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宪】
宪【備考·寅集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搜眞玉鏡》香重切。
又莫報切。
又呼困切。(憲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憲禁于王宮。《註》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文武是憲。《箋》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《書·說命》惟聖時憲。《傳》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《禮·內則》五帝憲。《註》法其德行也。
又《說文》敏也。《禮·學記》發慮憲。《註》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《徐鍇曰》目與心應爲敏也。
又《諡法》博聞多記曰憲。
又《詩·大雅》無然憲憲。《毛傳》憲憲,猶欣欣也。《箋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
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
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《集韻》或作䩵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呼典切,音顯。《韻會》興盛貌。《詩·大雅》顯顯令德。《中庸》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《正字通》憲有顯示之義。
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《詩·小雅》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
又《大雅》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
【臣】
臣【未集下】【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辰。事人之稱。《說文》臣,牽也,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《白虎通》臣者,纏也,勵志自堅固也。《廣韻》伏也。仕於公曰臣,任於家曰僕。《易·序卦》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《詩·小雅》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
又《前漢·王陵傳》陳平謝曰:主臣。《註》文穎曰:惶恐之辭,猶今言死罪。晉灼曰:主,擊也。臣,服也。言其擊服。惶恐之辭。《通雅》發語敬謝之辭,猶主在上,臣在下,自然敬恐也。
又姓。《奇姓通》唐臣悅,著平陳紀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禪。《道藏歌》躋景西那東,肆覲善因緣。常融無地官,皆是聖皇臣。
【秉】
秉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禾盈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有遺秉。《疏》秉,把也。《禮·聘禮》四秉曰筥。《註》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,筥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
又米數。《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
又《小爾雅》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○按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。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
又執持也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垂日,星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秉彝。《書·君奭》秉德明恤。
又去聲,陂病切。與柄同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二十八舍主十二州,斗秉兼之。《絳侯世家》許負相周亞夫曰:君後三歲而侯,侯八歲爲將相,持國秉。
又姓。○按《說文》秉,从又持禾,《正字通》兼載鐘鼎文从殳。
【学】
學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胡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轄覺切,音鷽。《說文》覺悟也,本作斆,篆作學。《增韻》受敎傳業曰學。朱子曰:學之爲言效也。《詩·周頌》日就月將,學有緝熙于光明。《書·說命》王人求多聞,時惟建事。學于古訓,乃有獲。《禮·學記》君子之於學也,藏焉,修焉,息焉,游焉,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,樂其友而信其道。
又學校,庠序總名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命之敎,然後爲學。小學在公宮南之左,大學在郊,天子曰辟雍,諸侯曰頖宮。
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又叶許旣切,音戲。《前漢·匡張孔馬敘傳》樂安裒裒,古之文學。叶下司,司音細。
又叶後敎切,音效。《傅毅·廸志詩》訓我嘉務,惠我博學。叶上誥。《正字通》與斆別。○按《書·說命》惟斆學半。學與斆別。諸家泥經傳,斆或作學,合學斆爲一,非。今斆音效,而學校字但作學,互詳攴部斆字註。
【政】
政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盛切,音正。《說文》正也。《釋名》政,正也,下所取正也。《易·賁卦》君子以明庶政。《書·舜典》以齊七政。《傳》日月五星各異政。
又《洪範》農用八政。《疏》食爲八政之首,故以農言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建邦之六典,四曰政典,以平邦國,以正百官,以均萬民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政以正民。
又《禮·王制》五十不從力政。《註》力政,城道之役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姓苑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諸盈切,音征。賦也。通作征。《周禮·地官·均人》掌均地政。《註》政,讀爲征。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政。政字原从攴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