】【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羊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倫切,音云。《說文》少也。从勹从二。指事也。一曰均也。《玉篇》齊也。《廣韻》徧也。《杜甫·麗人行》肌理細膩骨肉勻。
又《集韻》規倫切,音君。與均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