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约准

出自:清代·易顺鼎《玉簟凉 题次香悼亡词后》

拼音:[fāng][yuē,yāo][zhǔn]

平仄:平平仄

珠涨迷江。
是万里泪痕,报答成双。
丝丝花气息,怎断了偏长。
离红无主,又霎时换作,缟梦冰凉。
收影去,早暗消龙骨,偷费乱肠。
檀郎。
春尘锦瑟,秋雪玉箫,赢得此恨茫茫。
仙山天样远,那觅返魂香。
虚幌旧并倚处,有小月飞上钗梁。
芳约准,待拚他连理唐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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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芳】
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
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
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
【约】

約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

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

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

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

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

《荀子·勸學篇》春秋約而不速。《註》文義隱約。

《呂氏春秋》旄象之約。《註》約,節也。一曰美也。

《楚辭·招魂》土伯九約。《註》屈也。

姓。約續,古賢者,見《韓非子》。

《廣韻》於笑切《集韻》一笑切《韻會》幺笑切,音要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明德鄕治本約。《註》師古曰:約,讀曰要。

《集韻》於敎切,音靿。屈也。

《集韻》乙角切,音渥。或作約,束也。

《集韻》吉歷切,音激。纏也。

同的。《枚乗·七發》九寡之珥以爲約。《註》約亦的字也。

【准】

准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肫上聲。《說文》平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《書·立政》準人。《正義》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

均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先定準直。《正義》謂輕重平均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權之然後準之。《註》謂準擊平正之也。

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

則也,倣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易與天地準。

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亦作准。《莊子·天道篇》平中準,大匠取法焉。《字林》準與準同。

《唐韻》職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朱劣切,音拙。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隆準而龍顏。《註》服虔曰:準,頰權也。文穎曰:準,鼻也。

《集韻》數軌切《正韻》式軌切,音水。亦平也。一曰車轅脊不停水。(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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