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觞不可算

出自:魏晋·陆机《拟今日良宴会诗》

拼音:[yǔ][shāng][bù,fǒu][kě,kè][suàn]

平仄:仄平仄仄仄

闲夜命欢友。置酒迎风馆。
齐僮梁甫吟。秦娥张女弹。
哀音绕栋宇。遗响入云汉。
四座咸同志。羽觞不可算
高谈一何绮。蔚若朝霞烂。
人生无几何。为乐常苦晏。
譬彼伺晨鸟。扬声当及旦。
曷为恒忧苦。守此贫与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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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羽觞】古代一种雀形酒杯:酌羽觞兮销忧|开琼筵以坐花,飞羽觞而醉月。
【不可】1.不可以;不可能。 2.不答应;不准许。 3.不轻易赞同或遵奉。 4.谓不符合,不称。 5.犹不堪。 6.指缺点﹑过错。 7.与"非"连用,"非……不可",表示必须或一定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羽】

羽【未集中】【羽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矩切,音禹。《說文》鳥長毛也。《廣韻》鳥翅也。《易·漸卦》其羽可用爲儀。《書·禹貢》齒革羽毛。《傳》羽,鳥羽。《周禮·天官·庖人》冬行鱻羽。《註》羽,鴈也。

《地官·司徒》宜羽物。《註》翟雉之屬。《禮·月令》其蟲羽。《註》象物从風鼓葉,飛鳥之屬。

五聲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皆文之以五聲,宮商角徵羽。

《大司樂》凡樂,圜鐘爲宮,黃鐘爲角,大簇爲徵,姑洗爲羽。《註》凡五聲,宮之所生,濁者爲角,淸者爲徵羽。《禮·月令》其音羽。《註》羽數四十八,屬水者,以爲最淸物之象也。

《樂記》宮爲君,商爲臣,角爲民,徵爲事,羽爲物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羽,宇也,物聚臧宇覆之也。

舞者所執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舞幹羽於兩階。《傳》羽,翳也,舞者所執。《周禮·地官·舞師》敎羽舞。《註》羽,析白羽爲之,形如帗也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初獻六羽。公問羽數于衆,仲對曰:天子用八,諸侯六,大夫四。

山名。《書·舜典》殛鯀於羽山。《傳》羽山,東裔在海中。

《禹貢》蒙羽其藝。《疏》羽山,在東海祝其縣南。《史記·五帝紀註》羽山,在沂州臨沂縣界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其南有衆星,曰羽林天軍。《註》羽林三十五星,三三而聚散,在壘辟南,天軍也。

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志》期門羽林。《註》師古曰:羽林,亦宿衛之官,言其如羽之疾,如林之多也。一說羽,所以爲王者羽翼也。

姓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羽頡出奔晉。

《山海經》羽民國,其人長項,身生羽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遇切,音雩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後五切,音戸。緩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矢人》五分其長,而羽其一。

【觞】

觴【酉集上】【角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式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《說文》觶實曰觴,虛曰觶。《韻會》酒巵總名。《三禮圖》凡諸觴形皆同,升數則異。《詩·周南·卷耳疏》一升曰爵,二升曰觚,三升曰觶,四升曰角,五升曰散,總名曰爵,其實曰觴。觴者,餉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奉觴加璧以進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酌羽觴兮銷憂。《孟康曰》羽觴,爵也。作生爵形,有頭、尾、羽翼。

飮人以酒亦曰觴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觴曲沃人。《戰國策》張儀曰:願王賜之觴。王曰:諾。乃觴之。

濫觴。《家語》江始出于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《王肅註》觴,可以盛酒,言其微也。是濫觴謂始出之微。《唐明皇·孝經序》濫觴於漢,蓋用此義。近世有指爲末流之弊者,誤。

觴深,淵名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吾嘗濟乎觴深之淵。籀文作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算】

算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蘇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損管切,音篹。《海篇》酸上聲。《廣韻》物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無算爵,無算樂。《註》算,數也。賔主燕飮,爵行無數,醉而止也。燕樂亦無數,或閒或合,盡歡而止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後二年詔曰: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,廉士算不必衆,有市籍不得官,無訾又不得官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官,亡令廉士久失職,貪夫長利。《註》應劭曰:古者疾吏之貪,衣食足,知榮辱,限訾十算廼得爲吏。十算,十萬也。賈人有財,不得爲吏,廉士無訾又不得官,故減訾四算得官矣。師古曰:訾與貲同。

《集韻》緒纂切,又須兗切,音選。義同。

竹器。《史記·鄭莊傳》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。《註》徐廣曰:算,竹器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蘇貫切,音蒜。計歷數者也。《世本》黃帝時隷首作算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算法用竹,徑一分,長六寸,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,爲一握。徑象乾律黃鐘之一,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。

《藝文志》曆家有《許商算術》二十六卷,《杜忠算術》十六卷。《後漢·馬嚴傳註》《劉·九章算術》:方田第一,粟米第二,差分第三,少廣第四,商功第五,均輸第六,盈不足第七,方程第八,句股第九。

投壷較射,數勝負之籌曰算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一人執算以從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《太史》:凡射事,飾中舍算。《註》謂設算於中,以待射時而取之,中則釋之。《禮·投壷》二算爲純,一算爲奇。《註》純,全也。二算合爲一,全也。一算謂不滿純者。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,每人四矢,亦四算也。

籌畫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爲國不廸其法,望其效,譬諸算乎。《註》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,猶無財運算,無益于富也。

智也。《列子·力命篇》自長非所增,自短非所損,算之所亡若何。《註》算,猶智也。

與筴同。《儀禮·旣夕》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。《註》古文算皆爲筴。

叶音訕。《陸機·擬良宴詩》四座咸同志,羽觴不可算。高談一何綺,蔚若朝霞爛。《集韻》或作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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