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老】
老【未集中】【老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栳。《說文》考也。七十曰老。从人毛匕,言須髮變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公羊傳·宣十一年》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。《註》六十稱耋,七十稱老。
又《詩·鄭風》與子偕老。《疏》沒身不衰也。《禮·祭義》貴老。爲其近于親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鄕老註》老,尊稱也。
又《儀禮·聘禮》授老幣。《註》老賔之臣。《疏》大夫家臣稱老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。《註》卿老亦卿也。
又《禮·王制》天子之老。《註》老謂上公。
又《禮·禮運》三老在學。《註》乞言,則受之三老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三老凍餒。《註》三老,謂上壽、中壽、下壽,皆八十已上。
又《左傳·隱三年》桓公立,乃老。《註》老,致仕也。
又《列子·天瑞篇》老,耄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宋有老佐。
又《韻補》叶朗口切。《釋名》老,朽也。《史記·律書》酉者,萬物之老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滿補切,姥當以此得聲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若臣者,徒觀迹於舊墟,聞之乎故老。十分未得其一端,故不能徧舉也。
【身】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又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【幸】
幸【寅集下】【干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㚔。吉而免凶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願大王以幸天下。《註》晉灼曰:臣民被其德,以爲徼倖也。師古曰:幸者,可慶倖也。故福善之事皆稱爲幸。
又《小爾雅》非分而得曰幸。《增韻》非所當得而得,與不可免而免曰幸。《論語》罔之生也,幸而免。《中庸》小人行險以徼幸。《晉語》德不純,而福祿至,謂之幸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朝無幸位,民無幸生。
又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幸而至於旦。《註》幸,覬也。
又《玉篇》幸天子所至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車駕所至,見令長三老官屬,親臨軒作樂,賜以食帛,民爵有級,或賜田租,故謂之幸。
又《玉篇》幸,御所親愛也。《前漢·佞幸傳》但以媚貴幸。
又姓。《萬姓統譜》望出鴈門,晉有幸靈。唐有幸南容,貞元中進士。宋有幸元龍,嘉泰初進士。
又《韻補》古叶散。《易林》疾貧望幸,使伯行販。《韻會》或作字原作夭下糸。
【享】
享【子集上】【亠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許兩切,音響。獻也,祭也,歆也。《禮·曲禮》五官致貢曰享。《孔安國曰》奉上之謂享。
又宴享。《左傳·成十二年》享以訓恭儉,宴以示慈惠。
又同亨。詳亨字註。
又《韻補》叶許陽切,音香。《詩·小雅》吉蠲爲饎,是用孝享。叶下王疆。
又《前漢·郊祀歌》嘉籩別,庶幾宴享。滅除凶災,烈騰八荒。
【六】
六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
又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【十】
十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馀】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又四月爲余月。
又接余,荇菜也。
又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又姓。由余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又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又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又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又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