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下芝兰压众芳

出自:明代·程敏政《梁叔厚太史父母哀挽 其一》

拼音:[tíng][xià][zhī][lán][yā,yà][zhòng][fāng]

平仄:平仄平平平仄平

伯鸾高义重诸梁,七帙光阴晓梦长。
鸡絮独堪徐孺礼,干戈曾戢郑公乡。
岭南鼓吹留残藁,庭下芝兰压众芳
有托不忧身后事,墓亭碑石见龙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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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芝兰】1.芷和兰,两种香草:芳若芝兰|芝兰生深林。 2.比喻优秀子弟:芝兰有秀|芝兰重茂。参见“芝兰玉树”。
【众芳】1.草木的香气。 2.百花。 3.比喻各种贤能的人。 4.比喻一般的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庭】

庭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《說文》宮中也。《玉篇》庭,堂階前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无咎。《周禮·天官·閽人》掌埽門庭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庭氏。《註》主射夭鳥,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直也。《疏》庭條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播厥百穀,旣庭且碩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庭州,貞觀十四年置,長安二年,爲北庭都護府,有後庭縣。《廣韻》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,本烏孫國土,其前王庭,卽交河縣也。

天庭,星名。《石氏星傳》龍星左角曰天田,右角曰天庭。

洞庭,湖名。《楚辭·九歌》洞庭波兮木葉下。

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太湖中有包山,山下有洞庭穴道,濳行水底去,無所不通,號爲地脉。

山庭。《任昉王文憲集序》山庭異表。《註》論語摘輔像曰:子貢山庭斗繞口,謂面有山庭,言山在中,鼻高有異相也。

《集韻》他定切,音聽。《增韻》逕庭,隔遠貌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大有逕庭。

叶徒陽切,音近長。《韓愈·此日足可惜詩》馳辭對我策,章句何煒煌。禮終樂亦闋,相拜送於庭。

【下】
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
賤也。

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
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
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
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
【芝】

芝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之。《說文》神草也。《本草》有靑赤黃白黑紫六色。《註》芝爲瑞草,服之神仙。《王充·論衡》芝生於土,土氣和,故芝草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敬事耆老,不失舊故,則芝草生。《白虎通》德至山陵,則景雲出,芝實茂。

《禮·內則》芝栭蔆椇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于是乗輿,乃登夫鳳凰兮而翳華芝。《註》華芝,華蓋也。《六書略》隷作㞢,象芝出地。

【兰】

蘭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7画

《唐韻》落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干切,音闌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陸甸云》闌艸爲蘭,闌不祥也。《陸璣詩疏》其莖似藥草澤蘭,廣而長節,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。《易·繫辭》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鄭文公妾燕姞,夢天與蘭,曰: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紉秋蘭以爲佩。《爾雅翼》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。

《本草》木蘭。《屈原·離騷》朝搴阰之木蘭兮。

《管子·小匡篇》輕罪入蘭盾、鞈革二戟。《註》蘭卽所謂蘭錡,兵架也。

脈也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。《註》支者順節,蘭者橫節。隂支蘭,膽藏也。

布名。《華陽國志》蘭干細布。蘭干,獠言紵也。

人名。《列子·說符篇》宋有蘭子。《張堪註》凡物不知生謂之蘭。《殷敬順曰》《史記》無符傳出入謂之闌。此蘭子謂以技妄遊,義與闌同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漢有太守蘭廣。

萑蘭。《前漢·息夫躬傳》涕泣流兮萑蘭。《註》萑蘭,淚闌干也。

芄蘭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親天,萬物芄蘭。《註》芄蘭,茂密也。

通欄。《後漢·東夷傳》徙于馬蘭。《註》蘭卽欄。

通斕。《吳志·孫權傳》童謠曰:黃金車,斑蘭耳。

《韻補》陵延切,音連。《宋玉·招䰟》川谷徑複流潺湲,光風轉蕙氾崇蘭,經堂入奧塵朱筵。

【压】

壓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廣韻》烏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甲切,音鴨。《說文》壞也,笮也,塞補也。一曰鎭壓。《唐書·柳仲郢傳》仲郢爲京兆尹,政號嚴明。爲河南尹,以寬惠爲政,或言不類京師時。仲郢曰:輦轂之下,彈壓爲先。郡邑之治,惠愛爲本。

《集韻》益涉切,音嬮。伏也,合也。

諾協切,音㘨。一指按也。

於豔切。通作厭。足也,疾惡也。《前漢·叔孫通傳》朕甚壓苦之。或作厭饜。

【众】

众【補遺·子集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

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

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終。義同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疏》眾,一名秫。稷之黏者也。

濼,一名貫眾,藥草也。

姓。《左傳》有眾仲,眾父,以字爲氏。

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道藏歌》攜袂明眞館,仰期無上皇。北鈞唱羽人,玉女粲賢眾。

叶諸仍切,音蒸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於艾無以涖眾也,減黃貞臣道丁也。

叶才淫切,音琴。《揚子·太經》減其儀欲自禁也,減於艾無以涖眾也。《正字通》从橫目,从㐺,人數多也。目,數也。字彙作衆,列血部,非。

【芳】
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
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
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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