寻常花甲增高算

出自:明代·程敏政《潜川汪惟悦父母双寿》

拼音:[xún][cháng][huā][jiǎ][zēng][gāo][suàn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平仄

一堂偕老重潜川,丹颊明明未白颠。
岩下送香春泛斝,弧南腾彩夜当筵。
寻常花甲增高算,远近租丁服上田。
养志有人誇令子,鹤筒遥寄寿生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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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寻常】1.古代长度单位。八尺为寻,十六尺为常:布帛寻常,庸人不释。 2.平常:不同寻常|斜阳草树,寻常巷陌|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
【花甲】指六十岁(用干支纪年,错综搭配,六十年周而复始):~之年ㄧ年逾~。
【增高】增加高度。
【高算】深谋远略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寻】

尋【寅集上】【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,从工口,从又寸。工口,亂也。

寸,分理之也。彡聲。《增韻》求也。《前漢·黃霸傳》語次尋繹。《註》抽引而出也。

度名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註》八尺曰尋,倍尋曰常。《小爾雅》四尺謂之仞,倍仞謂之尋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爲也。

仍也,繼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日尋干戈,以相征討。《古語》毫末不扎,將尋斧柯。

俄也。《晉羊祜讓開府表》以身誤陛下辱高位,傾覆亦尋而至。

用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將尋師焉。《註》尋,用也。

侵尋,猶浸淫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巡郡縣,侵尋太山矣。

借作溫燖。《左傳·哀十二年》吳使人請尋盟。子貢曰:若可尋也,亦可寒也。《註》尋,重也,溫也,前盟巳寒,更溫之使熱。與燖義同。

長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關以西,秦晉梁益閒,凡物長謂之尋。

俗謂庸常爲尋常。

姓。晉尋會,唐劉黑闥將尋相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口。俗从几作。

【常】

常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市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辰羊切,久長之功,於是夏而歌之。《朱傳》謂君臣父子之常道。

五常。《書·舜典愼徽五典傳》五典,五常之敎,父義,母慈,兄友,弟恭,子孝。

《五品傳》五品,謂五常。《疏》此事可常行,乃爲五常耳。

神名。《荀子·九家易》兌爲常,西方之神也。

地名。《詩·魯頌》居常與許。《傳》常許,魯南鄙西鄙也。

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毗陵郡平置常州。

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常山郡。《註》恆山在西,避漢文帝諱,故改曰常山。

水名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常衞旣從。《註》常水,出常山上曲陽縣。《書·禹貢》作恆。

旂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常掌九旗之物名,日月爲常。《又》王建大常。《釋名》日月爲常。謂畫日月於其端,天子所建,言常明也。

常服。《詩·小雅》載是常服。《傳》日月爲常服,戎服也。

《廣韻》倍尋曰常。

車戟名。《釋名》車戟曰常,長丈六尺,車上所持也。八尺曰尋,倍尋曰常,故曰常也。

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常棣。《註》關西棣樹,子如櫻桃,可食。《詩·小雅》彼爾維何,維常之華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河內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惠,太原人,甘露中爲右將軍。

與裳同。《說文》下帬也。《徐鉉曰》下直而垂,象巾,故从巾。今文作裳。

【花】
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
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
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
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
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
【甲】

甲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夾。草木初生之莩子也。《易·解卦》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《疏》百果草木皆莩甲開坼,莫不解散也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方春生養,萬物孚甲。《註》葉裏白皮也。

十干之首。《爾雅·釋天》歲在甲曰閼逢,月在甲曰畢。《易·蠱卦》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《疏》甲者,造作新令之日。《書·益稷》娶于塗山,辛壬癸甲。《禮·郊特牲》社日用甲,用日之始也。

凡物首出羣類曰甲。《戰國策》臣萬乗之魏,而甲秦楚。《釋文》甲,一作申,言居二國之上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北闕甲第。《註》第,館也。甲,言第一也。《蘇軾·表忠觀》吳越地方千里,象犀珠玉之富甲於天下。

始也。《書·多方》因甲于內亂。《註》甲,始也。

科甲。《正字通》漢有甲乙丙科,平帝時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,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。順帝陽嘉元年,增甲乙科員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甲,狎也。《註》謂習狎。《詩·衞風》雖則佩韘,能不我甲。《毛傳》甲,狎也。《朱註》甲,長也。言才能不足以長於我也。

兵甲。《易·說卦》離爲甲冑。《疏》爲甲冑,取其剛在外也。《左傳·襄三年》組甲三百。《註》組甲,漆甲成組文。《禮·王制》命大司徒敎士以車甲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函人爲甲,犀甲七屬,兕甲六屬,合甲五屬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汗襦,自關而東謂之甲。《正字通》衣亦曰甲,元世祖制一衣,前有裳無衽,後長倍於前,亦無領袖,綴以雨襻,名比甲,以便弓馬。

