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百】
百【午集中】【白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1画
〔古文〕博陌切,音伯。《說文》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《徐曰》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
又眾多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官以治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百蠻貢職。
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《古今注》。
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《大戴禮》。
又百足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百足,一名馬蚿。
又百合,草名。《譚子化書》山蚯化爲百合。
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
又國名。《北史·百濟傳》百濟國,馬韓之屬,在遼東之東。
又姓。百豐,列子弟子。
又複姓。《風俗通》秦百里奚之後,其先虞人,家于百里,因氏焉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白切,音陌。勵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《註》言每跳皆勉力爲之。
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。《後漢·曹節傳註》五百字,本爲伍佰。伍,當也。佰,道也。使之導引,當道陌中,以驅除也。《續志》五百赤幘絳褠,卽今行鞭杖者,亦作伍佰。
又叶伯各切,音博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得黃金百,不如得季布諾。《易林》營城洛邑,周公所作。世建三十,歷年八百。
又叶畢吉切,音必。《歐陽修·潭園詩》一華聊一醉,盡醉猶須百。而我病不㱃,對花空嘆息。
【级】
級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居立切《集韻》訖立切,音急。《說文》絲次第也。
又《玉篇》階級也。《廣韻》等級。俗作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。《註》級,等也。
又《月令》貴賤之等級。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拜爵一級。
又《史記·樊噲傳》斬首十五級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休】
休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許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尤切,朽平聲。美善也,慶也。《書·太甲》實萬世無疆之休。
又《周官》作德心逸日休。《詩·商頌》何天之休。
又宥也。《書·呂》雖休勿休。《註》宥之也。我雖以爲宥,爾惟勿宥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休休,儉也。《疏》良士顧禮節之儉也。《詩·唐風》良士休休。
又休沐,言休假也。一曰下沐,一曰旬休。唐法,旬休者一月三旬,遇旬則休沐,卽十日一洗沐也。
又致仕曰休。
又休息。《禮·月令》季秋之月,霜始降,則百工休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稱傀儡戲曰休,亦曰提休。
又地名。漢封楚元王子爲休侯。見《史記·年表》。
又《爾雅·釋木》休,無實李。《註》一名趙李。
又蚤休,藥名。
又姓。
又休休,人名。見《五代史》。
又《集韻》吁句切,音煦。氣以溫之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弓人角之,本蹙於,而休於氣。
又同咻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民人痛疾,而或燠休之。《註》燠休,痛念聲。
又叶虚嬌切,音囂。《陸雲·贈鄭曼季詩》拊翼墜夕,和鳴興朝。我之思之,言懷其休。
又叶匈于切,音虛。《吳志·胡綜黃龍大牙賦》含契河洛,動與道俱。天贊人和,僉曰惟休。《說文》休在木部,人依木則休。《爾雅》庇䕃曰休,會止木庇息意。◎按今《爾雅·釋言》本作庇庥䕃也。
【试】
試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不試而民咸服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嘗試言之。
又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翅。義同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設職切,音識。義同。通作式。
又叶詩止切,音始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,其車三千,師干之試。試叶止。
又叶申之切,音詩。《詩·小雅》私人之子,百僚是試。叶上裘,裘音渠之反。
【腰】
腰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《正韻》伊堯切,持也。《玉篇》骻也。《釋名》腰,約也,在體之中,約結而小也。
又馬名。《古今注》古駿馬有飛兔腰褭。
又天下形勢亦稱腰。《戰國策》梁者,山東之腰也。《玉篇》本作要。《廣韻》或作。
【脚】
脚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訖約切,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或作脚。《釋名》却也。以其坐時卻在後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詈侮捽搏,捶笞臏腳。
又以足蹂物曰腳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射麋腳麟。《註》郭璞曰:腳掎足。《文選·李善註》腳,謂持其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