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鹤】
鶴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下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曷各切,鶴也。古謂之仙禽,亦名露禽,或又謂之隂羽。《本草》鶴白色㿥㿥,故又名八公。《易·中孚》鳴鶴在隂,其子和之。《詩·小雅》鶴鳴于九臯,聲聞于天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雞知將旦,鶴知夜半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衞懿公好鶴,鶴有乗軒者。
又地名。《史記·衞世家註》鶴城在滑州匡城縣正南十五里。
又《莊子·徐無鬼》君必無盛鶴列於麗譙之閒。《郭註》鶴列,陳兵也。
又鶴膝,矛名。鶴之膝隆起,故吳矛骹大者爲鶴膝。
又《逸雅》鋤,助也。齊人謂其頭曰鶴,似鶴頭也。
又姓。鶴壽,見《金史》。
又《正韻》與翯同。《詩·大雅》白鳥翯翯。《孟子》作鶴鶴。
又叶胡沃切,音礐。《嵆康·琴賦》下逮謠俗,蔡氏五曲。王昭楚妃,千里別鶴。
【书】
書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傷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商居切,,著也。从聿从者。隷省作書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註》書契,所以決斷萬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六藝: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。《註》書,六書之品。
又《地官·保氏》乃敎之六藝,五曰六書。《註》六書:象形、會意、轉注、處事、假借、諧聲。《許愼·說文序》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,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,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著於竹帛謂之書。書者,如也。
又書有六體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六體者,古文、奇字、篆書、隷書、繆篆、蟲書。
又《說文》書有八體:一曰大篆,二曰小篆,三曰刻符,四曰蟲書,五曰摹印,六曰署書,七曰殳書,八曰隷書。
又《尙書序疏》諸經史因物立名,物有本形,形從事著,聖賢闡敎,事顯於言,言愜羣心,書而示法,旣書有法,因號曰書。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。《史記·禮書註》書者,五經六籍總名也。《釋名》書,庶也。紀庶物也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畏此書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司書註》主計會之簿書。
又《左傳·昭六年》鄭人鑄書於鼎。
又《左傳·昭六年》叔向使詒子產書。○按卽書牘也。
又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對亡應書者。《註》書,謂詔書也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初置尙書,員五人。
又《百官公卿表》中書謁者。
【已】
已【寅集中】【己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
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
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
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
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
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
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已也。曰:以其有辨也。《前漢·張良傳》殷事以畢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羊吏切,音異。義同。
【到】
到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,音倒。《爾雅·釋詁》到,至也。《疏》到者,自遠而至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國不到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。
【罗】
羅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廣韻》魯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良何切《正韻》朗何切,音蘿。《說文》以絲罟鳥。古者芒氏初作羅。《爾雅·釋器》鳥罟謂之羅。《註》謂羅絡之。《詩·王風》雉離於羅。《周禮·夏官·羅氏》掌羅烏鳥。
又《類篇》帛也。《釋名》羅文,疎羅也。《戰國策》下宮糅羅紈,曳綺縠。
又《廣雅》羅,列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羅生兮堂下。《註》羅列而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羅人欲伐之。《註》羅,熊姓國,在宜城縣西山中,後徙。
又水名。《史記·屈原傳》遂自投汨羅。《註》汨水在羅,故曰汨羅。
又新羅,東夷國名。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弁韓苗裔也,居漢樂浪地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羅氏,顓頊後,封于羅,今房州也。子孫以爲氏。
又羅羅,獸名。《山海經》北海有獸,狀如虎,名曰羅羅。《駢雅》靑虎謂之羅羅。
又菴羅,果名。《本草》梨之類,色黃,如鵝梨。
又《集韻》鄰知切,音離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郞佐切,音囉。邏或省作羅。巡也。
【含】
含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男切,音涵。《說文》嗛也。《廣韻》銜也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含哺而熙。
又《禮·月令》羞以含桃,先薦寢廟。《註》含桃,櫻桃也。《釋文》含,亦作函。一說鸎鳥所含,故亦名鸎桃。
又《正韻》包也,容也。《易·坤卦》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
又《文言》含萬物而化光。《書·盤庚》惟爾含德。
又《後漢·梁鴻詩》麥含含兮方秀。《註》含含,麥盛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胡紺切,涵去聲。《廣韻》本作琀。《集韻》通作唅。《禮·檀弓》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《疏》含,以玉實口也。《春秋·文五年》王使榮叔歸含。《註》珠玉曰含,含口實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典瑞》共飯玉含玉贈玉。《註》含玉柱左右顚及在口中者。○按《禮·檀弓》《釋文》:含,和闇反。《春秋》《周禮》《釋文》:含,戸暗反。《春秋》亦作唅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