爪甲。《管子·四時篇》隂生金與甲。《註》隂氣凝結堅實,故生金爲爪甲也。

甲帳,殿也。

甲庫。《正字通》唐制,甲庫,藏奏鈔之地也。程大昌曰:唐中書門下吏部,各有甲曆,凡三庫以若干人爲一甲,在選部則名團甲。貞元四年,吏部奏三庫敕甲,又經失墜,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攺毀。據此則甲非甲乙之甲。龎元英文昌雜錄謂甲庫如令甲令丙,誤也。宋時有敕甲旨甲之稱,猶今言底言案也。遼史有架閣庫管句,元有左右部架閣庫,卽唐之甲庫也。

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質壯輕足者爲甲卒。《註》甲鋩也。

令甲,法令首章也。亦曰甲令。《戰國策》臣敬循衣服以待令甲。《史記·惠景閒侯年表》長沙王者至令甲,稱其忠焉。《註》瓚曰:漢以芮忠故特王之。以非制,故特著令。漢時決事,集爲令甲三百餘篇。如淳曰:令有先後,故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師古曰:若今第一,第二篇。《後漢·皇后紀》向使因設外戚之禁,編著甲令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司甲。《疏》司甲,兵戈盾官之長者。

保甲。《正字通》編籍民戸,彼此詰察,防容隱姦宄也。

宋元豐,以諸路義勇攺爲保甲。紹興閒詔淮漢閒,取主戸之雙丁,十戸爲甲,五甲爲團,團有長。乾道閒,漕臣馮忠嘉言敎閱保甲,皆義勇民兵也。

國名。《春秋·宣十六年》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《註》甲氏留吁,赤狄別種。《傳·昭十六年》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,賂以甲父之鼎。《註》甲父,古國名。高平昌邑縣東南有甲父亭。

姓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昭景也,甲氏也。《釋文》一說昭景甲三者,皆楚同宗也。昭景甲,三姓雖異,論本則同也。

赤甲,山名。《杜甫詩》卜居赤甲遷居新。《註》白鹽,赤甲,皆峽口大山。赤甲山高,不生草木,上皆赤色,望之如人袒胛,在夔州。

蟲介曰甲。

鳥名。《博雅》定甲鴠也。

《韻補》叶訖立切,音急。《揚雄·長楊賦》今樂遠出以露威靈,數動搖以疲車甲。叶上德。

叶吉協切,音頰。《楚辭·九歌》操吳戈兮被犀甲,車錯轂兮短兵接。

【增】

增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《正韻》咨登切,音曾。《說文》益也。一曰重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川之方至,以莫不增。《史記·黃霸傳》戸口歲增。

衆也。《詩·魯頌》烝徒增增。

與層通。增城漢宮。見前城字註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增宮參差。

與曾通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鄧切《正韻》子孕切,音橧。賸也。

【高】

高【亥集上】【高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古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勞切,,貴賤位矣。《註》高謂天體也。《又》崇高莫大乎富貴。

《史記·高祖紀註》張晏曰:禮諡法,無高以爲功,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,故特起名焉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高縣。

姓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高柴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号切,音誥。度高曰高。《左傳·隱元年·都城過百雉註》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釋文》高,古報反。

如字。

叶居侯切,音鉤。《柳宗元·柳評事墓銘》柳侯之分,在北爲高,充于史氏,世相重侯。

叶居何切。《蘇黃門·嚴顏》相傳昔者嚴太守,刻石千歲字已譌。嚴顏生平吾不記,獨憶城破節最高。《韻會》俗作髙。

【算】

算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蘇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損管切,音篹。《海篇》酸上聲。《廣韻》物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無算爵,無算樂。《註》算,數也。賔主燕飮,爵行無數,醉而止也。燕樂亦無數,或閒或合,盡歡而止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後二年詔曰: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,廉士算不必衆,有市籍不得官,無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職,貪夫長利。《註》應劭曰:古者疾吏之貪,衣食足,知榮辱,限訾十算廼得爲吏。十算,十萬也。賈人有財,不得爲吏,廉士無訾又不得官,故減訾四算得官矣。師古曰:訾與貲同。

《集韻》緒纂切,又須兗切,音選。義同。

竹器。《史記·鄭莊傳》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。《註》徐廣曰:算,竹器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蘇貫切,音蒜。計歷數者也。《世本》黃帝時隷首作算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算法用竹,徑一分,長六寸,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爲一握。徑象乾律黃鐘之一,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。

《藝文志》曆家有《許商算術》二十六卷,《杜忠算術》十六卷。《後漢·馬嚴傳註》《劉·九章算術》:方田第一,粟米第二,差分第三,少廣第四,商功第五,均輸第六,盈不足第七,方程第八,句股第九。

投壷較射,數勝負之籌曰算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一人執算以從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《太史》:凡射事,飾中舍算。《註》謂設算於中,以待射時而取之,中則釋之。《禮·投壷》二算爲純,一算爲奇。《註》純,全也。二算合爲一,全也。一算謂不滿純者。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,每人四矢,亦四算也。

籌畫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爲國不廸其法,望其效,譬諸算乎。《註》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,猶無財運算,無益于富也。

智也。《列子·力命篇》自長非所增,自短非所損,算之所亡若何。《註》算,猶智也。

與筴同。《儀禮·旣夕》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。《註》古文算皆爲筴。

叶音訕。《陸機·擬良宴詩》四座咸同志,羽觴不可算。高談一何綺,蔚若朝霞爛。《集韻》或作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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